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s.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爱你不过两三天 作者:三长两短 文案: 你是我的命。 [文艺版文案]: 爱你不过两三天,过了就不想你。 [现实版文案]: 谭琏接受采访时,有记者问他:“听说是您先追求尊夫人的,是吗?” 谭琏一愣,“不是,是她先追求我的。” “上次夫人接受采访时说是您先追求她的。”记者不死心。 “哦,那就当我先追求她的。”谭琏从善如流,表情镇定。 坐在电视面前看直播采访的孬小情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婚恋 现代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孬小情 ┃ 配角: ┃ 其它: ================== ☆、001   男人最听不得两个词:一是没用,二是孬种。   “没用”,那是从里到外都没用,不管是干事上还是身体本质都是没用;至于“孬种”,可能是有些用,还是没能硬气的那种。   按孬小情的理解来说,两者差不离,至于她为什么要去理解这两个词的意思呢,因为她别的都不姓,就姓“孬”。   她姓孬,往祖上数个八辈的都是这姓,祖上也没有人想改个姓什么的,就一直冠着“孬”姓,她名字还歪,叫“小情”,别人不知道的还当她是谁谁的小情呢,名字是爹妈给的,身体发肤都是爹妈给的,孬小情到是动过改姓的念头——   她亲爸孬种,呃,的确就叫孬种,这位名叫孬种的亲爸那是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直差没学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桥段来,“我叫‘孬种’都快一辈子了,我爸不叫我改,凭什么你就要改?想都别想!”   呼,这是她亲爸的话,一把就将她的路给堵死了。   至此,孬小情再没动过改姓的念头,不敢呀——他们孬家那是典型的神棍家,往上数个八辈的话,家里人不是和尚就是尼姑,当然也有当道士的,别的不会,神神叨叨的最会,从来都是各庙宇或者道观的座上客,那名声可响亮的,别人一提起“孬谁谁”来,指定是他们家的老祖宗。   就这样的“家世”,也算是有点背景,孬小情没觉得当神棍,呃,这是她自己深刻归纳出来的称号,什么“仙风道骨”啦,什么“活神仙”啦,都是神棍,孬小情是不太姓这个的,她一向自认是跟着真理走,无神论者。   为此,孬小情亲爸孬种还差点跟她脱离父女关系,可他就这么一个嫡嫡亲亲的女儿,好几次把话说狠了,又巴巴地去哄女儿,就这样的,父女俩的关系也不知道用什么形容才好。   甭管怎么样都好,反正孬小情是不会女承父业开花圈店的。   呃,对头,孬种经营的就是花圈店,并且是丧葬一条龙服务,只有人家想得出的,没有他做不到的,无论是什么要求,都是给办的妥妥当当的,丝毫没有瑕疵,他总说他这个本事,全港城他认了第二,没有人敢认第一的,保管让往生的人好端端地去天堂报到。   这个说法,让孬小情挺不以为然,死都死了,两腿一伸,还能去天堂报到?按无神论者的话来说,这世上根本没有灵魂,哪里说的是去天堂报到,人死如灯灭,光着来到这世上,化成灰了的又与这个世界告别,彻底的消失了——   为此,孬种觉得跟女儿没有共同语言,决心找个好徒弟,把他的本事都给传下去,最好这个徒弟还能娶她女儿,呃,不对,是入到他们家里,当他们家的上门女婿。   上门女婿不好找呀,嫁人都不好嫁,更何况是要找个上门女婿?   孬种还准备了好些条款,当了上门女婿,就跟抛家似的,跟生身父母那是算得上断绝关系的,而且要是万一不合他老人家心意,可能就给扫地出门,简直就是霸王条款,一点都没有把如今“婚姻自由”的思想放在眼里。   孬小情表示很伤感。   她条件也不差,港城大学毕业,港城大学的录取率谁都晓得的,毕业后,她先考入港城商贸局,工作两三个月后响应国家号召支援灾后重建工作去了,在那里兢兢业业地干了一年半,等到顶替她来的同事,才是风风光光重回港城商贸局。   孬小情别看着人家姓“孬”,一回来就占了局长秘书这工作,惹得港城商贸局上下不由都在想她是不是攀了什么高枝儿,甭管别人怎么想的,孬小情是一点儿都不在乎,看看她哟,白色的衬衣,一点花样儿都没的,也就胸前绣着“港城商贸局”的字样,下边儿一条黑裙子,还是过膝的,样子很一般——   穿在别人身上这一身也就叫人群给淹没了,可她呢,叫一个显眼的,挎着个大包,很大的,看样子能放好多东西的,那裙子虽说长得有些遮腿,可也露出她纤细的小腿,更往上,那是包得紧紧的臀部,平常的工作服都能叫她穿出花来似的,叫人硬生生地赞叹,不是衣服太普通,而是人比不上人家。   可真要说孬小情长得倾国倾城的?也没有,也就中等偏上一点点,脸上也就妆点过一些些,就是那种传说中的裸妆,瞅着跟没化妆似的,可自然的,唇色更是浅浅淡淡的,可一眼瞅过去就觉得挺滋润。   早上她是请过假的,有点私事末了,得去了一点,等了了私事,她赶紧就回港城商贸局,原因无他,愣谁一早上的就给催了好几个电话,都得先回单位看看,她一贯又是个在工作上挺上心的人,自然就往回赶。   刚到商贸局大门口,这人还没进呢,就见着莫局长的助理,呃,其实也就是莫局长的外甥陈沉,焦急地大门口等着——呵,一见到她那眼神都会放光的,还上来拉她的手,“姐,我的姐姐哟,你可来了,我舅快急疯了……”   这人,压低了声音,也就孬小情晓得他是莫局长的外甥,他平时都挺注意公私的,从来没在孬小情面前直接叫过莫局长“舅舅”,今天到是叫出来了,可显得莫局长那里是急的非常了,估计都快跟着火似的了。   到是孬小情不急不忙,她还喘口气,还安抚陈沉,“别急,别急,我人都到这里了,还能哪里去了,你好歹叫我喘口气?”   陈沉连忙收了手,看看她的手,又看看他自己的手,那张年轻的面皮哟,可就慢慢地就红了,跟个染上个颜色似的,还有些个白里透红的意味——叫孬小情喜爱地就用手悄悄地刮过他脸——   也就是很快地收了回来,她面上带着笑意,很得体的笑意,挎着个大包,昂首挺胸地走入商贸局,这里一共是六楼,局长嘛自然在六楼,她的办公室也同在六楼,谁让她是局长的第一号秘书,虽说秘书不止她一个,可她是顶顶重要的那个。   “小情姐,你可来了,莫局可一直在里面等。”   年纪轻轻的小姑娘,穿着白衬衣,那是制服,可下边配着的黑裙子,虽说颜色也是黑的,可短到快齐那个了,人瘦得跟皮包骨似的,一点肉都没有,就唇色艳得跟涂了血了一样,每每叫孬小情见了就有种惊吓感。   孬小情示意她先回工作岗位,一切事情由她来,就朝着莫局长办公室走过去,这一路走过去的,几个秘书还有陈沉都在后边站着,看着她走过去,就跟送“女王”似的。   “也不知道是什么事儿,莫局一直在催……”刚才那个小姑娘小声地说,又朝莫局办公室紧闭的门努了努嘴,又拿手肘撞了撞身边的陈沉,“就好像我们不干事似的……”   陈沉看着前面,面皮上的热度还没退,泛着微红的俊脸,此时多了点冷意,转身就走,好像压根儿就没听到那话似的。   到是那说话的小姑娘廖颖一下子脸红了,尤其是几个身边比她有资历的秘书都走回自己的位置,对她的话压根儿没有要附和的意思,都说是资历比她深的,当然更知道领导的事嘛,领导不叫人知道,最好是不要知道,也别瞎打着为领导出主意的旗子,最大的可能性是马屁拍到马后腿上,那滋味不太好受。   莫局长,典型的人高腿长,再加上年近四十,丝毫没有平常人所见的啤酒肚什么的,头发更弄得一丝不苟,看着就是个成功人士,哦,其实他也不是看着就是,其实就是个成功人士,事业有了,娇妻佳儿都是有的——   只是,他脸色不太好,有些焦急,看到孬小情进来,就跟见到救星似的,比他外甥还要表现得直白,两三步地就从办公桌后头走到孬小情面前,两手就按住她的胳膊,“小情——”   这一声,叫得真是既缠绵,又动听,不知道的人听见,还真要以为孬小情与他有什么工作以外的关系,可天地良心,孬小情确实跟他没有什么,清清白白的,一点干系都没有。   莫局长急呀,可她不急,反而轻声细语地问,“莫局,这是怎么了?”她还问他,问得很到位,就是表情也到位,一心为他着急的,他急,她也跟着急,“是什么样的事儿,能叫莫局您急成这样子?”   莫局长那个表情呀,似乎还有点尴尬,两手放开了些,长叹一声,颇有点“风萧萧”之感,“余碧莲拿着照片要挟我离婚呢?”   声音很轻,轻的差点让孬小情听不见,可她自认耳聪目明,听得是清清楚楚,更把那话里的可惜、怨恼以及无可奈何听了出来,“您想离婚?”   她直截了当地问。   莫局摇摇头,不可思议地看向她,“怎么可能,我女儿还小呢。”   说的理直气壮,一点犹豫的意思都没有,让孬小情心里有了底气,这事儿好办得很,就怕这位玩出火,呃,其实现在已经算是玩出火了,她试着斟酌着语气,“我要、要是……”   她说到这里不说了,就看着莫局。   莫局老到地拍拍她的肩膀,给她吃颗定心丸,“小情呀,只管给我办好了,再怎么着,我也不会找你秋后算账的。”   孬小情就笑了,“瞧您说的,哪里到这步了……”   她嘴上是这么说,心里刚才到真是想过万一这余碧莲跟这位又粘乎上了,她可是两面不是人,虽说身后站的是莫局那位夫人,呃,跟别人不一样,孬小情走的是夫人路线,走的从来不是莫局路线,莫局嘛,伺候起那位夫人到是别有花样的,就是在外头总是花,夫人也不在乎——   原因没他的,夫人爱女人,呃,不是说有女儿了嘛,有女儿就不能再喜欢女人了?   这不是什么成正比成反比的事,事实摆在那里,莫局夫人就爱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声明:此文是现代架空.   时隔一个月又再度开文,谢谢大家捧场! ☆、002   这边莫局才吩咐好她务必把事情办的圆圆满满,正当孬小情想着怎么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叫余碧莲别干傻事,没曾想,莫局夫人的电话就来了——那位可不是莫局这样子能放得下架子的柔和态度,一贯是矜贵的。   矜贵到这个电话都不是莫局夫人亲自打的,而是她身边的助理,呃,是的确是助理,而且是个女助理,据说吃住都在莫家,有些懂门道的人还知道那位女助理平时就睡在莫局夫人房里的——   私底下有人还想悄悄地从孬小情这里得第一手消息,可孬小情又不是那种半句话都弄不住的话唠子,不应该从她嘴里说出去的话,那是死也不能撬开她的嘴儿,她就这样子,她愿意说的,估计也谁都拦不住。   那位助理也学了点莫局夫人的架式,说话很简洁,就几个字,大意如下:夫人要见你,赶紧过来。   这算是比较客气的说法,要是再换个粗点说法就是人在哪里,还不快给我滚过来?   孬小情免不了有一些心酸,这年头笑贫不笑娼,就那位助理,走夫人的路子比她走得还要殷勤,就占了夫人身边第一号人物的头牌——她还是比较羡慕的,可羡慕之余,真让她去亲近莫局夫人,孬小情一准儿也是受不了的,磨镜,不是光照镜子般觉得两个人一样的,还得磨来磨去的,不然也不会叫:磨镜。   要说嘛,孬小情还是有一点底线的。   她收拾了东西,赶紧朝莫局夫人住处过去,也不是住处,就光叫成金屋藏娇的地儿都行,就孬小情跟在莫局身边这两三年,眼见着莫局夫人身边的人都换了好几回了,莫局夫人喜新厌旧的本事其实挺高的,架不住人家有钱有势的,谁都想巴得夫人——   其实莫局也巴着夫人的。   小白脸?哈哈,也是有能力的小白脸!   孬小情开着她自己那辆日本车,有钱没钱都得弄辆车,她自个买的,也不是自个买的,首付是亲爸出的,用卖花圈的钱给她补贴的,虽说她打死不乐意接下亲爸那个在全港城有名的事业,但架不住她亲爸是有钱的,比上不足,比下那是有余的。   月供是她自个付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幸亏她亲爸给力,钱方面那是从来不抠着她的,她亲爸常说,就她一个女儿,钱都是她的。   莫局夫人那个金屋藏娇的地儿还在市区,跟别人非得找个僻静且豪华的地儿不一样,莫局夫人光明正大地找了个市区的地儿当藏娇之处,显得她光明正大,一点都不对外瞒她自个的事,这人活成这样子,除了嚣张,以及被娇惯坏了,孬小情其实没能对莫局夫人的性格往好处里想过。   也不同情莫局,莫局夫人的事,虽说也就他们那个圈子的人知道,可只要一长心,总能漏出来几分的,总之说一句的,他们夫妻是各有默契的,双方互利互惠,我给你权、给你势,你就得当好丈夫——   就这么简单!享受了什么就得付出什么,这都是得清清楚楚的,别以为世上的人都是糊涂鬼,那种占了老婆家权跟势的人,还得让老婆憋屈了,给他养外室女跟情人?笑话,得掂掂自己到底有多大脸。   孬小情在路上还在想着到底今天莫局夫人找她是要做什么的,脑袋里的思路千转百回的,转来回去的,脸色一点一点的阴沉下来,上回莫局夫人还跟她说过,让她把工作辞了,再给介绍另一份好工作呢……   好工作?   孬小情的嘴角浅浅一扬,谁耐烦真出卖自己当个磨镜的?磨来磨去的,就算是真有事儿,也都是假的,有意思吗?至少她是觉得一点意思都没有,还不如找个会干事的男人,那样才算是人事儿。   呃,她不歧视那些人,就是觉得别发生在她身上就好,莫局夫人的爱好确实有些高大上,她到没想让自己也跟着掺合入这些高大上的事情里头。   港城最新的楼盘,前能看海景后头还有山,最最不错的地段——孬小情淡定地跟保安打了个招呼,对这里早就熟得不能再熟,保安都认得她了,赶紧将大门给开了,——她顺势就将车子开了进去,找了惯常用的停车位将车子试图停入那里——人下了车子,一抬头,就看到那十二楼的窗子还开着,刚想往前迈一步——   没曾想,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车子,恰恰地就从她身边迅速地就过去了,那速度快的,让她只感觉到一阵风过去,吹过她脸上,她顿时僵了脸,面色有些控制不住的白,心脏更是跳得非常快……   然而,下一秒她就反应了过来,怒气冲冲地想找人算账,车子早就已经过去了,只留她一个背影,她连车牌号都没看清,也就知道那车子是卡宴,妈蛋,她悻悻然地收回视线,想想刚才那个画面,她两手环抱着自己,抖了抖,才算是恢复正常。   “肯定是赶着去投胎的。”她恨恨地丢下一句话才走。   莫局夫人住在十二楼,十二号楼的十二楼,听上去有些拗口,十二号楼的十二楼,整层都是她的,按这里的平均价来算,这一层楼大约有个八套房子的,每一套起码五百万起价的,算算八套,就这么钱就够让孬小情觉得有钱真好呀——   也只是羡慕一下,她出生以来也没有缺过钱,虽说比不上莫局夫人,可是从来没有为钱为难过一次,她亲爸好呀,从来不让她缺钱。   莫局夫人的房子,她是有钥匙的,每次都是不见外的直接开门,要是敲门什么的,其实会惹莫局夫人不高兴,是人都有点儿怪僻,孬小情挺理解这位高大上的莫局夫人那点小脾气——   只是,她把门一开,就听到什么东西“呼啸”过来,也就下意识地一躲,听得“哐当”一声,什么东西落在地上,碎得不成形了。   “滚,滚——”   平时优雅的贵夫人莫局夫人谭雅披着条酒红的浴袍,全身雪白如牛奶般的肌肤毫不吝啬地暴/露在空气里,平时都盘起来的长发,此时散落在肩头,即使是这样没有精心装扮过的架式,她还是显得像个尤物,身体该瘦的地方一点肉都见不着,该长肉的地方长足了肉——   可她的脸。   娇艳的脸,满是怒火,犹如被烧灼着了的红玫瑰,热烈地绽放在火里似的,胸口不时地起伏着,她手指着门,被描绘的有如古代娇姬般的眼睛,此时慢慢地回笼焦距,慢慢地映入孬小情的身影。   她开始放下手,胸口的起伏也跟着慢慢平静下来,一手捂着高挺的鼻子与娇艳的红唇,人也开始落坐在沙发里,双腿自然地交叠在一起,双手将浴袍的领子轻轻地拉阖在一起,遮住她雪白的肌肤。   茶几上放着一烟包,她伸手去拿烟,细长的烟身,夹在她的指间,隐隐地像是与她连成一体似的,她朝孬小情点点头,将烟递到嘴边——   孬小情眼角的余光瞅见那被扔的东西,心头不由一颤,可与唐三彩比价的东西,年前她就听说过新闻,据说这件东西的价值高得离谱,是国外某位人士在场外由电话兑拍所得,至今拍卖行还不愿意透露出买家的身份,据说卖家不愿意。   她上次来这里,就看到莫局夫人这里放着这件东西,就这么碎了,真是叫她心头都是颤颤的,只是,她一向是极懂看眼色的,赶紧上前几步,几乎就半蹲在谭雅的面前,拿起茶几上面的打火机——   也不是什么普通的打火机,而是全球限量款的,想要买都是得预定。   她托谭雅的福,用过这打火机好几次,都是替谭雅点烟,而这次也不例外,微弱的火星,在谭雅的指间燃起,她深深地吸一口,又狠狠地吐出烟雾,而且是故意往孬小情脸上吐——   孬小情也不懂,这烟味,虽说二手烟不好抽,可她从小是闻惯烟味,她奶奶活着的时候,一天能抽三包,年轻时还能抽大旱烟,所以她不讨厌烟味,烟味反而更让她觉得像是回到奶奶还活着的时候……   她的下巴被抬起,鼻间除了闻到烟味,还能闻到谭雅身上的味道,与平时的浓烈香水味不同的是,今儿个闻上去仿佛有些檀香,清雅的檀香,她的鼻子尖,一下子就能闻出来——   谭雅从沙发上滑下来,一手夹着烟,几乎半蹲在她身边,脸颊贴着孬小情,闭上美丽的眼睛,与她的脸一下一下地摩挲着,像是得了肌肤饥渴症一般。   她的身体不烫,反而有些凉意,像是刚刚洗过澡,颇让孬小情有些意外,她反手就搂住谭雅,笑张着眼睛,还带了几分戏谑,“你们那位太子爷过来了?”   要说谭雅,这世上活的最潇洒的就算她了,可她这样的,也就悚一个人,就那么一个人,就是她的亲弟弟,——谭琏。   而她一提,谭雅瞬间就变了脸,将她一把推开。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不知道这些情节亲们会不会扛得住,哈哈哈,我挺坏的,哈哈哈.好像撒花的亲们很少呀,心里挺凉的,快把我带走吧,亲爱的同学们 ☆、003   早就在孬小情出口问时,就料到谭雅可能会有的反应,包括这一推——   也就顺势地往后退开,什么措不及防地撞上茶几这种事离孬小情还是挺远的,她一贯还是挺能保护自己的,尤其是碰上谭雅这样的,高兴或者不高兴可能只是一瞬间的事。   心里虽是这么想的,可孬小情面上不见半点不高兴,反而是笑着,到不谄媚,“提都不提了呀?”   她还轻巧地跟抱怨似的、且嗔怪般地朝谭雅丢去一眼。   谭雅上一秒还失态地将她推开,被她嗔怪的眼神弄得挺有些烦躁,伸手欲扶她,还没等孬小情搭上她的手,她又临时地缩回手,像是要被烫到一样的立即坐在沙发里,还是那种坐姿——腿叠着腿,手里头的那根烟,让她掐灭在烟灰缸里。   “他让我别惹事呢——”谭雅突然笑了。   谭雅长得很漂亮,是那种很惊艳的漂亮,最是那一笑,能让她整个人一扫眼底的阴郁而彻底地亮起来,要不是孬小情有极好的定力,说不定真是走了那些助理们要走的路子——她在心里实在是觉得谭雅是有魅力的,偏就是性子不太好。   孬小情觉得这话有些意味在里头,但她不自作聪明地去猜,就扬起眉角,眼睛瞅着谭雅,一点躲闪的意图都没有,“你最近惹的事是大了点。”   她奉上一句,说得很坦白。   谭雅一点不高兴的意思都没有,反而是背往后靠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上头,“他当谁都是那种老古板呢,我这么过生活,都是过我自己的,与他有什么相干?他要当年轻有为的接班人,我又不当,凭什么还得按他的意思去过活?”   果然是那位太子爷。   孬小情尽管开始早就晓得能惹谭雅生气的人只能是那位太子爷,但经谭雅一说,完全是证明了自己的猜测,她嘴角一点得意之色都不露,到是坐在谭雅对面,不动声色地劝起人来,“好歹给太子爷留点面子,嘴上听了就是了,何必自己生气呢?”   谭雅听得挺高兴,立时来了精神,人就巴巴地从沙发里滑下来,跟没骨头的鱼一样,双膝跪行到孬小情面前,也不在乎自己的样子有多奇怪,她就是两手搭在孬小情的膝盖上,“真诚”地瞅着她,“小情——小情——”   就跟莫局那会叫她一样,要有多缠绵,就有多缠绵,听得孬小情几乎都能起鸡皮疙瘩,她反而摆起了架子,满眼里都是温和笑意地对上谭雅的视线,毫不犹豫地问她,“夫人跟余碧莲走得挺近的?”   谭雅放开手,人一个松懈地往后坐在地面,跟个赖皮的孩子似的,不回答我的问题,到是“咯咯”笑起来,还用手掩着嘴,视线不时地瞄我一两眼,“哎呀,你也知道了呀?”   “咯咯……”她又笑,跟发现天底下最好笑的事似的,又朝孬小情神神秘秘地靠近,且压低了声音,“小情,你晓得不,她的那些照片都是我叫她拍的,我叫她拍的,好玩吧,好玩吧,莫仁信是不是吓坏了?是不是?”   孬小情无语……   实在不知道怎么话来形容自己的心里感受。   知道那位太子爷来过后,她就有这种猜测,果然跟她猜测的一样,也不吝啬什么风骨的,当下就笑着求她,“莫局那里叫我把照片弄回去呢,雅姐帮帮我?”   “我当时就跟她说了,照片都是她的,她想干什么我管不着……”谭雅就坐在那里,表情像个无辜的孩子般,“啊呀呀,我太容易相信人了,怎么就能这样子呢,现在照片都在她那里,她还要威胁莫仁信跟我离婚呢,你说好笑不好笑?”   孬小情怎么说呢,这更像是一件谭雅又不动脑筋干了蠢事,她就看着聪明,有时候蠢的真是叫孬小情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就比如这次她一直在想谭雅到底在里面投入了多少精力,真跟她想的一样,谭雅真是无所不用其极的给莫局下套。   莫局这个人,以前还好的,现在有些管不住自己下半身,就谭雅跟莫局这一对,她真心不知道怎么形容,瞅着谭雅跟个神经病患者似的神经笑,她心里非常蛋疼,到是还央求着谭雅,“要不雅姐跟我说说她联系方式?”   “你别管——”谭雅莫名地就瞪着我,充满怒气的,一手还指到孬小情额前,“这婚我是离定了,甭管谁来说都不成!”   孬小情到是没想劝她不离婚,到底是莫局说不离婚,还是挺相信他的,毕竟谭雅这个人不靠谱不是头一天的事,为人处事上还是莫局靠谱一点,有一点是确定的,不管怎么也好,总要拿回照片的。   “好好,我不管的,我不管的。”她笑着安抚人,将手挡在脸前,挡住谭雅的手指,非常有耐心地解释道,“雅姐想怎么高兴都行,余碧莲这个小婊砸要是落入太子爷手里,我怕雅姐……”   谭雅顿时就泄了气般,手指指茶几,“那下面的抽屉里,有张条子,是余碧莲的手机号,你让她不许说出我的事儿,”话说到这里,她朝我瞥来一眼,眼晴多了些谨慎,“你会做到的吧?”   孬小情这会儿不笑了,这时候笑显得老没有诚意,却没有立即去拿抽屉里的所谓纸条,正色地问道,“你们家那位太子爷晓得这张纸条了?”   万一碰上可就不美了。   “没有——”谭雅一下子就精神头十足,“不过他想要找个人,不是什么难事。”   她看着孬小情,眼底止不住同情的意味——   可孬小情看她这么精神,感觉谭雅跟吃了回魂药一样,此时也不便再也谭雅多说什么,尽早弄到余碧莲手里的照片才是正事儿。   谭雅想要离婚,那也得看看他们家的人同意不同意,尽管谁都知道谭雅性向不正常,可谁又都知道她结了婚,又有了女儿,表面上的架式摆得好好的,有人说闲话还可以正大光明地拍回去——离了婚,可就把她的那点破事都弄得尽人皆知。   如今名节这个东西嘛,不好说哒不好说哒——   谭家如今如日中天,必定不会叫这样的事任由人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   孬小情拿了纸条,只消一眼,就把11位的手机号记住,当着谭雅的面儿就把纸条给撕了,一了百了,刚出门,她就给余碧莲打电话,——没用,停机。   孬小情气得踢谭雅家的大门。   可找个人真难得到孬小情?   笑话!   就是他们夫妻背后的事,挺让她不晓得怎么评论才好,不管她才不管,把事儿干得干净利落才是她的本事,要找余碧莲嘛,其实很简单,孬小情认识一个人,那个人姓唐,至于叫什么名字,孬小情没问,人家也没说,别人都叫他“唐哥”。   孬小情跟他还算是有点交情,赶紧地就巴巴地给人去了电话,甜甜地叫了声:“唐哥——”   唐哥让她别废话,直接去他那里面谈。   所谓的面谈,其实很叫人伤脑筋。   唐哥有个好听的职业名称——经纪人,说点难听的就是“拉皮条”的,经他所拉成功的皮条真是多的数不清,所谓正妻的克星,男人的福星,说的就是他了,孬小情听说过好多女的干起这活来面不改色,“女人为难女人”并不是什么特别稀罕的事,但唐哥那样子长得斯斯文文的家伙,干起“皮条客”这一行来,不会让人觉得是逼人下海干什么不好的事,反而让人觉得像是“寻找爱情”似的,这也是种“境界”!   孬小情对这种事不置予评,不过有事求人嘛,自然得听他的。   只是——   孬小情真是吓着了。   远远地就看到前面拦着,她的车子压根儿就过不去,都是警察呢,外面拉着个警戒线的,不让人进一步——   看样子是临检?   唐哥说的地儿就是他开的俱乐部,要说在港城算得上头一份,论起玩来,只有这里最好,没有第二家论得上的。   她到抽口气,按说唐哥在这地方也算得上别人都挺给脸的人了,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的临检,恐怕……她不敢想,赶紧在想找个眼熟的人问问,这不,她还真眼尖,还真就找着个眼熟的人,是那什么、那什么国民保安队的秦简。   她悄悄地将车子停到离这里不远的地儿,再悄悄地靠近那位秦简,用手肘再悄悄地碰了下秦简——   秦简正在忙乎,嘴里指挥着众人将周边围观的人都给疏通开,冷不防给人这么悄悄一撞,他顿时抡圆了眼睛,谁知道是孬小情,顿时一张古铜色的脸都暖了开来,还眼带惊喜的,“姐,你怎么来了?”   孬小情这个人吧,人缘好,走到哪里,人家都叫她姐。   秦简也不例外,好歹以前还是同个高中毕业的,孬小情毕业那会儿,他刚好上高二。   但是他看看围在里边的那个俱乐部,又看看孬小情,赶紧就拽着她的胳膊,将她拖转了身,“姐,你还不赶紧走,来这里做什么,里面可是在查封呢……”   他声音压得可低了,声怕叫别人听见似的。   不是临检?是查封!   够让孬小情的小心肝狂跳好几下的,她面上镇定得很,“谁来办的事?”   她声音也轻,要不是仔细听,还真是跟蚊子一样的声音。   “16级超强台风呢——”秦简没明说,直接说了个暗语,“你赶紧走,到处都是那些凑热闹的记者呢,快走吧,姐,那位都要出来了——”   一听这话,孬小情知道现在真是事情的严重性,赶紧回到自己车上,刚要启动车子,就看到俱乐部大门那里涌出人来,被国民保安队的人簇拥着在最中间的人,简单的白衬衣,黑色的西裤,人群当中一眼就能看到他,冷峻的脸,一丝不苟,面对记者们的长枪短炮依旧是喜怒不形于色——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他似乎看过来一眼,当她看过去,又觉得是自己多想了,怎么可能呢,这里这么多人,这么多的车,他可能一眼看她?   别想多了!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买了一斤桂花,想做桂花糖,等把桂花从袋子里倒出来后我傻眼了,原来一斤这么多呀,昨晚上一直在挑桂花里面的杂质,挑得我眼睛都花了——唔,国庆快乐,我愿意天天为祖庆生,真的! ☆、004   孬小情别的都不想,就开车离开,几乎是迫不及待的。   地球太危险,她得回火星。   16级超强台风,她想想都觉得心悸,别看人家年纪轻轻,可是整个家族培养出来的接班人,那手段、那心机的、那本事的,孬小情觉得自己想从他手里抢出余碧莲来,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也许她可以拍一部电影,叫做《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她瞬间就想到了,人家雷厉风行的,谭雅那么一干,那位就能“迁怒”于唐哥了?好吧,她不该把事情想的这么简单,可能是唐哥从上到下勾搭的人太多,造成啥啥的了——   要说“迁怒”,其实她觉得可能初衷是为打击唐哥,顺便就把谭雅干的蠢事压了?她还是相信这个可能性的,还是赶紧回了单位,跟莫局说一声这个事情,免得莫局以为她没干事儿。   她回单位的时候,就跟早上她赶回单位时一样,也在门口碰到陈沉,此时的陈沉正开着车子往外,一见她的车子过来,他立即停了车子,摇下车窗——   可孬小情没看他,直接地将车子往里开。   顿时让陈沉露出的笑脸僵在脸上——他的脑袋半探出车窗,就看着她将车子利落地驶入停车位,头也不回地朝办公大楼那里走,他的眼神微深,却是迅速地收回视线,摇上车窗,将自己与外面的一切都隔绝开来,脚踩油门,车子飞驰而去。   要说孬小情没看到陈沉,那肯定是假的,那么大的车子开出去能不注意一眼吗?那是不可能的事,她只是没空关注这事罢了,人得分清事情的轻重缓急,不是吗?   她恰恰是个很能分得清的人。   此时,下班时间已经到了。   办公大楼里的人都涌向后面的食堂,而孬小情脸上带着笑意,跟每个跟她打招呼的同事都抱以最和煦的态度,人却往上走,直接去莫局办公室——   跟她想象的一样,莫局坐在办公室里,一早上都是不安心。   尤其是见到刚回来的孬小情,他脸上的惊喜是显而易见的,就要站起来冲冲地迎上她,又似乎发现他自己太失态了,拿手轻握成拳在嘴前,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才慢悠悠地问出声,“办好了?”   他好像是完全镇定了。   孬小情站在他办公桌前,身体站得很直,头微微朝前低头,做出抱歉的状态,“很抱歉,莫局,唐哥那里早上给您的小舅子查封了,估计等会就能上头条新闻了。”   “什、什么?”莫局震惊地看向她,那眼神试图在她脸上找到几分开玩笑的痕迹,可看她依旧是认真的歉意表情,不由让他的心瞬间凉透,下一秒就开始担心自己起来,“余、余碧莲是他那里的人,是他介绍给我——”   完全不讳忌孬小情,他直接把这事说穿。   但孬小情肯定不会说唐哥是得了谭雅的授意,才让余碧莲干出在职业操守以外的事,拍照要胁什么的,要真是这样子,唐哥绝不会混得这么好,这年头干什么都得讲职业操守,不能挣了钱,回头还想拿这个事再敲诈一笔。   “那不用担心,莫局,唐哥那里绝对不会透露出您的事。”孬小情完全有理由相信那位唐哥不会干这种蠢事,她只是担心余碧莲那里脱节,“去查封的那位既然是您的小舅子,更不要担心了。”   莫局面上难掩紧张,想到他那位小舅子,确实是心头一紧,可一听她的话,就瞬间被说服了,朝她露出几分无奈的表情,又有几分自嘲,“有他们家在,我还能顶着这张皮,挺好的。”   孬小情当作没听出来这话的深意,面上恭敬一如往常,将话题扯开,“下午的记者招待会的资料我已经准备好了,莫局要不要先过目一下?”   “这一乱的,我差点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记了。”莫局顿时恢复了正常,摆出身为一局领导的架式来,“把资料先给我吧,你还是去办那事,要是有什么花费的话,都报给我。”   “那我得先谢谢莫局。”她赶紧拍马追上。   她把记者招待会的资料都交给莫局后,才离开单位,饭也不想在单位吃,就单位吃食堂的菜,吃个一两次可能觉得还好,吃多了,就没有味道,她一贯是个会享受的,当然就不会委屈自己的舌头。   位于城南的私家菜馆,向来是她最爱去的地方——   她向来钟意包间202,往常老板娘通常都把这包间留给她,没想到今天是例外了,老板娘满含歉意地跟她说,包间已经让人定了,现在正在里面吃饭,因为以前孬小情要过来吃,总会是先打个电话确认的——   今天她就是想着要来这里吃饭,早上跑来跑去的,还真是没记起打电话过来,她本来也不是那种非得为难人的人,再说了,老板娘又把隔壁的包间留给她,也不算什么特别大的事。   202包间的隔壁是204包间,走过去刚好从202包间走过,那包间的门还虚掩着,出于一点点好奇,孬小情经过时下意识地就往那里瞄一眼,那么一瞄,她顿时就觉得自己没长眼睛的为好——   她瞄过去的时候,正好对上里面的年轻男人,那个男人正对着门口坐着,修/长的手指端着个杯子,里面是橙红颜色的饮料,他眼神微冷,——让孬小情几乎吓破了胆,微冷眼神的男人不是别人,是那位被称为“16级超强台风”的谭琏。   有那么一刻,她几乎就恨不得自己没瞄那一眼,微冷的眼神,甚至透着一丝不悦,她甚至还看到包间里不止他一人,还有别人在,是个女人,从一双纤细的手看出来,而并没有看到那个女人的脸。   是那位跟女朋友在这里吃饭?   她坐在204包间里,不由得猜测起这个可能性——瞬间又觉得挺好笑地摇了摇头,年轻人嘛,工作闲暇之余,跟女朋友吃个饭,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还值得她在这里瞎猜个什么劲儿的!   不过,她思及刚才那双纤细的双手,手指戴着一枚样子有些奇怪的戒指,像蛇状、像蛇状?——她瞬间就站了起来,余碧莲好像、好像有这一款戒指,她上回送余碧莲回去,就见过余碧莲指间戴着戒指,是蛇状的,缠在她指间,让她看上去多了些狂野——   莫局就喜欢狂野的女人,——比如谭雅也算是吧。   可谭琏却跟余碧莲一起吃饭?多少让孬小情觉得有不可思议,就隔着一堵墙,她要找的人就在隔壁,偏偏她现在不能出去,总不能直截了当地就跑到那位面前就说“你姐夫有照片在她手里,我现在想找她谈谈照片的事?”   太扯了!   孬小情真是头疼。   也就是老板娘送上来的饭菜稍稍安抚了一下她的情绪,当然,她边吃饭,还边注意隔壁的动静,生怕她饭还没吃完,隔壁就要走人了,也亏得她运气好,隔壁的饭吃得太慢,她都吃饱喝足,隔壁的人才吃完——   她没有立即就走出去跟着人——而是等着结完账,再慢悠悠地走出私菜馆,跟我想的一样,余碧莲并没有跟谭琏一起走,下面没有谭琏的身影,只有余碧莲——跟她平时狂野的形象不太符,她就简单的格子衬衣,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手里拿着个小小的钱包,一手还挡着太阳,好像在等车。   孬小情慢吞吞地将车子开过去,开到她身边才停下,将脑袋探出车窗,朝余碧莲露出“善意”的笑脸,“阿碧,好巧呀,要回家吗,我跟你顺路呢……”   余碧莲一抬头,看到她的时候,黑瞳不自觉地紧缩,甚至有些戒备,还往后退了一步,“……”   孬小情等着她拒绝还是答应我,没想她才动了下嘴唇,都没有将话说出来,——孬小情听到了后边车子毫不客气的“催促声”,分明是有人催她将车子开走,就在此时,余碧莲往后走,脸上露出欣喜的表情。   那一瞬间,孬小情想死的心都有了,呃,也不是,她其实是特别想变身为神力女超人,将余碧莲拽入车里,只能是眼睁睁地看着余碧莲朝车后走,真是太他娘的蛋疼了——哦,很遗憾,她没蛋,她只有胸,只能是胸闷。   那后边的车,很快地就从旁边绕开,是辆黑色的卡宴,不知道为什么孬小情瞬间就将这辆车与早上在谭雅那里见过的车子给联系到了一起,有种“冤家碰头”的强烈愤恨感——   想是这么想,可她更冷静了,那可能是谭琏!   很抱歉,莫局,这事儿,她干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我来更新了,下午跟我姐一起出去买菜,就在距离家里五百米的地儿,我跟我姐在路上堵了半小时的车——哎,到处是人呀 ☆、005   孬小情很慎重地想了想,基本上莫局对余碧莲不用担心。   坐在车里,她长呼出口气,本来还有很多办法,大概是一个都派不上用场,好了,她也不用跑来跑去,事情这样子解决了就好,靠在车里,她微闭眼睛,想着是不是在车里先眯会儿——   没曾想,那车仅仅开出一点点路,就停在前面,让孬小情觉得有点不对劲,到是想立即开车走,想想刚才她自己还让余碧莲上自己的车,也就索性不动了,动了才让人觉得心虚。   车门一开,首长映入她眼里的是双长腿,尽管让休闲裤包住,还是能瞧得出来那双腿有多么的挺拔有力,叫人光看看——孬小情收起脑袋里那些个幻想,就故作镇定地坐在车里,背靠着的,有些懒懒的,目光就看前面——   像是看前面,可眼睛的焦距不知道是落在哪里。   却是谭琏一步一步地走近——身边还跟着余碧莲,那个野性十足的女人,此时显得跟个邻家姑娘似的,谭琏走一步,她跟着走一步,亦步亦趋的,甚至连视线都没往孬小情这里看一眼,只顾着她前面的谭琏。   孬小情却是笑了,她一贯晓得怎么样笑得才算是最好看,尤其她一笑,脸微微一侧,是最好的角度,没等谭琏走到面前,她到是快一步地下车,跟着几步就到他面前——甚至是像模像样地行了个福身礼——   哎哟,她行得可真像,还微微侧着身子露出她自个脖子那一小截,纤细的、白皙的脖子就能露入他的眼里,“给谭少请安了——”   真弄的跟古时见大家少爷一样,也亏得就是她,她孬小情能做得出这个来,而且看上去并没有什么违和感,——   却让余碧莲的步子一滞,她看向孬小情,记得孬小情是什么人,是莫局身边头一号秘书,虽是秘书,管的是莫局方方面面的事情,就是她与那位软趴趴的莫局晚上用的是什么套子,估计都是出自这位之手。   她悄悄地稳一下呼吸,视线刚要从孬小情身上收回——惊眼见到孬小情脸上的笑意,也不知道为什么,那笑意让她心中一凉。“谭少?”轻启贝齿,她轻轻地叫着谭琏,不敢直呼他名字,只敢这么称他一声。   谭琏没回头,并没有看到余碧莲的姿态,而是就看着孬小情——从她一开始出现在这里,他全看在眼里,就想看看她玩什么花样,高傲而矜持地往前伸手,将他的手递给她——   而孬小情并没再看一眼余碧莲,悄悄地探出自己的手,轻轻地搭上他的指尖,指尖微有些凉意,她清楚地发现这与她的不同,那是男人的手,她嘛,是女人——唇角浅浅一丝笑意,不张狂,不自傲——却是眼神淡定。   仿佛刚才那个露出地一截脖子的人根本不是她,浅浅笑着,“有幸能握住谭少的手,实在是我这辈子的荣幸。”   听听,这马屁拍的,话是露骨的,由她的嘴里说出来,简直就是真的,一点都不露骨,她缓缓地站起身来,无视余碧莲美丽而“羞怯”的眼睛里一闪而过的担心,大大方方地在谭琏面前表现自己。   是她的舞台般。   到是谭琏的眉头稍稍皱起,冷峻的视线盯着她搭在指尖的纤纤细手,白皙的,且柔软,他好像只要一用劲,就会将她的手给捏断,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干的,一用力——就见到她的眉毛微动,仅仅是这样子。   像是不疼的——   他又用了点力,眼睛一直盯着她,没有漏掉她一个表情——   孬小情真是疼,那是真疼,都说十指连心,这话是一点儿都不假,她到想装个好汉,装作不疼,也不是装作不疼,是装作倔强的样子,又疼又看上去不怕疼,在他的面前要做个倔强的女子——   她从来都不是,于是——小巧的嘴一儿,“疼——”她呼疼,双手就努力地想从他的手里挣脱出来,人也跟着往后退,那是叫借力,“谭少,不用这样吧,我只不过是看到余小姐呢,想跟余小姐打个招呼,再顺便聊聊我们之间的私人话题呢……”   “啊——”   这回是她的尖叫,借力往后退,他一放,到让她止不住脚步地往后退了好几步,直到退到自己的车前,才堪堪站住,顿时刚才那种气定神闲般的架式一下子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孬、孬……”余碧莲抽气,不由得轻呼出声,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搭在这手背上,脚步却是没往前,精致的小脸露出担心的神色。   谭琏就站在原地,冷眼旁观,尽管孬小情往后退都是他放手的结果,也仅仅是嘴角往上浅浅地勾了一下,也就一下,施舍般地睇视着她,“莫仁信的东西,你要?”   问得可真产简洁的,叫孬小情心头真是不舒坦,可那又怎么样呢,她不舒坦归不舒坦,事情还得办,——只是,前一秒,她自己差点出了洋相,要是后面没有车子抵着,她可能来个屁/股墩,——下一秒,他居然问她要不要莫仁信的东西。   不要的才是傻瓜。   她就是这样想的。   没拿到东西,她可以安抚莫局说东西都在他小舅子手里,按着他们谭家的规矩,呃,要面子的规矩?要面子也算是规矩?她一时说不好用什么形容词,也就借用一下,心里难得涌出一种奇怪的想法——   这位是个“好人?”   呃,她的手指还有些疼,可真不知道怜香惜玉的,这么想的时候,她眼角的余光下意识地往余碧莲那边瞄一眼,余碧莲站在谭琏的身后,一步没走前,低着头,像是在看地面——   “晚上到景都别院。”   七个字——重重地压着孬小情。   她是个成熟的女人,而且不是个不知道男女之事的成熟的男人,简单七个字,叫她有些又爱又恨,爱的是谭琏这长相,这感觉——恨的是她有些害怕。   她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回答的,“我不知道在哪里。”   哈哈——她不知道那地方在哪里才是件怪事。   景都别院,最最有名的地儿。   她晓得的。   据说那里是这位的最常住的地方。   “那我来接你?”他当时是那么说的,说的理所当然,甚至是态度还有些倨傲,无视他身后跟着的余碧莲,无视她仰望的眼神,朝着孬小情问道,“你愿意那样吗?”   孬小情那是有鬼了,才会愿意。   下午她理所当然的没上班,莫局都默认的,替人办事,也得给人时间,莫局一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都是信赖她的,窝在城中最负有盛名的SPA馆里放松自己,报上谭雅的名字,账都能记谭雅的名字——   她家虽然不缺她的钱用,可这样子的享受,也真是让她舍不得的,谭雅愿意给她这方面的好处,她自然享受得绝不手软,手软嘛,太小家子气了,她一贯是大气的,是拎得清的,什么能享受,什么不能享受,是分得门儿清。   SPA做完了,她身上披着浴袍,就趴在那里,享受着放松的余韵——   跟催命符似的,手机到是响了。   手机屏幕上就简单的“沉水来电”,她一下子就笑了,连同精神都振作起来,不过,到是慢悠悠地等着手机铃声响上一会儿才接了电话,“还会打电话给我呢?”瞧瞧她的脸,满脸的趣味,掩饰不住,她又不想掩饰。   “晚上你别急着回家,我们一起走。”   手机那头传来陈沉急切的声音,与他平时在同事面前表现的沉着不太一样。   “为什么呀?”她故作惊讶地提高一点儿声音,却不显得尖锐,反而更是像撒娇般,“叫同事们看到了,可不好的,万一他们说我吃你棵嫩草可怎么好?”   “看见就看见,我们单位又没有不许谈恋爱的规定,”陈沉有些压不住脾气,尤其是一个人坐在茶餐厅里,看着别人都成双成对的,而他就独独一个人,“本来我就比你小,难不成别人不知道我们谈恋爱,就能哄自己说我比你大了?”   “哈哈哈——”惹笑了孬小情,不再是那种撒娇的笑法,她笑得很爽朗,双肩微动,眉眼间流露着一种自信,与她浑然一体,明明车里只有她一个人,她还是点了点头,“嗯,这样吧,晚上你来我家里,我们好久没一起了……”   后面的声音,她倏地压低,也就手机那头的陈沉听见,让他年轻的脸庞一下子微微涨脸,眼神甚至于有一些迫不及待的热切,“就现、就现在?”   他还把时间提早些,他们的第一次,就是在下午,阳光顶好的下午——本市最豪华的饭店里,她开了房,他吻了她,那一个下午,简直就是他人生最为愉悦的时刻,举办最最幸福的时刻,甚至有些不能控制的结巴起来,“我来订房、房间……”   “真可爱……”孬小情摇了摇头,尽管陈沉并不能看见她,指节微曲,轻轻地敲在腿上,并没有发出声音,却让她的话说得特别有节奏感,特别能打动人,“别、你别订房间,晚上我给你个惊喜。”   而手机的另一头,陈沉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等着夜晚的到来,小心翼翼地将结束通话的手机放在桌面,肩头突然地就被敲了一下,他惊愕地回头,刚才那份迫不及待就僵在他的脸上来不及收回,——   “怎么是你?”他有些不高兴。   来人却是自顾自地坐下,坐在他的对面,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并不理会他的不高兴,纤细的、经过精心呵护的手指夹着张黄色的便利帖,朝陈沉微微靠近,被染得极艳色的红唇吐出叫人心悸的话来,“说好做一辈子的兄妹,你现在见到我就不高兴了?”   要是孬小情在这里,肯定冷哼过去,“兄妹”?没有血缘关系的当什么兄妹!兄兄妹妹的什么,最叫人腻歪,还不是打着兄妹的旗号,私底下都不知道成什么样了!   陈沉面色比刚才好了些,叫来服务员,为她点了杯咖啡,点咖啡的时候,他没有注意到对面女人的眼底露出些许失望的颜色,待得服务员将咖啡端上来之后,他才算是有心情同这位说话了:   “你缺钱了?”   他问,问得可直接。   甚至还有一丝嘲讽的意味。   “或者我舅舅那里不能再照顾你了?”   说得很轻,好像还给人留了面子——   女人一笑,对这些话不在意,“你舅舅对我挺不错的,所以我不想把照片全给了那位,哦,我看到你那位孬秘书了,让她来求求我,也许我会心情不错的把东西全给她——你说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国庆过得还挺累,大家有没有这种感觉 ☆、006   “哦。”陈沉就简单一应。   很简洁,简洁的让对面年轻女人面上染了几分不悦,她年轻的脸庞上架着副将她大半张脸都能挡住的大墨镜,此时——她伸手摘下墨镜,露出姣好容貌,赫然是余碧莲,那个在谭琏面前一副邻家小妹姿态的余碧莲,——在陈沉的面前,满是怒气。   “陈沉!”   她控制不住地尖叫。   惹来茶餐厅里客人们的一致侧目,她似乎突然间发现自己的失态,伸手挡住她小巧的嘴,试图将整张脸都藏起来——   陈沉眉目间流露一丝烦躁的色彩,打开皮夹子取出两张粉红的纸钞放在桌面,只是冷淡地看一眼余碧莲,“别闹得太难看,挺丢人的——”   他起身就要走人,余碧莲顾不上捂脸,也跟着站起来,露出的那小半张脸,有些苍白,又有些异样的红,——她伸手就要去拉陈沉,陈沉一把挥开她的手,并没有让她碰到一下,走得叫一个坚决的,根本不想跟余碧莲有任何关系——   或者是不想染上余碧莲的任何一丝气息。   余碧莲不甘心,踩着三寸高的细跟儿,在他身后追,不顾走道上的侧目,她在后面追,跑起来有些狼狈,“陈沉——陈沉——”   一声儿地叫着他的名字,多情又缠绵,又有些哭音,惹人怜爱。   偏陈沉就一副铁石的心肠,不肯多应她一下,走得更坚决,——毫不回头地走向停车场,余碧莲就要追上他的时候,他又加快脚步,一次又一次的,就不要余碧莲碰他一下——   停车场里静静的,偶尔驶过一两部车子,空旷的停车场里并没有停满,而陈沉的车子刚巧停在出口处不远,他踩着轻快的步子过去,临到车边,却是停了脚步,回头朝着在后边跟着紧紧的余碧莲,——眼神微沉地盯着余碧莲,就好像那时候,他爱恋余碧莲时一个样子。   那时候,他还是刚上大学,她也是,不同于她的困窘,他的一切都是他舅舅给予的,而她嘛,享受着国家勤工俭学政策,温柔乖巧,是余碧莲的特质,那时候,他喜欢那样纯粹的余碧莲——而现在,他眼底露出一丝厌恶,仿佛在看什么脏东西。   “陈沉——”   而余碧莲刚跑到他的身边,以为他是停下来等他,刚叫了声他的名字,就看到她大张着黑色的眼睛,泪水盈盈而落,她却不擦,就那么巴巴地看着他——楚楚可怜的。   偏陈沉不为所动,甚至脸上多了点笑意,他背倚在车身,双臂环在胸前,不紧不慢地开口道:“把东西全给我。”   命令的口吻。   “你想给她?”余碧莲表情一变,小脸近乎于透明的苍白,接受不了他的命令似的,眼睛眨也不眨地就滴落眼泪,她不顾仪态地用双手抹去,倔强地看着他,“她讨好你舅妈,还跟你舅、舅妈……”   她说不出来,像是极恶心说出来。   惹得陈沉“嗤笑”出声,“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知道吗?”思及孬小情,他脸上的笑意都不能控制,完全是发自内心的,想着晚上的约会,他都有点迫不及待,“起码她不会爬上我舅舅、我亲舅舅的床,好吗?”   闻言,余碧莲似乎站不住了般,身形微微踉跄了一下——陈沉没有上前扶,眼睁睁地看着她重新站好,站是站住了,摇摇欲坠般的,好一副被辜负的伤心人姿态,以前要是这样子,他早就上前安慰了,可现在——他早就看透了,尽管以前像傻瓜,可傻瓜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当——   “她爬你舅妈的床——”余碧莲再也控制不住地大叫,姣好的面容显得有些狰狞,“两个女人,两个女人,你不恶心?”   “不过是个女人而已……”陈沉简单的回答,嘴角微微上扬,沉静的瞳孔露出一丝得意,甚至有些骄傲,“女人们能干什么事呢,磨来磨去的,有什么乐趣,她需要的是我,照片什么的,我不在乎,我管他去死呢,我们家小情姐天天给他跑东跑西的,我都心疼呢……”   说到这里,他明显有些秀恩爱的意思,思及早上孬小情的脸还刮过他的脸,他又不由得嫌弃自己当时的脸红,跟没见过世面似的,多丢人呀,——要不是因为孬小情的坚持,他想他当时就应该高调地就在单位门口,强势地就搂她入怀,狠狠地吻她,吻她个天昏地暗,双腿都站不住地倒在他怀里,那才是最爽的事。   “你舅舅出丑,你不管?”余碧莲拿着她仅有的武器,有些虚张声势,惟一的底牌,她双手紧握成拳,一点都看不出来孬小情那个老女人有哪里好的,偏偏不仅是女人,还是男人都对她一心一意——她也接近过谭雅那个高傲的老女人,偏偏没得到过一个眼神,“他可是你亲舅舅——”   “随便——”陈沉开门上车,大大方方地劝她,“趁谭琏还没有发现你手头还有东西,尽早地往网上发吧,或者报社都行,不然的话,你也没有什么好果子吃的……”算是他最后的良心建议。   不得不说陈沉还是有点坏的,这家伙坏起来颇有点六亲不认的架式,不同于莫仁信的崛起几乎靠上谭家,谭家的因素占了四分之三,但——陈沉姓陈,他们家有钱,缺的就是权,别看顶着什么富二代的名头,他一向低调,低调到连余碧莲都不知道他的家世,人嘛,就得低调点——   但在孬小情面前,他从来没有低调的资格。   孬小情知道他是谁,他也没有丝毫要隐瞒的意思,他也没有觉得孬小情有哪里好,好到让他一头栽了进去,可真的是人就那么的奇怪,喜欢的、呃,不是喜欢,喜欢太轻慢了,他是爱她——   一心一意地爱她。   但今晚他有些害怕。   她的惊喜叫人害怕。   好像有一种预感,他觉得今晚可能是黑色星期五,他想自己有些悲观,这种悲观毫无由来,但是让这种悲观浓浓地占据了他——   忍不住将车开到路边停下,他拨了个电话,手机上显示的名字:谭琏。   “舅舅——舅舅——”他这么称呼谭琏,而且脸上没有一丝不自在,尽管他只比谭琏小两岁,声音再热情不过,好像谭琏才是他亲舅舅,“舅舅你在听吗?”   “有事?”谭琏示意汇报工作进度的下属暂停一下,人往后靠了靠,整个人显得有一丝悠闲,目光却是深沉,到是不讨厌陈沉的来电,反而是享受的架式,“受什么委屈了吗?”   真是年度“好舅舅”,这问的,不是亲舅舅胜似亲舅舅。   陈沉眼里带笑,可声音委屈,就跟受了委屈就要找家长告状的小孩子一样,“舅舅,舅舅,余碧莲来找我了,她说手头还有照片呢,她、她还要我、我跟她、跟她……”   难以启齿般的,他的脸应景似地泛红,“舅舅、舅舅,你说怎么有这么坏的人,我、我……舅舅,舅舅——”   谁都会以为这是个还没有成长起来的小年轻,还是个没有经历过现实风霜的小年轻,遇到一点点事就会害怕的诉说自己的委屈,且想要找人帮忙解决。   谭琏轻笑,却没有出声,像是相信了一般,和颜悦色的回道:“你放心,有我呢,还没去上班呢?时间快到了。”   “好的,我现在就去上班。”陈沉掐断通话,声音愉悦。   谭琏放下手机,示意面前暂停汇报的下属继续——   “总长,您真让人探望唐森?”张加明有些不明白这样的用意,将工作汇报完重新问了一句,就坐在谭琏的对面,没有刚才的认真劲儿,现在有些吊尔郎当,“真让人去看看他?”   “有什么不行的吗?”谭琏浅笑,胸有成竹。   张加明撇撇嘴,将手中的文件随意地夹在腋下,颇不以为然,“我这不是怕中间出现什么个猫腻的,叫人揪了空就不太好了——”   谭琏挥挥手,让他下去。   身为他的助理,张加明果断站起身,手指夹着文件,大踏步地走出总长办公室——走出去时还对抬头看过来的总长秘书眨了眼睛,惹得熟女范的秘书都控制不住的脸色微微泛红,他有些得意地吹了记口哨——   那行为,哪里像是检察总长的助理,分明就跟街头的混混没啥两样。   偏他自得其乐,晃悠悠地回到自己办公室,文件一放到桌面,两腿就没有形象地往办公桌上搁,把深锁在抽屉里的手机拿了出来,手指在宽大的屏幕上划来划去,最终是下定决心般地对手机说话——   “在上班呢?”他问得很温柔了,跟刚才那个混混的架式,还有总长面前汇报工作时的正经样都相去挺远,笑起来时还能发现他有一双桃花眼,特好看,“小情姐,晚上赏我个脸一起吃饭?”   而此时的孬小情正睡在SPA馆里,她完全将那里当成她睡午觉的地儿,趴在那里睡得昏天暗地,听见手机的轻微响动,她还有些不耐烦,都丝毫没有隐藏,暴/露在她还带着惺忪睡意的眼睛里头,一打开手机,就看到张加明给她的留言——   贴心的话,正中她心,她还挺喜欢张加明的,尤其喜欢他这种问话的方式,明明没给她拒绝的机会,还是让她觉得挺贴心的,一开始被吵醒的怒意消失了,她半支着身子坐起来,身上的浴袍松松垮垮的,她直接走入更衣室,去换回原来的衣物。   没回张加明,不给她拒绝的机会,她不回不就得了,见陈沉更重要些,不赏脸又不是第一回了,她收起手机,挎着大得惊人的包离开——   惊喜嘛,她得安排的,至于是什么惊喜,她早就准备好了。   烛光晚餐,浪漫吧?   还找个乐队在边上加气氛?   没这么高大上。   而且她也不喜欢这束缚的感觉。   人嘛,就得随心所欲了,怎么高兴就怎么来——   教堂——   郊外新建的小教堂,还没有正式开放呢。   她的个主意哟,怪得跟什么似的——偏陈沉准乐意配合。   乐意跟着她的怪主意走。   还坐在里头,呃,是她坐里头,充当神父——“仁慈的上帝呀,请宽恕您的罪人,您最忠实的奴仆,您最忠实的奴仆向您告罪——阿门,因圣父、圣母及圣子之名!”   她还念的像模像样的——好像一点儿都没发现她自己念倒了。   听得外头的陈沉一乐,本来跟跪坐在外边,这会儿一笑到是差点坐不住。   “坐好了,笑什么笑,还不快请求上帝的原谅!”   她严厉批评他。   一本正经,再没有比她更正经的人——   偏她坐在里面,纱般朦胧的薄裙,遮不住什么,隔着小小的菱形窗口,他跪地爬行,“神呀,请宽恕我的姐姐,她念错了,请宽恕她的过错,我愿意将我全身心地奉献给神,请神宽恕我的姐姐——”   拨开浅色的外套,他跟受难一般,自然是装的,由得她的性子扮演,“屈辱”般地剥开衬衫扣子,两手都有些控制不住的“颤抖”,到最后他的声音都有些哭意——   “胡扯!”孬小情瞅瞅他,英勇就义般的表情,差点笑出声,还是板着个脸,正而八经地盯着他,充满挑剔地打量他露出来的精瘦胸膛,“啧啧啧——瘦得跟个排骨一样,还好意思说奉献给神,胡扯——诚意丁点都没有,奉献给神,怎么不通过我?我得验明一下正身!”   她打开里面的门,轻抬腿,就踩向他的脚背,“说哟,要不要让我验明一下?”   “不不不——”他尖叫起来,跟受了惊吓般地往后退,双手合十抵着胸膛,摇头如拨浪鼓般,双腿却不由自主地张开,“姐姐,这样是不对的,是不对的……”   偏叫孬小情大胆地踩向他双腿间,翘着下巴,两手抬在胸前,纱般朦胧的薄裙,此时更显出她玲珑有致的身段,很短,几乎刚好挡住腿间,她一脚踩向他,细白的长腿,就架式十足的引/诱着他的理智——   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咽了下口水——   却让孬小情皱起了眉头,将脚收了回来,表情也整个的冷淡下来,人往后一靠,慵懒地靠着告解室的门,滋润的唇瓣微动:“我们分手吧——”   “不——”陈沉以为她又换了主意,扮演“年轻弟弟惨遭御姐抛弃”的戏码,收起刚才那种受惊吓的模样,反而“仓惶”地上前,跪地爬行,将她纤细的双腿抱住,头高高抬起,“姐姐,你不要抛弃我,不要抛弃我,陈沉好爱好爱姐姐的——”   虽说是演戏,那得像真的,偏他,哭的挺假的,一点眼泪都没有。   孬小情完全是冷了脸,微弯腰身,将他脱下的外套披上,外套于她是太长,刚好包住她的臀部,一双长腿完全露在外头,看也不看陈沉一眼,双腿微动,“好聚好散吧,这样子太没意思。”   不是演戏,是真的,她说的是真的——   陈沉终于回过神来,放开她的双腿,整个人就站了起来,低头硬声问道:“这是你要给我的惊喜?”   身影几乎压将下来,几乎将所有的亮光都挡住,孬小情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也不解释,到是直接说:“你要这么想也行,送我回去吧。”   再没有比她更过分的人,把人甩了,还让人送她回去,她偏偏做起来一点疙瘩都没有,仿佛那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见他黑着一张脸,她到是再凉凉地补上一句,“我自己走回去也行的——”   问题是她这一身能走得回去才叫有鬼!   偏陈沉舍不得,冷着脸,瞪她,“你跟谁好了?”   问的是重点!   “我没跟谁好。”她回答的坦白,目前是没有,分手了后就不好说了,总之现在是一对一,“结婚的事,你别想了,我爸要的是上门女婿,你们家总不能让你当上门女婿吧?”   她狡猾,把这个拉出来当挡箭牌,她自己到是不自在,可她亲爸是真打算的,所以她厚着脸皮拿出来现一下,“你们家乐意?”   把陈沉气得不行,出来时还是浓情蜜意的,呃,也不是出来时,是就刚才都是浓情蜜意的,才一眨眼工夫,她就变了脸,他是真气,可——又抱着一点儿侥幸心理,却让她把挡箭牌拿出来时不由得脸色更黑,跟涂了墨水一样。   他多冤哪,都不知道哪里干得不好,让她变脸变的这么快,“我乐意!”闷气上来气得他口不择言,话没出口时,他没想到自己会这么说,话一说出口,他忽然间发现他自己也是愿意的,“我乐意!”   “噗——”到是孬小情忍俊不禁的笑出声,她两手揪着他的薄外套,晶亮的眼睛全是促狭的笑意,拍拍他的肩膀,觉得那里坚硬的很,踮起脚在他的嘴角快速地一亲,就迅速地退回去,“跟你开玩笑你还当真了?”   把个陈沉弄得更气,这种事,哪里能开玩笑的?   他一把就把人扛起,薄外套顺势落在地,都没空去捡——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觉得国庆发文实在是个错误,时间没有呀,哦哦哦 ☆、007   上班是重要的事。   孬小情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喏,她昨天下午就干脆地没去上班。   她将车子驶入惯常用的停车位,视线所及,是陈沉的车子,他低调,尽管背后身家丰厚,还是开着不怎么显眼的国产车——她眼里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拎着特大的黑色包,神清气爽的,踩着细高跟走入港城商贸局。   “孬秘书,早——”   她刚走到莫局办公室门前,就看到陈沉从里面出来,下意识地退开一步,还以为他不会再叫她了,眼里露出些许兴味之色,——   当然,她也不会表现得比他更差,轻轻点头,“陈助理早安。”   彼此擦身而过,就跟没有交集似的,也就是工作上的交集。   “莫局,早——”她细细的鞋跟踩在地板上,根本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早就在办公室的莫局到是从办公桌后面迅速地走出来,往外面一看,确认根本没有任何人想要过来时,他又将办公室的门关上,急急地走到孬小情面前——两手就拉着孬小情的手,跟拉什么似的——   拉得她还有点疼,眉头略略皱起,她心下疑惑,余碧莲那事根本不是事儿,由谭雅干的,谭琏负责收尾的,于莫局真是一点都不需要担心,她没躲,让莫局拉着她的手——尽管有些疼,还是好声好气地问他:“莫局,这是怎么了?难不成您还担心余碧莲的事儿?”   就跟引蛇出洞似的,她挺耐心的。   “我都要愁死了……”莫局一点主意都没有,跟平时那个在外头表现得八面玲珑的港贸局长完全不同,根本没有担当的能力,完全就把希望都压在她的身上,“小情,我可倒大楣了……”   倒楣?   到惹得孬小情更是一头雾水了,难不成是余碧莲那小事儿谭琏都没有搞成?她可没觉得谭琏那么孬,都布置好的,把人都控制了,还拿余碧莲没办法?这都不是大笑话吗?反正她是不信的——   她个一挑眉的,到有些意外地瞅着莫局,“您能倒什么楣?更高的位都等着您呢。”   莫局一点都不平静,反而更揪心,“唐森那里、那里……上面要彻查。”他还没仔细说,有些个纠结样,像是藏着几种烦恼的。   唐森?   给谭琏给抓了——   谭琏嘛,是直接督办这案子,是省长特别代表,如今这从上到下的,一共是九个州,下面还有五十六个省,国家的最高统治者那是总统,谭琏他亲爸如今是立法院议长,谭琏自小放在外面历练,如今刚好调到华省,港城归于华省辖下,由省政府直接管辖,而谭琏是省长特别代表,刚一到任,就干了件大事。   把港城闻名的唐森给抓了,还将他名下的产业都掀了个底朝天,从昨天开始最热门的新闻都是唐森被抓的事,省政府发言人更是发表讲话,严厉打击地方势力,将一切罪恶消灭在源头。   省政府发言人,正好是张加明。   唐森的事一出,孬小情一直觉得跟自己真是没有多大关系,可架不住莫局这个人底子不清白,现在一提起唐森,她就有种闯地雷阵的感觉,“您怕唐森把您的事交待出去?”   她也就一问,新闻里的都说得清清楚楚,都没闹出一点大事来,也就表面上的事交待一下,真要把唐森身上的事说得一清二楚,还真没有,——新闻还戒严呢,特别是网上,半点都搜不出来,要真搜,也就是“唐森涉及黑恶势力被抓”简简单单的话,想再详细点的,都是别人的脑补。   莫局放开她,脸上一片颓然的,像是被宣判了死刑,而且是那种不能转死缓,只能是立即执行的死刑——长叹出一口气,他的手抵着额头,“他那里我年年领着分红呢,还不少呢……”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孬小情只能是这么想的,也挺佩服他的胆大,平时看着挺没主意的人,这一有主意,主意真是特别的大,大得都让孬小情汗颜,“您……”   她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但是莫局现在真要因这事儿倒了,与她是没有半点好处的,她眉毛皱得更紧了些,表现的比莫局更要焦急些,“封口?”   “这不太好吧,是条人命呢——”莫局立即开口,神色有些震惊。   差点让孬小情笑出声,真以为她什么事都干呢,好好的看守所里被关着,她一个弱女子的还能飞进去杀人?太看得起她了吧,就算她真有能耐,那种事,她真干不了,心里头对莫局倒抽口凉气,这位——看着不着眼,“封口”就能想到要人命了,岂不是活活要惊吓她的?   “您说什么呢——”她劝着莫局,“您小舅子肯定不会让这事叫别人知道的。”   她就是提醒他,唐森是谭琏抓的,要有什么事就跟谭琏通回气,省得他自己在这里担心——   可莫局不干呢,跟六魂去了三魂似的,“哪里能叫他知道的,他一贯没怎么把我这个姐夫放在眼里,你看看,都走马上任好一段时间了,我连他的面都没见着,就是跑到省政府去,他还架子端得挺高的,都不叫声‘姐夫’,生份的好像我不是他姐夫——”   他叨叨念念的,根本不敢去找谭琏,那位可是活阎王,都把唐森抓了,要是再晓得他的事儿,估计别说港城商贸局了,更别提什么局了,他人可能保得住,要再出仕,完全不敢想的——   把孬小情弄的又好气又好笑,也亏得这位这样子,好让她的工作一直干得风生水起,虽说是个小小的商贸局,好歹也是国家单位,她恁个铁饭碗的,领导嘛,做新不如做旧的,能不换最好,要是换个人来,一朝天子一朝臣的,孬小情这个人其实还有点懒,并不想重新再去攻克新领导。   “您担心什么呢,好歹都是一家人的,哪里有您想的这么凶险了?”别看她现在表面镇定,其实她心里还有点急的,一贯耐心的她,自然不会显得过分焦急,“你有如今的位子,虽说不是顶高的,可好歹是一局之长,那位呢没跟您在外面人面前表现得太热乎,还不是给您做脸,好让人晓得您这一局之长是堂堂正正的,您说是不是?”   到底是对莫局了解太深,他的脉都叫孬小情摸得清清楚楚的,这番话刚好叫莫局听了像是在大冷的天里喝了热烈的生姜茶似的,简直是叫他透心暖的,心下也渐渐舒缓了点,“就你会说话。”   孬小情生受了。“您没留给唐森什么东西吧?”   拍马屁归拍马屁,马屁拍完了,就得讲实质的,心里在期待这位别那么蠢。   说到这个,莫局那个脸色羞的呀,都快找地洞去钻了,“录音,他录音了,每次给钱都是录音的,把钱都放在我平时常去的健身房,电话给我,让我自己去拿的。”   孬小情真是觉得干坏事也得有情商,也不知道这位儿到底是把情商长哪里了?估计也就对付女人行?她对此深以为然。   领导有事,她得解决哪——   到底是莫局,惯会装相,将事情都跟孬小情一说,就跟有了主心骨似的,回到办公桌正经地坐下,办起公事来,像模像样的。   孬小情可头疼了,跟这么个二百五又会装相的领导,简直就是对她人生的最大考验,有事出来自己不思量着解决,就会推,就会找别人办,她心里到是挺厌烦这样的事,可还是硬着头皮接了。   她才回办公室坐好,有个电话就进来了,还是内线电话,就跟知道她已经回到办公室似的,一瞄那号码,还迟疑了一下——   原因无它,正好是陈沉办公室座机号。   早上回去时,她就给人留了张纸条——“分手”,仅仅两个字,多余的话都没得。   他打了个电话过来,到叫孬小情有些心惊肉跳的,可好歹都是上班工作几年的,哪里能把两个人的私事都带到工作上面来,她就当是陈沉是为了工作的事找她——那样才好,分得干干净净,一点疙瘩都没有。   这同个单位的,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她还不想闹得太尴尬的。   毕竟莫局可是人亲舅舅。   “喂——”   她竟然还有些紧张,声音一出口,还有点哑,让她自个都有点嫌弃。   谁知道,她并没有听到陈沉的声音,反而是有一点杂音,也就两三秒的时间,她就听到了声音,里面的声音很轻,刚好让她听得清清楚楚,压根儿就是刚才她与莫局之间的对话——   他装了窃听器!   这个发现叫孬小情瞪大了眼睛,好个年轻人,这心机的,还能在他亲舅舅办公室装窃听器,这是要反天了?还是想怎么的!   亏得她两腿还酸着呢,那体力跟这么个年轻人一比,简直就比起渣——她想起昨晚的事,不由脸色微微红,“揪着你亲舅舅的把柄,感觉是不是比一般的事都要好?”   她还忍不住调侃他,真没把这个当成一回事,双腿交叠在一起,人往后一靠,这是她的办公室,就跟她的家一样,舒服的没边儿了,就跟陈沉说话的语气,都是跟撒娇似的,她做起来得心应手,——   都说外甥肖舅,陈沉可是半点没随莫局这个亲舅舅的!   “唐森是你表哥吧?”冷不丁的,陈沉没跟她废话,索性把事情给扯白了,“您说我舅要是晓得把他可能拉下水的唐森是他个身边得力的孬秘书,他会怎么想?”   好个陈沉,还敢威胁她了。   一表三千里的那种。   “叫一声唐哥,就真是哥了?”她老神在在的回道,面上到是不生气,反而笑了,笑得“咯咯”的,“我还说我是你亲姐哟,你信吗?”   “你要是我亲姐也行呀——”陈沉半点不退让,手里拿着飞镖,手一扬,就飞了出去,飞镖狠狠地滑入墙上的靶子里,“我昨晚睡了你呢,我的亲姐?”   妈蛋,她还真没看出来这家伙这么——   这么的好玩,跟平时完全由她作主不一样,他可是一下子跟长了刺一样,戳得她可生疼呢,她想呢,人又不是刺猬,要长什么刺呀,迟早都是得一根根的拔了,心里想得很,面上依旧笑着:“乖弟弟,咱们可要坏吓的……”   “乖弟弟想见下亲姐姐,能行吗?”   他大大方方地问。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我睡了,醒来就去上班 ☆、008   感觉比她刚才还要肉麻。   孬小情真是觉得自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好吧,从来都不知道陈沉居然能这么熊孩子,熊孩子到能在自个亲舅舅的办公室里装个窃听器,画风太美,她也是快醉了。   当然,她去吗   她没去。   有必要吗,没有必要去。   一表三千里的表哥干的荒唐事,跟她也有责任?真滑稽的说法,就是古时的连坐,也摊不到她这个一表三千里的表妹身上,从血缘上说,是她亲妈表表亲的儿子,人家完全可以不当是亲戚了,出了好几服——当然,为了礼貌这一说,还是排排辈份的,就成了她表哥。   所以她才叫人唐哥,别说是掺合唐森的事了,人家都拉过她入股,唔,也就投一点点钱,有大回报的那种,她果断地没接受。   所以——陈沉的“威胁”于她来说不痛不痒的,看了看莫局的行程安排,她略略地皱起眉头,明天可是个重要的日子,大清早地就得出发,去省城汇报工作,汇报工作的是莫局,而她自然是要去的。   但走之前——她觉得还是让莫局心安一点,比如拖关系走走唐森的路子,瞅瞅他到心里头到底是想着的什么,总不能让莫局悬着一颗心去省城吧,情绪一不对头,别人都能看得出来就不太美。   她直接去找秦简,秦简一贯给她面子,也没让她等,直接找个借口就出来跟她见面,一听她提起的事,到是有些迟疑——   他看着她,眼神里难掩些许疑惑,“姐,你何必见人,别人都巴不得跟那人撇清关系,你到是好,还上赶着去看人?”   “好歹是我表哥——”孬小情迟疑了一下才慢吞吞地说道,面上微微苦恼,“我表姨婆就这么一个外孙,老人家年纪那么大,听到消息还差点晕死过去,我也没别的想法,救他,我使不上劲儿,也就是看看他,权当是让老人家放心点,别担心太多。”   “姐,他好着呢,又没有刑讯逼供这一套的,只差没把人供起来了,”秦简弯着身,对着车子里的人说,开着玩笑,还特特地留意周围,没见到熟面孔经过,才压低声音,“那位都不知道脑袋在想什么,更不知道不知道是在搞什么,把事儿一直给拖着,谁要见都给见,完全跟办案的流程不同……”   听得孬小情心里头跟被针刺了般的,可心里头又活泛了起来,一手搭在车窗那里,一手还往在方向盘上,侧着身子跟秦简说话,“谁进去都行?这么不讲究的?”   她在笑,好像在他开个天大的玩笑似的。   “谁不是说呢,就唐森手底下那些年轻姑娘们,个个花枝招展的都来看他,每次来的都不重复的样儿,”秦简说得很仔细,人是叫他们配合控制的——真正抓人时,他们这些本地的警察还真是没派上用场,都跟外头那些国民保安的人一样守在外头,不叫任何人进出,说起来他心里都有窝火,“就跟走天桥似的,生怕晚来一步唐森都不记得她们了。”   孬小情真乐,晓得他心里有点怨气,也不再揪着这个事再问,直截了当地问,“我明天就得去省城,你能给我安排去见见唐森?”   把秦简唬了一跳,他是港城刑警大队的副队,以他的年纪来说,确实是算得是年轻有为,唐森这事还挺严重的,不查还好,一查出来,真是跟推倒诺骨牌似的,他都不敢想,年轻有冲劲是好,那也得分事情的轻重缓急,不太赞同地看着她,“姐,你别跟我说,你私底下跟他有金钱来往?”   就跟亲弟弟一样的,一劲儿还为她担心,就怕她糊涂了,真去凑那个热闹。   孬小情摇头,心里想着陈沉还自称是她“亲弟弟”呃,尽管都成了“亲弟弟”,她还是觉得分手的“亲弟弟”跟这个“亲弟弟”是没法比的,一个太熊了,一个是口口声声都为人她打算的——   “我有那么糊涂?”孬小情曲起手指弹他的手臂,“就算再想捞钱,他那里风险太大,我怎么也不能让我自己赔本又赔钱吧,赔本都是小事儿,我可不想赔了本还把自己送进里面去——”   秦简听她这么一说,才算是放心了,她平时看上去是个可靠的人,呃,是个靠谱的,可有时候也挺不靠谱的,就跟上回——她没吃饭,就在家楼下买了罐八宝粥,吃八宝粥就吃八宝粥,她还偏偏用舌/头在拉开的盖子上面一舔——   那会儿,他刚结完一个案子,把嫌疑人都通通地抓了起来,回到家里连澡都没洗直接睡在床里,还没闭上眼睛呢,就叫她的电话给吓坏了——她怎么说的?说她嘴里全是血,大半夜的,他支撑起疲劳的身体,给她叫了120,还亲自跑去医院看的她。   就是个小伤口,她跟快死了一样,有够不靠谱的。   “我就怕你一时糊涂的,谁不晓得你心最软的,别人说一两句好话就对人掏心掏肺的,”秦简总结了一下,想了想还是提点她一下,“你找顾维,那是唐森律师,跟着他指不定能见上他一回。”   别看他是个副队,对案子是敏锐的很,可真的是没看透孬小情的本质,孬小情这个人,表面最好说话,又能将领导交待的事干得清清楚楚的,谁看她都觉得她人好——可她真不是那样的人,就跟陈沉的事,就可见一斑了。   前一秒,两个人还颠倒鸾凤的,她分手更干脆,直接就给人留下纸条,人家到是逼她就范,她理都没理,嘴上到是“乖弟弟”叫得挺好听,说白了,这个人最爱她自己,别的都不爱——   最最没心肠的人。   要说喜欢,她是真喜欢过陈沉,要分手,也是真的,不含一丝杂质,她就这样子,来的时候热热烈烈,扯开身的时候更是坚决果断。   偏秦简不知道她那颗渣一样的心,还夸起她来,而且都是真心话,不像她,在莫局面前真是叫人明白拍马屁也是种艺术。   “那改开请你吃饭,我先走?”   她还真的走了,嘴上请人吃饭,也就是一说,她压根儿没放心里去。   秦简看着车子走远,刚转身就碰到同事从后边走过来,还朝他挤挤眼,他不由得一扯嘴角,立即就“警告”同事,“你可别乱说,那是我姐。”   “嗯,是你姐,我知道的,我见过的,商贸局的孬小情嘛。”同事拍拍他的肩膀,斜眼往车子离去的方向瞧了眼,意味深长地再补了句,“好像是陈沉的女朋友?”   秦简从鼻子里冷哼了记,对陈沉明显不太感冒,“那小子心眼多,瞅着是个无害的,我姐才不会跟他一直好……”   这个人……   是真把孬小情当姐的,别看他现在这个刑警大队副队的架式,多少年前,他还是个弱鸡少年,孬小情可是护过他一回的,他反正就不太看得上陈沉那个样子,配不上他姐的,她姐值得更好。   完全跟中了孬小情的毒似的。   同事无语了,别的话都不多说了,孬小情的名声还挺响的,至少响的是什么名声,秦简不乐意听,他也不想费那事多说,省得叫秦简那家伙急赤白脸的争辩起来。   孬小情不知道别人在她背后说她,背后说的话都不值得听的,她一向这么认为的,有胆子敢在她面前说的,她可能还会佩服,在背后搅闲话的人,她一向不太在意,要是天天在意别人背后说什么,还不得天天愁白头的,她没那么空时间。   但是顾维,律师名字她是知道的,但不认识。   顾维是个神经病,她是晓得的。   没有一个律师能跟顾维似的神经病,唐森有这样的律师,孬小情都想替顾维点蜡,顾维的律师事务所就在港城地标性建筑“金城大厦”的十八层,别以为那一层都是他的律师事务所,仅仅是一个办公门面,所谓的律师事务所,就他跟他的助手,就两个人——   与他形成对比的是,几乎占了十八楼整个一层的“庆丰律师事务所”,说起来别人都知道的是这十八楼是顾维租的……他自己占了一个门面,把别的都租给了“庆丰律师事务所”,靠租金中间的差价也赚了个不错的数字,这种事儿就够让人吃惊的了。   她先给顾维打了个电话,不仅办公室电话没人接,手机更没有人接听。   偏陈沉又给她发信息,不是一两条,是十几条,看得她都头晕,以前可没觉得陈沉这么粘人的,叫她非常意外,尤其是一条的、一条的内容,更叫她无语——   拿着他自个亲舅舅的把柄威胁她这个坏人,真心好吗?还能不能让她愉快地工作了?真是的,特大号的熊孩子真是伤不起。   等到了金城大厦,也许是她运气好,居然发现顾维在事务所里睡觉,她敲门,还是顾维亲自给开的门,跟她所想象的律师职业形象不太符合,头发乱糟糟的,跟几百年没洗头了似的,都是油晃晃的——   她心里万分嫌弃,面上不曾表露出来,见他还打着哈欠,更是心里犯酸水,还是试着打招呼,“顾律师?”   “做什么,我不是顾律师还能是谁?”顾维身上的衬衫都是皱的,找不到一丝齐整的地儿,他自己到是完全不在乎,再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睡眼惺忪,将孬小情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有事就快说,我还得睡午觉。”   说话挺不客气的,叫孬小情到乐了,晓得这个人估计不爱莫局那一套,索性跟他开门见山地说:“我是唐森的表妹,想见见他,有没有什么办法?”   “表妹?”顾维诧异地再度看向她,是那种看法,从脚看到头,隐约有些轻浮的颜色,“从开始到现在,都不知道有多少表妹去看他了,你是他哪种的表妹?”   “你能带我去见他?”孬小情不跟他辩解,跟不认识的人没必要解释,“我就想知道他好不好就行了,别的我不会多事的。”   顾维冷哼一声,明显对这样的话嗤之以鼻,“叫什么名字?”   “孬小情。”她回答,没有丝毫的怠慢。   “是孬种的孬?”顾维眼里掠过一丝讶色,刚才那种轻浮色一下子就在他个脸上消失了,见孬小情点点头,他回转身,朝里面的小间走去,快要进去时,他回头跟孬小情吩咐,“你等一下,唐森让我交给你一点东西。”   交给她东西?   唐森给交的?   孬小情顿时就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要不是莫局,她指定不可能想起去看唐森这事的,毕竟隔那么远的亲戚,唐森犯的又不是什么拘留两三天就能行的小事,那是大事儿,是大事儿——   她想也没想地就赶紧跑出顾维的事务所。   电梯刚好往上,两部电梯都往上,她被堵在电梯外。   听到“腾腾”的脚步声,她心中大感不好地回头,果然是顾维追上来了,手头里就拿着个红白相间的塑料袋,里头好像是个圆形的东西,隔着袋子还能挺清楚地看到好像是个小金猪的东西。   “喏,这是你的,他说要是你来了,就把这个东西给你,就个小玩意,存硬币的。”顾维不管她想不想要,直接把东西递到她面前,“我算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你要是不拿走,我对人也不太好交待。”   递到孬小情面前,她就皱眉了。   那袋子也不知道是放过什么东西的,一股子臭味,浓重的鱼腥味,让她下意识地就往旁边退开,戒备地盯着那袋子,“你是把我熏晕了吧?”   “哦!”顾维好像现在才发现这个袋子的问题,一拍他自个儿的后脑勺,“好像上次买鱼时放过的,我拿出来,拿出来就不臭了。”   他说着将里面的小金猪拿了出来,又试图再递给孬小情。   孬小情不接东西,大踏步地回到他的办公室,拿起张白色A4纸,在顾维诧异的目光下,用白纸包住那个小金猪,小金猪一到她手里,她就觉得有点分量,不是那种放了硬币的沉重感——   她心里真是愁死了。   鬼才相信这里放了硬币。   她更不是神经病,会相信这里面放了硬币。   顾维没再跟她说一句,就回了办公室,将门一关,估计是去再睡了。   留个孬小情好纠结的。   手里拿着个小金猪,跟个傻瓜似的。   电梯一下来,她快速地进去,电梯里面不止她一人,她低头站在角落,忍不住咬起指甲来,感觉另一手里的小金猪千斤重似的,要是有可能,她想把东西直接毁灭了——可这整栋楼都是有监控的,估计要是一查,谁都知道她来过这里。   为了撇清这个事,她决定了。   直接电话给张加明。   与昨天的温柔不同,今天的张加明有些不太热络。   “哦,是小情呀,找我有事?”完全是普通的语气。   她也不计较这个,直接说明来意,“能安排我同谭总长见个面吗?我刚得到一点东西,是唐森给我的,我都不敢放在手上……”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要想写出个女王真是不太容易 ☆、009   “不好意思,我现在开会,现在是休息十分钟时间,”张加明说的很坦白,没把孬小情说的事当一回事,心里还有点失望,觉得孬小情跟那些想要接受谭琏的女人没有什么两样,心里头那点心思一下子就淡了下来,“如果有要紧的事,请预约。”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多少让孬小情有些失望。   但她也想得明白,没有人会在原地一直等人,再说了,她又没有失落感,本来就没有多想,既然人家对她的话不太相信嘛,她嫌弃地瞅着用纸包住的东西走出电梯,回到车里,她随手就把东西丢在一边的副驾驶座里,刚要启动车子,眼神又不由得瞄一眼——   有点好奇怎么办?   看一眼,眼睛会烂掉的样子;看两眼,眼睛还是会烂掉的样子。   到底是看还是不看?是看一眼还是看两眼?   她难得为这样简单的选择而觉得有些纠结。   东西都在她手里,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   忍不住的,她就拿起东西来,还是沉淀淀的感觉,也不是像里面放了很多东西似的,就好像是里面只放了一件东西,都说“好奇心能杀死一只猫”,但凡有理智的家伙都不要去看里面有什么东西——   偏孬小情这会儿真是好奇,小金猪的上边口子很小,只能投硬币,她也没有费那个事靠着小小的洞眼看里头是什么,直接把小金猪倒过来,把小金猪腹部的小盖子用指甲挖出来。   她一眼就看到里面有个金元宝。   金元宝?   她的脸顿时就难看了。   是她家的金元宝,不是纯金的那种,而是外边鎏金的那种,通常她亲爸用来给遗体赔葬的东西,不止有金元宝还有些精细加工过的玉,要说谁对丧事最给办得好,除了孬小情她亲爸,全港城还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   尽管孬小情不太喜欢从丧葬业,也不得不否认自个自小就在亲爸的熏陶下认得不少东西,也能临时凑合个人数给故去的人念个经什么的,她还真会,小时候觉得挺好玩的,就学了点——   要说平时唐森要是给她这个东西,估计就是给个好玩的意思,今天嘛,她可不敢想了,怎么看都是觉得有深意的,难不成、难不成……   她哪里还能想上太多东西,巴不得现在就赶去她亲爸那里问个清楚明白,这么一想,车子就启动,就恨不得车子能长翅膀似的——   她到是想快,可快起来真要人命,平时这个时间还真是不堵车,可今天不一样,怪只怪今儿个孬小情出门没看黄历,不知道有大人物打从港城过道,顺便看一下港城如今的风采。   孬小情不知道也是正常,在港城商贸局看着好看,真这个位置摆在哪里,谁都没觉得她有什么的,至于那位大人物打从港城过道,本来是过道,临时看一下,都说是临时的事,也就没有大张大摆的张罗出来,如今正好是大选年,谁都是低调的——   所以大人物今年也是低调的,这位呢,正好是姓谭,唔,跟谭琏一个姓儿?   确实是一个姓,而且是谭琏他亲爹。   就那位立法院的议长大人谭同。   论说起谭同来,谁都知道他就是下一任的领导人了,您要问这还不是没到下半年的那啥啥会吗,怎么说的,都是哪里听的消息了?可谁会说在哪里哪里听的?没有,谁也不会说,有些事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知道就行了。   真的——   就是孬小情这样的,也晓得这些厉害,不得不说人在机关单位这种的混久了,还能坚持住的,都不是傻子,孬小情更不是傻瓜,人情网还盘得很深呢,商贸局要是有什么风吹草动的消息,她指定是第一个晓得的,就是莫局也不如她掌握的全。   但是大人物跟孬小情是无关的,他们商贸局又不是什么接待单位,大人物只说是过道,顺便看看这个城市,就是连港城的领导们都没露面,按大人物的说法是你们该干吗就干吗去,我就是出来看看,想当年我也在这里干过几年,就是想看看现在的样子——   你说能让人怎么办哟,一个个的都不出面,但吩咐是有。   比如清道,也不是把所有道都清了,就清条小道,不是普通的小道,是当年港城政府大楼所在地,谭同那会儿还在这里当任的时候,港城政府大楼还是老式的四合院,如今港城政府大楼早就随着港城的发展迁走了,可能是出于对当年任上的那点情结,谭同就过来怀念一下。   最叫人震惊的是那老式的四合院——呃,是老港城政府所在地,叫孬小情她亲爸孬种买走了,四合院本身就没有怎么修整,还是跟当年一样,一间间的办公室早就给孬种堆满了东西,防火防盗的设施很齐全。   谭同下车时,早就围上来几个人,将他围在中间。   外头阳光挺好的,谭同就穿得很普通,里面是件薄款的白衬衣,外头是灰色的夹克衫,笑得跟隔壁老张一样亲切,要不是身边围着人,那气势有些惊人的,指不定没注意的人还能将他当成普通的教授,或者是普通的公务人员——   孬种有两个徒弟,平时还兼职当和尚的给人做法事的。   谭同过来的时候,他还在做纸花,最近弄了个新花样,打算在花圈上试试,要是觉得不错的话,就多推几个款式的花圈,到是小徒弟乍乍乎乎地跑进来了——   “师父、师父——”他还大叫。   叫得孬种差点把纸花折过头了,他没好气地朝小徒弟瞪去,“叫什么叫,跟个毛头小子似的,给我好好说话。”   小徒弟长得好,面皮白嫩的,学历还是重点大学,孬种觉得这些表面够可以了,男人不要太精明,能老实做事就行,偏偏有时候这小徒弟干事没有重点,生嫩的跟个十几岁小男孩似的,当年还有点想法,现在早就没有了——   呃,不是他想搞基,是他想为了孬家的事业有人继承,好找个上门女婿。   小徒弟重重地深呼吸,把气呼出好几次,才有那么一些些觉得气息平稳了点,但是那种惊愕的感觉还没有褪去,他下意识地拿手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师父,外面、外面——”   “老孬?”   没等他说完,外头有些亲切的声音就传来,让孬种下意识地抬头,抬头就看见从外头大门进来的中年男人,那张脸,蕴含着亲切,斯斯文文的,挺叫人亲近的,双手负在身后,一步一步地走进来,尽管让人觉得亲近,可还是透着一种上位的架式,那种架式似乎与生俱来,生生地拉开人的距离。   “老孬?”   这位就是谭同,他笑笑地再叫了一声。   孬种才算是反应过来,他、他也不算是反应迟钝,也自认是见过世面,就他经手手的生意哪样的人没办过呀,偏偏是这位——人家是如今是什么人,他是什么人呀,要说两个人怎么认识的,也就是当年孬种那是当过义务兵的——   每个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有义务参军的义务,而当时孬种义务兵时,谭同当时就负责新兵训练,义务兵才一年半,孬种早早地就退伍回家,这位谭同哟可是不一般的人,在军队干了几年就转入地方,一直往上升职,到如今的立法院议长。   孬种顿时笑得很殷勤,心里就想着人要是这位开口,呃,也不是开口,就稍稍地提一下,他这生意估计都能进一步扩大化经营,赶紧上前,双手就要去握谭同的手——   偏谭同身后的人,就站了出来,挡在孬种面前,没等孬种觉得这个动作有些下人面子的想法,谭同就挥手让人站开,亲自站在孬种面前,让孬种握住双手,——到是孬种一握住手就紧紧地握着,生怕财神爷给跑了……   “谭连长,这都多少年没见了,你还记得我呀?”   孬种既是兴奋,又是感慨的,表情极到位。   谭同没想到他的力道这么大,握得他的手都有点疼,他到是没流露出来,这点喜怒不于形色的本事,他自然是有的,也不止这一点点的,泰山崩于前,估计都不会变色,他反手握住孬种的双手,“你小子干的不错呀,能挣下这么一大份家业的,我都比不上你的自在啊,哈哈哈哈……”   这说的,叫孬种真是满肚子的“意见”,都快是下任的领导人,怎么话说得叫人牙疼的呢?“呵呵呵——”他赔笑,当然,脸上的自满那是满满的,一点都不掩饰,“哪里、哪里,我这都是下九流的行业,哪里上得了台面去——”   自谦的话说得很好听,可他哪里有自谦的样子,分明满是骄傲。   他们在里面说话,就孬小情一个人被堵在家门口,进不得。   门口堵着的人,都不一般,是特警啦,还有国民保安队的,将进她家的路口都堵得严严实实,她一个大活人的,居然想不到回家得往哪里走的,手捏着个小金元宝,索性给秦简打电话——   也不是问特警的动向,她就问她家门口是怎么了。   秦简悄悄地告诉她是怎么一回事,惹得孬小情都觉得有些扯蛋,怎么最近谭家的人出现的这么频繁,她索性打个电话给她亲爸,“爸,你快出来接我啦,我进不得家里了,都什么人的,把我们家门都跟路口都堵了——”   孬种这个人,什么事都是女儿说了算,就有两件事不由得女儿:第一改姓改名字;第二就是招个上门女婿——女儿一个电话,他哪里还顾得上面前的这位,一脸焦急地就要往外走,“谭连长、谭连长呀,你可把我女儿堵在外头了,她进不来,可吓坏了,以为我都干了什么事儿……”   “你还有个女儿?”谭同面带笑容。   “我就不能有个女儿呀?”孬种没理他,直接就往外走,“你就帮帮忙,让我女儿进来,我女儿要是进不来,她指定得哭给我看,你晓得的,没娘的孩子,我当娘又当爹的把她给扯大的,要是她进不来,她得哭的……”   这么“黑”孬小情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总算今天有点空了,晚上再码,明天肯定有更新的 ☆、010   反正是唱作俱佳的,一下子就让谭同把他的女儿想象个几岁的小孩子,估计最多也就上小学,就他那个外孙女差不多大,当然,他没拦着,他这一来他知道的,不像年轻时那么“自由”,就算是他觉得没事,可底下人可不得急死——   他到不是爱摆架式,实是只能这样子,而且他还算是低调的,都按规矩来,就是一个人都不许多出来,好好一个政府大楼让他弄成这样子,他不由笑得摇摇头,还想着见见孬种家的小姑娘。   他等着的是个小姑娘,可谁曾想跟着孬种走进来的是个大姑娘,瞧模样看着可水嫩,跟孬种一点不像,估计是像那位“女主人”?好嘛,这位议长大人想得的确是那么一回事,孬小情长得还真是像她亲妈——   至于这如今的为什么没见她亲妈?说也是话长的,好歹据孬种亲口讲,两个人是爱得比海还深,比天还要高,几乎到了没有对方就要死去的地步,偏——最后孬小情她亲妈还是走了,呃,不是受不了孬种走的,是的的确确死的了,就有心脏病,心脏病这种人生孩子那是风险挺大的,孬小情她妈还想撑着胆子硬要生,结果一尸一命,孬小情到是活得好好的,生下来也没有一点儿缺陷。   孬小情是个能沉得住气的,打他亲爸一出门来接她,她就晓得这位可能跟他亲爸认识?也不问,看他亲爸的眼神就能看得出来,她一贯是能看眼色的,跟莫局那么久,这点本事还是有的。   当孬种让她叫人时,她也不含糊,将金元宝捏在手心里,叫人看见,直接脆生生地喊了声:“谭伯伯好?”   坚决不叫谭议长。   惹得谭同挺高兴,“还你女儿懂事,晓得叫人,几时来省城,千万得到我家里来玩玩,别不把我话当一回事呀?”   说话间,人就走了。   把这一对亲父女可弄得无语了。   尤其孬小情还挺会来事的,非得叫她亲爸将事儿说清楚,比如跟这位是怎么认识的,在哪里认识的,又怎么会突然地跑到这里来——   前面两个问题,孬种都回答的清清楚楚,至于最后一个嘛,他没好意思把自己往上顶,觉得人家议长大人是过来看他的,这种想法真没有,这人得有自知之明,便是今天谭议长大人的话,他们父女俩也权当作是听一回——听一回就算。   客套话当真就太可笑了。   孬小情对于她亲爸的坦白很满意。   但是——   孬种到是对她手里拿着的金元宝好奇起来,也顾不上女儿的惊讶,愣是将金元宝拿在手里好好看看,这一看,他脸色都变了,刷白的,跟个刷了白水泥一样,那眼神都变了样,跟撞邪似的——   孬小情没空看他,金元宝拿走也没怎么在乎,将提在手里的大包往边上沙发一放,整个人就往沙发一坐,而是一条腿叠着另一条腿,“有什么可吃的,饿死了——”在自个家里,讲究形象,她不干那事。   “小情姐,来碗面吗?”   那位刚才吓着急吼吼的小徒弟到是机灵起来,赶紧问她。   会下厨,的确是种本事,尤其是男的,最叫孬种满意,他要选的上门女婿那是就得把他家小情伺候好了,再就是能把他的家业传下去,按他来说,要求最最简单,招徒弟头一样就会做点普通家常菜。   孬小情点点头,顺便再将视线往她亲爸那里一瞄,见她亲爸的手直哆嗦,“你不是得了那什么的吧,这手抖得这厉害的?”   “呸,你才得那什么的!”孬种头一句话就怒斥道,将金元宝捏在手心里,“这东西,你还敢拿在手里?”   “什么东西?不就是个金元宝,就外头一层,你这里不是多的都是这种货色?”她到是没理解她亲爸的紧张,不慌不张地拿起份杂志,翻了翻,又觉得里面的各种八卦新闻太不靠谱,抬头看看她亲爸,觉得这脸色实在是不太好,才把这事当成正事来看,“瞧你紧张的,都什么来头?”   孬种真是急得满头汗的,硬是揪起女儿来,也不管她是不是乐意,强拉硬拽的,亏得后面是小情自动配合,才让他顺顺利利地将女儿拉入后面的房间里,还神经兮兮地将门都关上——   更叫孬小情奇怪了,“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那是谭家的东西——”   把个孬小情闹得个半死,结果就得出“谭家的东西”五个字?   “他们家里还缺这样的?”就是她都不放在眼里,更别提他们谭家了!   要是搁现在那肯定是不缺的,可以前呀,要是推到以前,于谭家真是再稀罕不过的东西,就是外头那一层的,就够让人挣一年的,要说这话,孬小情真不信,谁挣一年才能挣得来外头一层,这不是说笑话嘛?   偏说的就是真事儿,谭家现在如日中天,不代表以前也是,尤其是几百年前的谭家,那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家里都没地儿,靠着佃几亩地种种的佃户,跟现在的嘛,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距离差的就是一个银河系也是摊不平的。   就这么个谭家,就靠着这件物儿起了家,那相当于是谭家的宝贝了,祖传的宝贝,——还能落在孬小情手里头?   能不把孬种惊个半死嘛,他满门心思地就想招个上门女婿,这不女儿手里到是拿着课家的祖传宝贝,能不惊个半死嘛,惊个半死都是轻的,要是依着孬种平日里的脾气,他吓跪了都是可能的事。   “唐森给我——”   “屁唐森——”孬种平时不说脏话,认为那太靠口业,这时候也忍不住,“就唐森那种拉皮条的,他能见过什么好玩意,见的最多的就那些钱,靠女人卖B,亏得他做得出,还能拿这种东西出来?你哄我玩吗?”   孬小情话都没说完,就遭遇到她亲爸的“无情炮轰”,又想想她亲爸说的也是,唐森说着好听是什么模特儿公司的,又经营着那什么的,没抓之前,谁看到他都是笑咪咪地叫声“唐哥”,说白了,其实就是皮条客。   “真他给的,”她万分笃定,东西是她自个收的,也是自个儿开了小金猪拿出来的,要不是唐森给的,她还能自己再变个出来?别开玩笑了,她没有那种闲心,“我还在想他送我这个做什么呢,本来关系就一般。”   孬种觉得他自个女儿是个最最实在的,说不是那肯定不是的,总之不会骗人的,跟痛下决心似的,把金元宝再递给他女儿——孬小情手里,“你拿着,好歹有机会就给我偷偷地送回那家去。”   要送回去,还不能光明正大的送,还得偷偷的送,叫孬小情也是挺无语的,漫不经心地将金元宝往桌面一面,双手环抱在胸前,“你好歹跟我说说这东西有什么要紧的?”   “人家给儿媳的传家宝——”孬种捂着脸,快哀嚎出声了,“哪里是能拿的东西!”   擦擦,这年头还有给儿媳的传家宝?这么老土的事还能发生?   基于孬种的千种要求都弄成一个意思,就是死活得把这个东西还回去,原因没别的,就孬种听说过要是不该得的人得了这东西,这姻缘就好不了,他家就小情一个女儿,他本身就是搞的“封建迷信”活动,不管他自己信不信,叫别人相信才是真的,但——   有时候人就容易对自己就会想多了,于是他生怕有了这个不应该得的东西就活活断了女儿的姻缘线,“赶紧的,找个机会就把东西还了。”   还归还,就是不能叫人察觉这东西是谁还的。   孬小情表示这个实在是难度系数太大,让她心里都发苦,可那是她亲爸,不能不当一回事,就得硬着头皮把东西还回去,要说还东西其实很简单,最最艺术的就是要怎么还——最重要一点是不能叫别人知道她手里头曾经捏过这么个玩意儿。   真叫人快成神经质。   下午她还赶回单位,没碰到陈沉,到是没费事问他,自有人早就吹她的耳旁风,说是今天陈沉请了病假——据说是感冒了,新来的那小秘书也跟着请假了,估摸是去看他的。   就是孬小情眉头都不皱一下,还兴致挺好的跟秘书们拉扯一通的,这些个都是与她共事过的,都晓得她脾气,都晓得她在莫局面前的面子,那是羡慕不来的,也就那个新来的小姑娘,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就晓得要挑事,天天跟个刺猬似的,生怕别人不知道她身上长刺似的——   单位嘛,没有不精的人,就是看值得不值精一回,别当别人都是傻瓜。   这不,莫局去省城,还特地多带了个秘书,张玲到是有幸跟了回团,为此挺感激孬小情的,晚上还请孬小情吃饭——   孬小情这个人还挺厚道,不吃最贵的,尽管人家虽然觉得肉疼也会出,但她就是晓得分寸,从来不做过分的事,在港城商贸局谁都知道她最最厚道的人。   谁曾想,她们到是在吃饭,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她们的门都给撞开了,惊得两个吃饭的姑娘都齐齐地看向门口,呃,被惊到的只是张玲,就孬小情那个的,她这个人早就淡定,支援灾后重建时,时不时地有余震,那才叫害怕的,这里真算不得什么。   只是——门口被硬生生地撞开,跌进来两个着国民保安队制服的小年轻,两个人看上去像是抱着进来的,其实是打得不可开交的撞了进来,倒在地上了,都还不叫人舒坦,还用脚去踢对方的,踢的都是叫“阴毒”的,踢的可是人家的命/根子。   惹得张玲都是到抽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   ☆、011   到是孬小情很快地就反应过来了,她压根儿不当一回事,该吃的还是吃,该喝的还是喝,跟没事人一个样——   张玲就没她这么淡定,想学一把她的淡定,筷子刚夹向面前的凉抖生菜,就被进行“生死博杀”般的两个人给惊得差点将生菜掉出筷子间,面有难色地吃着生菜,第一次明白味同嚼蜡的意思。   好端端的吃饭,叫人冒失地打断,真是件不太叫人愉快的事。   到是打架的两个小年轻跟没事人一样站起来,刚才还扭打在一起跟麻花似的“对手”,现在到是正经的跟个什么似的,同时都整了整身上的制服,那皱的跟什么似的,也没能真正整到哪里去,偏他们还要摆个架式,非得弄个架式,显得他们“高大上”什么的,还轻咳了声——   “不好意思,打拢两位美女吃饭了,今晚的我们来买单。”   跟刚才的完全不一样,那两个人刚才是真要对对方下死手,这会儿两个人站在一起,真是和谐的不像话,——惹得孬小情看了过去,清清秀秀的男孩子,脸上还带着笑意,瞧着跟个好好青年似的,挠着脑袋就走出去了。   张玲就看着他们走出去,拿手还拍拍微挺的胸脯,“可吓坏我了,这都什么人呀,在这里吃饭,都打成这样子,连个道歉都没多点诚意的,当我付不起这个钱不成?”   得了——   孬小情其实不爱听这话,但面上一点都没露,按她说闹成这样子,没见一个人一个过来拉架的,就晓得人家是什么人了,但凡有个闹事的人,谁不担心自己的生意受影响,赶紧出来当和事佬了,这都打半天了,两个人都打那样子,都没见一个人,就知道这人都不简单的——   不简单来人的人最好就别惹,孬小情绝对不会惹事,她最最会爱惜自己的羽毛,不强出头,也不强作风采,就安静吃饭。   张玲见她这样子,也觉得挺没趣,刚才那么说,无非也就是想显摆一下自己不怕“严势力”的架式,没有得到“喝彩声”,就有些个悻悻然,跟着吃起饭来。   原以为事情就这么过了,没曾想,张玲去结账的时候,就让人堵住了,就刚才、刚才那打架的两年青,一个要拉她的手,一个要揽她的肩,两边夹击的,惊得她花容失色的,心里头又有些说不清的想法,——   “别这样子,我朋友还在等呢……”她推着人,看那个姿势,都没用力的,声音也有点软弱无力的,面上泛着一点点桃花红,“太、太晚了,我、我要回家了。”   但凡是想拒绝的,都不会这样子,这么软弱的姿态,还有些欲迎却拒的意思,惹得人更想逗她,——尤其是个桃花面,叫人看得心都痒痒的,把左边那个握住她的手小年轻惹得眼底可都是喜色的,紧紧的就把她的手拽得更牢。   “那、我送你回家?”他说话的时候,还替她挥开揽她肩膀的同伴,“我有这个荣幸?”   见不可见的,她点了点头,还有些害羞——   “不、不,我自己、自己回家。”她躲避着,脸上的红意一点未退,连半丝惊慌都没有,完全是羞怯,视线略略地瞄过小年青腕间的手表,颇有点留恋,“我还有朋友在呢?”   “朋友?”小年青浅笑,清秀的脸顿时多了些异色,“那我一起送?”   “会不会太麻烦?”张玲犹豫了一下,咬着粉色唇瓣。   小年青立即回答:“不会,能送美女回家,是我的荣幸才对。”黑色闪亮的眼睛就瞅着她,如一汪最纯粹的清泉,清泉倒映出的身影只有她一个人般。   而她的心仿佛就一阵轻轻的微风给卷起来,卷得她几乎双腿发软,他的手臂坚实揽在她个腰间,是她惟一的支撑架,他要是一放手,她就能整个人软了下去,——软得跟没个骨头似的。   “那太麻烦了。”张玲微微地侧个身子,“躲避”他的视线,洁白的牙齿又不自觉地咬着粉色唇瓣,神色明显有些挣扎,洁白的牙齿羞怯地松开,唇瓣留下浅浅的牙印,“我、我其实、其实那朋友、朋友是自己开过来的——”   “真是件遗憾的事。”小年青这么说着,卷起袖子至肘间,平时一贯穿在身上的制服就与他融为一体了似的,举手投足间不显得轻浮,明明笑得轻浮,却让人觉得相信他是出自本心,“那、那下次见,给我个手机号行吗?”   不勉强人——   说的好像是刚才,刚才是有勉强,现在完全是看不出来有丝毫勉强张玲的意思,他脸上适时地露出些许遗憾,仿佛跟真的一样。   “才、才认识不久,不太、不太好吧?”张玲压着既然到嘴边的“好”字,悄悄地压下心头的喜悦,国民保安队的人,肩头上的花样就不是一般的级别,再加上腕间的精贵手表,实在是叫她心花怒放,“我先走了——对了,我在港城商贸局——”   谁知道,那小年青笑得一下子就温柔了,竖起食指在唇瓣前,轻轻地呼出一口气,薄薄的唇瓣微动,谁也不知道他说了什么——   可张玲像是能立即通了唇语了一般,那唇瓣微动的时候,她分明听到世上最好的话,——“亲爱的,我记住了”。   可惜孬小情开车停在外头,她不知道这些发生的事,看到从饭店里走出来的张玲,还能见到她微粉的脸颊,到是没有想太多,都这个年纪了,思春都是正常的事,脸红什么的,更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事。   于是,完全就晓不得张玲遭遇了什么样的人。   但遭遇她的人,却完全晓得遇到的人是谁,港城商贸局的,孬小情,另一个叫张玲,完全是出自于保安局的密令,调查孬小情,为什么要调查孬小情,纯粹是港城商贸局这两年完全有些异样,并不是贪污受贿这些事,而是更大的事——   而张玲仅仅是个过程,孬小情才是重点。   孬小情的个人生活,呃,确切的应该是说她的私人生活,就跟档案一样出现在两个小年青的面前,一个叫郑里,一个唐员——叫郑里的那个就是刚才几句话,几个眼神就把张玲镇住的,天生的勾引人本事,都不需要学——   而叫唐员的,就刚才配了个动作,没真想沾女人,被派来调查这个事,他心里压根儿就没当成事过,孬小情嘛,就喜欢年青的男人,比如那位陈沉,他们查得非常细,就是孬小情跟陈沉在教堂那……那一段也叫人看得清清楚楚——   偏孬小情一点都不知道,不知道她已经叫人盯上了。   “瞧瞧她,这脸够小的,都跟巴掌大似的,瞧瞧那细腰的,再瞧瞧长腿的,真不知道圈腰上什么是个滋味——”个郑里说的,他对着电脑屏幕上的女人照片发出“啧啧”声,眼里全是兴味,“长得也不算叫人一眼就惊艳的,跟莫仁信又没有搭上一腿的,怎么就……”   他到这里到不说了,跟被锯了嘴的葫芦似的——   唐员就坐在他身边,抓一把瓜子在手里,一边磕瓜子一边吐瓜子壳,盯着屏幕上的人影,“我咋就觉得哪里有点熟,好像在哪里见过这张脸的——”   也就那么一个感觉,像是在哪里见过,又说不上来。   沉稳的脚步声就在外间,叫郑里立即就关了电脑,跟没事人一样的,也学着唐员抓一把瓜子在手里,装作悠闲地磕瓜子,——人还歪在椅子里,坐没坐相的,朝着虚掩的房门大声地叫:“大表哥,回来的这么早?”   他的声音才落,虚掩的房门就给推开,站在他们面前的是个年轻冷峻的男人,他的五官无一不深,光站在门口,完全不用摆架式,他有与生俱来的架式,与他早已经融为一体,且终身不得分开——   谭琏,省长特别代表。   “找到东西没有?”   他就淡淡地一句,好像根本不上心似的。   “有一点点线索,好像又没有。”唐员回答的很快,一边磕瓜子,又觉得磕瓜子太失礼,讪讪地将瓜子放回去,才回答道,“大表哥,都多少年前的东西了,找回来做什么,你不是还信那一套吧?”   他还挺有“幽默”的大笑。   被谭琏瞄过来,他瞬间就止了笑,跟被切断了声带一般,面上还有点僵,看上去有些可笑——   郑里赶紧低了下头,没敢迎上这位大表哥的眼晴。   乱说话不要紧,这时候千万不能乱说话。   更何况死贫道不如死道友,他一点都没有想为唐员说好话的意愿。   要说找的是什么东西?   是谭家的传家宝,一个金元宝,不懂门道的人肯定要以为这是陪葬用的东西,可要是晓得谭家那些事的人,就知道这不是陪葬用的金元宝,那是由高僧开过光的、由九百九十九名有名望的僧者念过七七四十九天的经——   是谭家的福物。   而谭同,这位不相信迷信的议长大人,因为遗失了这件东西,而有些心结,或者就是那么一步,或者就那么一步,他就得从上面跌下来?   这种担心,有些人认为毫无必要,可谭同却是一直深信不疑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   孬小情的亲爸孬种接到了一个电话,来自省城的电话,定做金元宝,而且还将金元宝的图样传真到了孬种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有些荒诞的文,可能会考验到大家的承受力_   好像很冷清,噗,我不得不安慰自己说我可能是太高冷了呀 ☆、012   要了人命了!   这是孬种的第一个感觉,在家里急得团团转的,——为什么急,急就因为这个事儿不是小事,要说他能不能做个如假包换的东西出来,那指定是能的,但这个东西,他不敢轻易接——   到是可以把女儿手里的那个借这个机会送回去得了。   他还是不敢,觉得心都有些跳,感觉这事儿来的太巧,就跟有人设局了似的,可他又想不出来到底谁这么有心就对上他们孬家父女了吗?好像也不太可能,他自认做人最最是八面玲珑,哪里有可能得罪人,就是小情——   也是最最精怪的,哪里可能会有得罪的人!   赶紧电话给孬小情,叫她回家。   孬小情还真是一个电话就往家里赶了,听她亲爸一说,她都傻了,最近咋这么多事的?拿着那个据说是给那啥啥过的金元宝,看来看去真没有看出朵花来,想了想还是让她爸弄一个假的出来,连夜的赶出来,备着一个也行,找个机会把东西脱手。   大清早的,就往省城赶。   港城商贸局一共是10个人,莫局打头阵,随行的是孬小情跟张玲这个秘书,还有陈沉,还有几个是商贸局几个副局跟科长,当然,莫局的身边还跟着莫局夫人,瞧瞧他们夫妻,男的温文尔雅,女的高贵冷艳,走在一起,到是极般配——   “夫人好——”   过道上走过,张玲立即局促地站起来同谭雅打招呼。   谭雅没摘墨镜,仅仅是点点头,算是听到了,脚步不停地往前走,而莫局走在她身后,提着她的暗红色手提包,脸上微微含笑,至少比谭雅亲和一些,呃,完全是天差地别,叫人看得真是心有感触。   出乎孬小情的意料之外,同行的居然还有谭琏,谭琏身边的是张加明。   说是意料之外,那意思是她事先不知道,再说了,就算是想事先知道也是没可能的,谭琏的出行一般都是保密的,谁让他现在是省长特别代表,代表的是省长的脸面,——再加上如今又雷厉风行的督办抓了唐森这事,不异于将他自个置身的风口浪尖。   当孬小情被谭雅传唤过去的时候,张玲还略略同情地看她两眼,谁知道谭雅的那点嗜好,飞机上最最无聊,尽管谭雅坐的是头等舱,里面压根儿不会缺少什么东西,可毕竟是在天上,总不那么方便的。   孬小情身上的包就放着两样东西,一样是真的,一样是假的,真的是唐森给她的那个,假的是她亲爸连夜整出来的东西,还亲手记了一个联系号码,就是那个要求定制假货充数的家伙,当然,她也没指望去查那个要假货的人是谁,查不查的于她没有什么意思,——肯定是有人想要讨好谭同。   要她有机会、或者有需要在谭同面前讨个好,她也会干的,这种想法她特别能理解,但不表示她能理解在飞机上谭雅非得找她的理由,商贸局的人坐的都是经济舱,莫局为做个表率,也跟他们挤一起。   尽管孬小情觉得这纯粹是表面文章,但她从来不表露出来,收下张玲同情的眼神,她前往头等舱,头等舱里拢共坐着几个人,谭雅两姐弟,还有张加明,——她进去时,一点声音都没有,她立即机灵地跟空姐使了个眼色。   空姐摇摇头,并且把食指放在嘴前,示意她别发出声音。   到让孬小情摸不着头脑了,也没有多问,随着空姐的引领,坐了下来,隔着挺开的过道左边就是谭琏,右边才是谭雅,——张加明还在后面,个个都似乎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但都是假睡的。   她是大胆推测的。   还以为谭雅叫她过来有事,没想到就是给她个位子,她多少有些“受宠若惊”,既来之则安之,别太惊讶,别想太多,顺其自然,才是最好的应对办法。   只是——   从港城到省城国际机场,两小时的路程,一个个的都跟真睡着一样,谁都没有说话,让本来打定主意以不变应万变的孬小情有些失落感,等飞机落地,都不用她自己腾手,空姐已经过来替她解开安全带,并祝她“旅途愉快”。   她起来的时候,谭雅高傲地站在那里,神情冷漠,——“我讨厌你的多管闲事——”   让孬小情心里打突,她低眉垂眼的,一个人都没去看。   前面的人走一步,她跟着走一步,——而她前面的正好是张加明,前两天她跟他还通过电话,现在就跟不认得一样,她丝毫被“愚弄”的感觉,反而觉得公是公,私是私,还是挺好的,虽然目前的情况算不得上“公”。   “但凡你稍微还有点你这把年纪的理智,就不要闹得太难看——”比谭雅还要冷漠,甚至是不留一点儿情面,那是谭琏,他从谭雅身边走过,脚步都不停,“别让你的愚蠢毁了我们家。”   听得跟着后边的孬小情都不由得一瑟缩,哪里是像姐弟,分明是跟父亲教训不听话的女儿一样,要是有这么个弟弟,她都觉得胸闷菊/紧的,——正这么想时,她悄悄地抬头,越过张加明的背影——打算装模作样地打量一下这位被人称“16级超强台风”的谭大公子——   哦,不对,应该叫谭代表,省长特别代表,不就是谭代表嘛,据说还是省检察厅的总长,好多人都叫他谭总长,真真是年轻有为,这个拼爹的年代,人家父亲是谭同,所以人家又是代表又是总长来的——比如她亲爸是搞丧葬业的,要是继承父业的话也是搞丧葬业的,自己出来找工作挣的都是份小工资,人生到这个就尽头了。   她悄悄地打量着,也不是没有碰到过谭琏,而这次,她深信是离得最近的一次,就隔着一个人——张加明,她要是伸长手,就能触碰到得谭琏,悄悄地碰一下也好——她爸算过命,说这个人是命中带贵,一辈子的路都是风风光光,永远在高处——   顺风顺水,不会有失败的一天。   她当时还嘲笑她亲爸,这种看相的本事,有多少人都是瞎说的,她亲爸到是不给她看相,说自家人看得肯定不准,她看着谭琏,脑袋里胡思乱想的,冷不防的,——被谭雅一拉,差点儿就弯了身子,撞上旁边的位子。   她讪讪地扶住那位子站好,还来不及响应谭雅,就听到谭雅的怒斥声——   “发什么呆呢,榆木脑袋似的,拉你一下还快要摔倒了,是不是叫我们的谭总长引了魂了?”谭雅被谭琏说了,怒火就藏不住,本来想拉孬小情过来,没曾想向来机灵的孬小情走神了,让她的怒火更是“蹭蹭”地往上窜,不管不顾地就发作出来——   谭雅就是这样的,名字里有个“雅”字,寓意是好的,但也就是摆着看看的,她骄纵,她刻薄,她得理不饶人,她甚至是——也就是表面看着优雅,骨子里半点优雅都没有,这样子跟个泼妇似的,随便就扯出难听的话来,就是她的本性——   她不装,有时候也装,尤其是在长辈面前,或者是公众场合里,她一贯优雅,有时候,就有些不管不顾,尤其是被落了面子的时候,要是谭琏在私底下这么说她还好,当着张加明跟孬小情的面儿说这个——她确实受不了。   受不了就要爆发的,而张加明是省政府发言人,她还是晓得掐软放硬的,——看看也就是孬小情好欺负点,就掐着孬小情了。   孬小情真是站着都中枪,——尤其是张加明回头看她一眼,那眼神明白无误地写着“同情”两字,更让她心里气闷,想着自己上回电话他的结果,不由得就来了劲儿了——谭雅这个人嘛,就得晾着她——   不理她,她就只管找张加明——从后就抓住张加明的后领子,呃,这个动作有点难度,亏得张加明的走得慢,她正好抓住,“张加明,——人家说我被谭总长引了魂呢,你说说我是给谁引了魂了?”   恐怕这是与张加明最近的距离——连谭雅都愣了,她当时就是一下子脾气上来,没曾想孬小情还跟张加明认识,脸上涨得通红,又要强自装出不屑一顾的表情来——   到是谭琏停下脚步,缓慢地转过头,黑亮的眼睛深沉地叫人看不出任何东西——张加明被突如其来的动作震惊了,他的脸上有着难以抑制的笑意,似惊似喜,他试图从后握住她的手——   试了一下才晓得这个动作最最困难,很快就地舍弃了——回过头对上她的眼睛,巴掌大的脸,脸上全是坚定的神采,他一下子被击中了要害般,对她全然放弃抵抗,“我——我!”   他大叫。   叫得连刚走下飞机的人都听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同学们人物太多,唔,我想了想确实是太多,但同学们你们要相信我,有些人只是昙花一现,走走就过去了,有些人就是永远的,永远的留下来——哈哈,我把这个原因归咎于自己更新的不够快,要是更新快,可能情节快了也能让同学们晓得哪些人只能是过场——我最后一句话是我自己YY的,也不知道飞机上隔音是不是能好到外面的人都听不见,我就当作能听见吧,哈哈——好吧,天气凉了,大家多注意身体,我有些小感冒了,都是没注意穿衣的作死节奏,谁让我想要美美的穿着短裙子跟薄丝袜嘛,不感冒我那要感冒谁呀——乃们说是不是这么理儿,但是好像穿两件又太热了,讨厌这种天气呀 ☆、013   孬小情得高兴,一句话的事,就让她把张加明扳了过来——   谭琏脸色有点阴,迳自下机,——让孬小情觉得他的眼神有些让人害怕,不知道为什么,觉得那双眼睛、眼睛……她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前几次看到不那么明显,这一次,特别的、特别的明显——   张加明拉住她的手,手心暖暖的,这位时常在电视上出现的新闻发言人,显得有些腼腆,身边的谭雅娇艳的脸气得鼓鼓的,她有口无心,一贯的就会拿身边的人出气,刚才也就那么一说——   没曾想,居然还能有这事,她瞪着张加明的后背,手指着他——人已经快到登机口,悻悻然地将手放下,脸上的表情一整,将墨镜重新戴上遮住她大半张娇艳的脸,摆起高贵冷艳的姿态下机。   临到地面时,她还回头看了眼张加明——还有被张加明牵住手的孬小情,她在笑,忽然间,她有些嫉妒,是的,前几天,孬小情还在她面前匍匐着讨好她,一个转身的,就跟张加明好上了——   省政府发言人,谭雅知道他的光明前途,嘴角不由得露出一丝冷笑,攀高枝的人总是不缺的,不过是从攀她这个女人攀上另外一个男人罢了,她的丈夫站在下面,优雅地走过去,将手臂挽入他的臂弯里。   孬小情并不在乎谭雅的感受,说真的,她以前走谭雅的路,不过就是想工作上顺利一点,毕竟莫局这么个人不靠谱,在她的前面有多少个秘书被迫成为谭雅的玩/物,可耻的事实,秘书在她来之后成为谭雅私人玩/物的历史终结了——   她多少有些自得,唔,尽管在谭雅面前她一贯是奉承惯了,但面对谭雅一点都不留情面的话,还是立即适当地做出反击,好欺负的人从来就不是她——她握住张加明的手,心里并没有任何的悸动,就像是握住自己的手没有什么两样。   他在跟她笑,她也笑,笑得跟个孩子般,清白无辜。   “我们真是足足两年多没见面了,小情姐姐——”   他叫她,压着声音,压不住那声音里的愉悦,就跟那一个晚上,她离开时,他疯狂地叫着她的名字,她还是头也不回地走人,被突如其来的灾难所毁灭的城市,街道的暗光拉长她的身影,他只求她回一个眼神——   她只是笑笑地回头——   她要走了,对的,她就是这么说的。   可现在,他轻松地握着她的手,甚至是恼怒于昨天他还误会她的意思,轻易就掐断她的来电,其实她要的只是两个人,她跟他,见面的机会,——他太傻了,不就是因为她没有答应他“共进晚餐”的要求,就将她想成那样子——   要该死的哦——   他跟个孩子般的叫她——其实他比她大,真的,年纪比她大,别人这么叫她,她估且一听,听他这么叫——孬小情那鸡皮疙瘩都快起来了,但她还是不动声色地朝前走——脑袋低垂,跟着他的身边,宛如最最羞怯的小女人,小巧的脸上泛着一种光彩——   偏她稍稍地抬起头,视线扫过前面的谭琏,可能是她的错觉,觉得前面挺直的背脊,有些僵硬,——思及他的眼神,她像是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像是见过,又找不到半点印象,简直叫她难以认清。   “别、别这么叫我——”她的脸微烫,适时地泛起红晕,稍稍地偏过头,露出纤细的颈子,耳垂上缀着晶莹发亮的耳钉,精致的玫瑰花图案活灵活现地镶在她耳垂上,一缕发丝调皮地掉落下来,她恍如不觉般地以指尖划过他的掌心,“好像、好像我比你、比你……”   张加明瞬间就委屈了,就喜欢她这份“言不由衷”的羞怯,将她作乱的手指握在手里,“他们都这么叫你——”   轻轻地就附在她耳边说的,唇瓣就在她耳垂间,只一丝丝的冲/动,他就能咬她个耳垂,尝尝耳垂的味道,就像那个时候,他把她从废墟里拉出来,整个人都糟透了,而他身体的某个地方到是不合时宜的精神了——   这种“禽兽”般的冲动,是他最耻于承认的羞耻。   他所有过分的想象,就是成天跟她堵在一起,在床里,无时无刻地叫着她“小情姐姐”,那样的日子才是最好不过,“你不让我叫?”   认真的眼神,泛着叫人心醉的情意,谁能忍心说不同意?   至少这一刻的孬小情心里还有几分愧疚,压着他的手,慎重地摇摇头,——别看年纪比她大,在她的面前就跟个孩子般,她的“母性”冲/动一下子就涌上来,但是总有分别的时候,——   她得跟莫局走,行程安排的很紧密,很紧凑,一点都容不得她“儿女情长”。   “结束了,我来接你。”   张加明殷勤地送她上车,是省政府专门安排过来的车子,直接去省议会中心——   临去前,孬小情特意摇下车窗,跟张加明“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张加明从来没觉得她离自己这么近过,就像一下子天翻地覆的,他们就接近了,太不真实,他的心从来就没有这么雀跃过,即使别人夸赞是他是历年最好的省政府发言人,那都不能使他骄傲——   而这一刻,他骄傲,他觉得自己跟个开屏孔雀似的,突然的就站不住脚了,他想要飞了,——他倾身向前,试图抓住谭琏的衣角——   谭琏就冷冷地看着他。   他讪讪地收回手,脑袋也开始微微的冷静下来,但没办法叫脑袋里的兴奋冷静,还试图为自己解释,“总长,我追了她好长时间,真的——现在她答应了,我多高兴呀,多高兴呀——哎,我想想晚上请她吃什么好,是去找个最豪华的饭店还是找个别致的,还是我自己亲自下厨?——”   “语无伦次。”谭琏收回视线,手指在平板电脑上滑行,状似在打发时间。   谁也没有发现他的手指并没有选定什么,只是单调地滑来滑去。   张加明早就习惯他的样子,一点都不在乎他的泼冷水,兴奋地竖起手指头在那里掰数着她喜欢吃什么东西,好像、好像数不出来,他突然间觉得自己太笨拙了,那会儿,他们都在支持灾后重建——   真的是没顾上她喜欢吃什么。   省政府的小会议厅,孬小情真是第一次过来,莫局进去汇报工作,而她跟张玲则是等候在外边,不是那种站在会议厅外的,那得多失礼,会议厅隔壁还有个小房间——都是坐着跟她们一样的秘书——穿着都差不多,但从胸前的标致一下子就能看出来个三六九等,而港城商贸局是最不起眼的。   张玲坐在角落里,还有些局促,一下子面对这么多人,呃,不是这么多人,而是想到这些人背后的工作单位,才有些局促,好歹他们是局级单位,可——同样是秘书,咋就差别这么大呢?   真的——   就是连孬小情都没有说话,孬小情在张玲的面前一贯是八面玲珑的,能在莫局面前得到信任,更能得到谭雅的亲近,这是别人梦想中的事,但今天的孬小情有些沉默,那种沉默让张玲有些窍喜,尽管这种窃喜来的莫名其妙,她觉得滋味挺好的——   她想孬小情又攀上个高枝了,省政府发言人张加明嘛,就把谭雅给甩了——她又觉得孬小情这一点干的大快人心,别人可能不知道,港城商贸局上下都知道为什么以前秘书的人员总是很快地就换——   “小情姐,她们好像都处得挺好?”   她悄悄地压低声音,几乎附在孬小情耳边说——   孬小情喝着热腾腾的白开水,不放茶叶,被人一问,只是浅笑,跟没听见一样,别人能讨论,她们年轻貌美,脸上洋溢着最真切的骄傲,她们形成一个不小的团体,相互熟悉的人都站在一起,不时掩嘴轻笑——   仅仅是轻笑。   却透露着不与别人亲近的疏离,她们有她们相处的方式。   而张玲有些焦躁,她也想跟她们一样,有光明正大一起谈论的资本,而早上她们搭同一班飞机,她甚至在他面前露面的机会都没有——而孬小情光明正大地就攀上张加明,天差地别。   但她坐着,坐在孬小情身边,丁点情绪未露。   “你待在这里,我有事出去一下。”孬不情轻轻地跟她交待,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如果莫局有事,让他电话我,如果是小事,你得处理,知道吗?”   张玲急不可捺地点头——又觉得自己太急,露出不太好意思的表情。   “要是莫局问起,你就说我好像有点中暑——”她再次跟张玲交待,从后门走了出去,手里按着她亲爸那里拿来的手机,刚收到一条重要的短信,大意是让她拿着东西过去交货,“稍等,我就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了,早上五点就起来了,现在才能更新,真是拖延症要命呀 ☆、014   “貔貅”。   一家古董店,位于闹市区,周边全是高楼大厦,惟独它是座独立的小院,门口蹲着分量十足的两头石狮子,守着铜铸成的大门,门上垂着两个灿亮光滑的铜环,门的左侧安装着门铃——现代气息十足的物事。   旁边还有扇小门。红色的,静悄悄地阖着。   孬小情是打的过来的,她一告诉司机说要来这里,司机就熟门熟路的过来,还挺自豪的跟她说这要数省城最出名的店儿——据说是哪家的祖产,司机也说不上来,让他解释也解释不好,就说这里挺出名的,据说价格都是公道的。   不过,孬小情在意的不是这些,她在意的不是价格公道,她在意的是到底是谁要金元宝这件东西,必定是要讨好谭同的,她到是想抓着这个机会,但是太凶险,“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个道理,她还是懂的。   她上前,深呼吸,踩着七公分的细跟儿,黑色的裙子刚刚没过她的膝盖,一步一动之间将她纤细的小腿曲线显露无遗,她微微侧头,好叫门口的摄像头将她的脸都拍了进去,举起未沾染一丝甲油的纤细手指,往门铃上轻轻一按——   “金元宝——”   她对着镜头,并没有发出声音,仅仅是做了个口形,还是短信里约定的方式,与对方联系,对方的小心谨慎,她还是能理解的——   没一会儿,门开了。   那人穿着灰色的唐式长衫,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好,在阳光下油亮发黑,——若要孬小情来形容肯定是要这么说的:估计是苍蝇站在上面都是要两腿劈叉开的,不然还真是站不住,太滑了!   年纪已经有些,约莫六十左右,上半身朝前,微微弯着腰,朝孬小情做了个请的姿势,却是半句话都没有说——   孬小情下意识地瞄过他的手,手精瘦的能看到他皮肤下的筋络,外层的皮就像是覆在骨头上的假皮,岁月的痕迹在他身上一点都不知道收敛,放肆地镌刻着风霜。   她点头,也轻轻弯腰,当作是回礼,跟随着他的脚步走入大门,刚一进,这门就自动在她的身后关上,她没有回头去看,被眼前的景致所吸引——站在门外,仅仅是晓得这是幢有些年代历史的房子,没想到里面是一点儿都没有现代化的影子——哪里是个古董店,分明是入了人家的私宅,浓郁的檀香味更是直往鼻子里钻,钻得她直皱眉。   这味儿,她闻过,记得清清楚楚的,是她们老孬家的传家香儿,别人家弄的香都没有这种地道的味儿,闻一下,就真跟人有了佛性一般,整个人都是清静的,就是脏乎乎的人儿一闻,也便觉得自己突然有了佛性,身上的脏乎乎都叫佛性吸了个精光。   她一深呼吸——眼角的余光瞄见身边那老人的笑意,眼角的笑意极浅。   但他并没有说话,层层深院叠叠,从最外面到最里面,足足有走了十分钟,廓下绕来绕去的,绕得她都有些头晕,像是在走迷宫一般,古朴的木式建筑,暗红色的颜色,透着年代的质感,——这地方,她似乎有点印象,又好像没有。   是的——她好像见过,又好像只是一场梦,梦里来过?   但她却是记得的,省城的古董店,她一次都没有来过的。   最最后面,是一栋小楼,恰是大家闺秀的绣楼,独立的院落,里面种着桂花,这时节不是桂花的花期,苍绿的叶子,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精神极了,而叫她有些吃惊的是这院里并没有檀香味儿——   是的,她的鼻子极灵,一下子就知道这院落的不同。   老人示意她上楼。   还是没有说话。   如同沉默的雕像。   孬小情看看底楼,又看看固执地站在原地的老人,心里萌发一种念头,估计这位并不会说话的?也就这么个念头一闪过,她并没有当回事,重要的任务还在她身上,得赶紧的弄好了,才能放下心。   她一手扶着光滑的扶手,上去的时候,还是回头看看老人。   老人没动,就站在原地,依旧摆着鞠躬般的姿势,恭送她上楼似的。   她有些讪讪,感觉极度不舒坦——她向来是个敬老爱幼的,老人就算辈不比她大,年岁也比她大,就这么个姿态,她还是有些受不住,本性里是个娇的,表面如何,都端不住她是个娇的——娇娇的,骨子里全是娇的。   她走着——   一步一步地往上踏,年代久远的缘故?   她觉得每踩一步,脚底的楼梯都跟着“吱呀”作响,响得她的骨头都分外的脆生生,直到二楼虚掩的门前,依稀听得浅浅的男音在唱着梵音,分明是《大悲咒》,她自小就会念的——   南无喝啰怛那 哆啰夜耶南无 阿唎耶婆卢羯帝烁钵啰耶   浅浅的男音,还含着一丝清冷,她站在门外,忽然间就不敢往前了——这声音,她听得出来,是谭琏——早上才见过的谭琏,身上的金元宝,却是不敢拿出来了——   她不敢。   身上有两个,一个是真的,一个是假的,真的假的,她都不敢拿出来。   谭琏的葫芦里卖什么东西,她一时间想不明白,到底是他真委托她爸的呢,还是委托她爸的人早就给他控制了?造假,而且造的是谭家的假,听上去可以叫她亲爸……真是头疼呢。   他分明坐在屏风后,连脸都没露,她还能听得出来他的声音,实在是声音太特别。   她冒失地拉开门,看也没看里面,就当作自己没看到他,迳自低着头,只“慌乱”的嚷道:“很不好意思,家父没能力接您的活儿,我是来表达歉意的,请原谅——”她一个劲儿地低着头,不肯抬头。   “没能力?”喃喃念着《大悲咒》的谭琏,停止了,略略地抬头看一直低着头的女人,看到她脚上的浅口细高跟,眼里闪过不知名的光,却是一闪而过,快得都叫人来不及捕捉,似嘲讽般地提醒她,“好像是收了定金的,我没记错吧?”   他面前的屏风,外面的人看不到他,而他却能在屏风后将人看得清清楚楚,包括她故意的低头,狡猾地当作认不出他来,冷硬的唇角略略地上扬,他一贯知道她有多狡猾,狡猾的叫人都拿她没辙。   “定金如数奉还。”孬小情连忙说,生怕他不同意,“家父让我过来,就是想表达我们的诚意,实在是家父年老,于这事儿上吃不消,要是弄出个瑕疵品反而不美,只好让我过来表达一下歉意,还望海涵——”   她没必要强硬姿态,说不会做就不会做,那样没意思,逞强向来没有好处。   “我知道了。”   淡淡的声音,一点波动都没有——   却叫孬小情明白这算是“逐客令”了,她迫不及待地下楼,踩着七分公高的细跟跑出去这古董店,直到上了出租车,她才觉得身上出了一身冷汗,要命了,——要是有人堵了她,往她身上一搜,她就有一百张嘴,那也是说不清的。   有真的,有假的,往她身上随便栽一个罪名都是行的,她这一辈子要是摊个罪名,可是得毁了,最要命的是东西还在她身上,她弄不出去——也还不了原主,总不能刚才把东西往谭琏面前一丢,喏,这个破玩意儿是你们家的,唐森给我的,我给你们家还上?   这才叫傻大胆才能做的事儿!   这事儿叫她心惊,叫她吓破胆,她胆儿不小,却叫谭琏给硬生生的吓着了,回到省政府小会议厅家的休息室里,早些个那些秘书一个都没有,就独独张玲孤单地坐在那里,双手捧着个咖啡,轻轻地咽着——   孬小情敏锐地发现张玲的头发有些乱,不是很乱的那种,就是耳侧的头发有些落下来,而平时挺注意仪表的张玲,却没有注意到这些,——见到孬小情回来,她表情先是一滞,却是立即地就恢复正常,抬头挺胸的,精神气儿十足。   “小情姐,你可回来了,我、我一个人待在这里,哪都不敢走,”她拉住孬小情的手儿,亲热地说,又有些“委屈”状,“幸好你回来了,也不知道隔壁的、隔壁的有没有快结束了……”   孬小情并没有比她高,她最大的优点是鼻子特别灵,即使经历过檀香的浓郁,现在还是能闻得出张玲身上的味道,极浅——像是精心地收拾过,还是能叫她闻出一点点味道来,比如那种、那种味道——男人的——   是的,男人的,欢/爱过后的味道。   她并不干涉张玲的私事,闻到味道,也仅仅是不当一回事,张玲想干什么,不在她的工作范围内,轻轻地拍拍张玲手背儿,安抚着人:“瞧你跟个孩子似的,我这不是回来了嘛,别担心啊——”   是呀,别担心,她没事儿呢,真的。   是假的——   她心中藏着事儿,但求着谭琏放过她一马。不是放过她一马,是放过她亲爸一马。   别将她亲爸年轻时曾经造过无数假的事给闹出来。   午饭是在省政府解决的,工作餐,最最简单的招待。   但是她觉得莫局有些心神不宁。   是的——   好像坐立不安的。   好像是跟她说些什么,当着人面,又不好说。   “莫局,到外面散散步?”   她一贯是闻弦音而知雅意。   莫仁信的眼神是惊喜的,大有将她引为“知己”的态势。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刚码完,就发现已经是1:45,我也是醉了,这么晚了呀,我得睡了,明早还得上班呢,这都是平时不存稿一时爽,更新时没稿悔终身呀--我真是醉了-[-- ☆、015   张玲犹豫了一下,就跟了上去。   才没走几步,莫局就停了脚步,面上镇静了许多,到真像是镇定的领导,和气地说:“小张,你在这里跟别人熟一下,别拘束,难得来一次,跟同龄人认识一下,也是件好事——”   这完全就是一件意图,叫张玲不要跟上去——张玲瞬间低了头,想也知道莫局肯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要跟孬小情说,被排斥在外的感觉,太叫她难受了,——而且连个让她表现的机会都没给她。   她藏在身后的右手握成拳,脸上到是漾着笑脸,“好的,莫局。”   孬小情站在前面,她没回头看,也不是不知道张玲的态度,但没心情去计较这个,不是她大度,而是她实在懒得计较这个,每个人都想有表现的机会,不是什么值得斤斤计较的事,人想要上进,才是正常的事。   莫局朝前走,一直走在前面,不搭电梯,直接从安全通道那里下楼,楼道里很安静,一点声音都没有,更别提有人在这里——空无一人,只有他们下楼时的脚步声,莫局的脚步声有些沉,而孬小情穿着的细高跟,走起路来有些清脆——   刚下了一层楼,莫局就绷不住了,他转过身就拉着孬小情的手,急迫地说:“小情,我都急死了,过几天居然是我老丈人五十九大寿,我居然不记得这个,刚才有人还跟我说起这个,惊得我是一身冷汗——”   谭同五十九?大寿?   男人做寿,一般做九,只是一般的习俗,并不是每个人都这做的,相对莫局要是不知道这事也不太算正常,那是他老丈人——不是非得说每个女婿都得记住老丈人的生意,但是如同谭家这样的,莫局这样的,记住生日恐怕是理所当然的事。   “莫局您怎么能忘记这个事?”孬小情表情有些小心,斟酌着语气,试图让她自己的话听上去又贴心,又与他站在同一条道上,从随身的包里拿出行事历,递给他看,“我在上面早就标明了,上个月也跟您说过了,可能您事儿太忙,就……”   莫局一叹气,往后一靠,双手就放开了她,“我真是快让人问懵了,一点都没记起这个事儿,还哪里晓得他们家是做九不做十的规定,好好的六十整寿不过,非得过五十九的——”   这话,孬小情就权当听听就算,从左边耳朵过去就迅速地从右边耳朵遛出来,一点渣滓都不留,——她还更贴心地问,“那、那您现在晓得了,时间还早着呢,您看看夫人都跟您一块儿到省城了,还有什么值得放在心上的事?”   有谭雅在,没跟他闹离婚,不管谭同到底能不能通往权力的巅峰,还是依旧待在议长的位置上没能更前一步,他都是谭同惟一的女婿,事实并不能更改。   莫局听得这话,眉间稍稍舒展,握住她的右手,轻轻地拍拍手背,颇有种“老怀安慰”的姿态,“亏得你,被你这一劝,我到是觉得太大惊小怪了,一点存事的本事都没有,到是你说,这做寿,我得送什么礼才好?”   是问她的意见吗?   肯定不是的,孬小情比较倾向于他早已经有了主意,就在等她替他完成,别看他现在担心个架式,但是莫仁信不是样样不行的无能之辈——   “我年纪轻,送礼这事儿,实在是有些吃不准,”她把自己往低里压,脸上还适时地露出些许苦恼色,“莫局,您有什么想法没?”   “哎——”莫局又长叹口气,面上有些惆怅,颇有点当年他也年轻过的态势,到是话锋一转,变得谨慎起来,将她的手放开,声音跟着压低了许多,“我听说我老丈人家的那个传家宝不见了,也不知道是落到哪个人手里,你觉得有没有可能、可能……”   没可能!   孬小情差点沉不住气儿,但她始终还是有腔调的,还是将这气儿给压下来,垂眉敛目的,姿态更小心,“您都哪里听说的事?”   “偶尔听人说起过,我当时就一听,谁会将那个给死人陪葬的东西当成传家宝?偏他们家祖上那么奇怪,还请了高僧开光,还让高僧们行水陆道场法事——”莫局压着舌头说,“要是将这东西找回来,往老丈人面前一放……”   “不——”   他刚说完,又立即想到什么似的,就自己否定了。   孬小情晓得他这会儿是想明白了,知道他晓得这中间的事不好瞎掺合,“这事儿,您也是听说,谭家又没有大张旗鼓的找,这种传家宝的事,连个正式的立案都没有,你要是、要是往里一掺合,指不定、指不定……”   她没说严重性,就在严重性的前头把话儿一压。   莫局慎重地点头,“我刚才也是这么想的,听说普光寺那里有幅‘沉香劈山救母’图,据说当年的老太太很喜欢,我岳母也喜欢——”   沉香劈山救母图——   这可比让她交出金元宝来还要困难,因为金元宝就在她身上,交出来是简单,但是后遗症不太好解决,那图为什么还在普光寺,不就是因为那是人家的寺宝嘛,会轻易给人,说的通吗?   再说了,普光寺那是轻易动的寺吗?   以为是路边的随便一建的那种小寺庙吗?开玩笑,那是全国都有名的寺院。   去买还是去偷?   都不现实。   那只能是借了。   呵呵呵——她要是真借来了,那才是脸大。   “那比较困难。”她干脆实话实说,把自己所知的都说出来,“那幅画据说真迹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普光寺里保存的是当年的仿本,是所有仿本里最接受原画的,那也是假的,您觉得合适?”   “假的有什么要紧的——”莫局露出伤脑筋的表情,“就是假的,也弄不到手。”   是呀,就算是假的,也得假得像真的,要最像,叫人要看不出来,不是谁随便仿一张就算是了,得像真的,哦,不,是跟真的一样,那也不是容易的事,至少孬小情现在可头疼的——   “那?”她问得可小心了。   “唐森那里有一幅。”莫局终于大大方方地交待出来,“年前我见过,他放在保险箱里,我让人打听过他那里收缴上来的东西,可没有这件,你给去问问他?”   孬小情真想给这位跪了,——唐森现在人在看守所,案子还没弄好,她去见面,不是找死嘛,就算跟唐森一点关系都没有,别人都得认为她跟唐森有啥子关系的好不好?这位的脑袋都不知道是怎么样结构的——   “你放心,我会同人打好招呼的,不会让你……”   当然,莫局也是晓得她的顾虑的,他这么劝她。   这等于给她挖了个坑,让她跳进去,还跟她说没事的,这些都没事的,就是进去坑里自己玩玩,玩玩泥巴什么的都好,等出坑了,再洗洗手就好了,手洗干净就没事了。   她得有多蛋疼,才能把这话当真?   但是——   领导的吩咐,她得听呀,至少现在还没有想换工作的意图。   她点点头。   “小情,我知道我可以相信你的,你一贯会做的最好的对不对?”莫局还笑着说。   她也跟着微微笑,不反对,更不会说她不干。   到是莫局的手机响了,他收起笑意,对着手机那头的人很谨慎——呃,不是谨慎,是很认真,“嗯的,我吃了,已经吃好了,现在就过来,稍等等就到,就五分钟,很快就过来——”   孬小情站在一边,当作没听见他的话,她站在另一边,离手机有点远,只是大概地听到一个男声,没听见是谁,——可她能猜得出来是谁,指不定就是谭雅那位亲弟弟,这位莫局嫡嫡亲亲的小舅子——   莫局捏着手机,看看孬小情,——惹得孬小情也适时地露出疑惑的表情看向他,大抵是那种“您想说什么”的意思。   “咳咳——”他收回视线,右手握成拳,对着嘴,就轻咳了几声,“你跟张加明是?是你的私事,你不想说也没有关系。”   孬小情还惦记着张加明说行程结束后过来接她的话,心里也是一晃,并没有将这个当作大事儿来看,姣白的面容露出几许羞色,将姣白的脸染得微微红,有些个白里透嫩的水色,“我、我……”   “好了,男女朋友交往是很正常的事,”莫局挥挥手,似一点都不在意,反而对她语重心长起来,“交往时再娇气点都无所谓,他们那样的家庭……”   就是让她交往时别委屈自己,怎么顺心怎么来,反正是结不了婚,也没必要委屈自己——话说其实孬小情还挺喜欢莫局这份好意的,大抵是这个意思,她也懂得的,跟张加明有什么光明的未来,她也没有想过,结婚未必是光明的路,她从来没想过结婚才是光明的开始——有时候只是个终结。   “莫局——”她拉长着尾音。   “哈哈,不跟你说这个了,”莫局爽朗地笑着,“来跟我见见我们家小舅子,这位才是如今的红人,他一贯是冷面冷情的,也不是一贯的,好像是这几年的事,你去支持灾后重建的时候,没见过他吗?”   “他也在?”孬小情一点都没有印象,她就记得张加明了,摇摇头,很遗憾的表情,“没见过,可能与我不在同一区,咦,我好像没听说过有这件事呀?”   “没有吗?我好像记得去过,可能是我记错了?”莫局一顿,有些不好意思,到是推开安全通道的门往里走,走向前面的办公楼,“好像有点事找我,我得过去一趟,你跟我一起过去。”   港城商贸局,在港城牌子其实还挺大,但一到省城,就淹没了——   但是莫局不是别人,他是谭同的女婿,谭琏要见他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孬小情想起在古董店的事,想着那位念着《大悲咒》的声音,就觉得有些不自在,要不是早上亲耳所听、亲眼所见,她指定不相信那位还会这个的——   太奇怪了。   谭琏,如今是一省的检察总长,虽说现在已经从检察总长的位置上退下来,被省长董芳钦点为特别代表,要是别人,就指定私下里成为一则“香艳的传说”,于谭琏这边来看,是谁都不会将他升任省长特别代表与什么香艳的事情扯上号。   他已经回到省政府大楼,待在专属的休息室里,西装笔挺,人站在窗前,看着窗外,指间夹着一根快到烟嘴的纤细香烟,要是仔细看,还能看得出这是种独特的香烟,薄荷味道,长长的烟身,最适合女人夹在指间,有种特别的女人味——   “咚咚——”   敲门声适时的响起。   就两下,跟暗号一样。   谭琏直接用手指按向烟头,并没有直接丢入烟灰缸,而是用纸巾包起来,精心地放入衬衣口袋里,——最奇怪的是这烟根本没点着火,仿佛一直就是个烟头。   而他的表情,更神奇,就像是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头,一手按着衬衣口袋,像是在捂着他的心脏似的,被纸巾包着的烟头与他的心脏更接近,比他的手还要接近,冷沉的眼睛,透着一丝焦躁感,微微地闭上眼睛,再睁开时,已经是一片清冷。   “进来——”   就两个字,声音跟他的眼神很像,听上去似乎没有半点情绪。   听得门外的孬小情觉得心情一紧——她最讨厌跟这样的没情绪的,哦,是最摸不着头脑的人相处,处起来很费力,永远都不知道他想要什么,猜不透,这样子处起来最烦——   莫局一笑,见她有些局促,到是能理解,“别担心,其实挺好相处的。”   她大汗,那样的人会好相处?才是怪事的好不好!   但她不说,说出来就没意思哒。   “父亲的大寿就快到了,我合计着想送给父亲一幅图,可惜那图在普光寺里头呢,”莫局在沙发坐下,坐得很正,“哪怕是借一天也行,就给父亲祝祝寿,你觉得可好?”   哪里是姐夫对小舅子的关系,分明下级对上领导的架式,他说得小心翼翼。   孬小情将门关上,人站在门口,不往里走,眼观鼻,鼻观心的,就是没抬起头看向窗前的人,从耳朵里掠过的声音,就当作没听见,什么话都不说一句,有长耳朵要跟没长一样,有长嘴,也得当自己是哑巴——   “呵呵——”   分明是谭琏在笑。   就在他的休息室里,孬小情分明是觉得有些冷,——她下意识地有些心慌,虽说不明白是为什么,就是有这种感觉,她悄悄地再往后边的门靠了靠,直到背贴着门板再也没有后退的地方,她才觉得有些稍稍的安心。   “别在我面前说些无聊的话,有什么事就直接说——”谭琏没回头。   简单干脆近乎于粗暴,这是他的一贯风格,惹得孬小情微微皱眉,她一贯低调,不曾抬头,也不会有见到她皱眉,莫局也是习惯他这种态度的,这位小舅子一贯是这样的,被他一噎,虽说心底有些不悦,可很快的就能过去——   “唐森那里有幅,好像就是当年普光寺里被人弄走的那幅。”他也不再拐弯抹角的了,直接说了,甚至是有些讨好的意思,“不如让孬秘书去见见他,跟他说说,说一下我们的宽大政策?”   当然,还是说的比较含蓄的,说白了,不就是叫唐森识相一点把画交出来。   “你觉得现在这个时刻适合这样的事?”谭琏的手一直放在衬衣口袋那里,跟珍视宝贝一样的按着那里,隔着口袋,隔着纸巾包住的烟,他的心脏强而有力的跳动着,甚至速度比平时还要快一点儿,他眯起了眼睛,似乎有些享受这样的速度,“合适?”   莫局一下子就听明白了,赶紧摇头,“不、不合适,不合适——”   孬小情真是服了——   这就告辞了。   孬小情迅速地跟着莫局出门,也不知道是给魔怔了还是怎么的,她出门的时候,下意识地回头看一下那位——凑巧的,那位也转过身来,让她奇异的是这位眼底有一丝笑意,惊得她——   惊得她差点眼珠子都从眼眶里掉出来。   但她又稍一冷静地再看一眼,他已经转过头,好像是她的错觉——呃,果然是她的错觉,他总不能莫名其妙的、没有理由的就跟她笑了吧,那种机率跟中五百万大奖都没有什么两样。   人想太多是没有用的,也不要“自作多情”。   “那莫局,那图?”   她还是问一句。   莫局一扫在里面的惊慌,还有些坚定,“你想办法,给我弄来图——”   孬小情真是服了他了——当她是机器猫哆啦艾梦不成?随便从口袋里就能掏出东西来?   作者有话要说:  等会去洗脚,找个小帅哥洗洗 ☆、016   “还挺难相处的吧?”莫局笑道,声音很轻,说完后还轻咳嗽了一记,手往领带结上一捋,似乎要将领带抚平,“比起谭雅来,他算是好相处的。”   孬小情不置予评,就是低头听着,权当是一听,虽然她的观感跟他完全是反过来——男人的心思也别猜,女人心,海底针,说不定是男人心天空的微尘,都是差不多的,或者更甚之。   “也许我就能调到省里了,职位不见得再往高里走——”莫局在她面前丝毫不避讳,脸上有几分自得的神采,“张玲就不要了,还是你跟着我走,有你在,我到是放心的。”   他握着孬小情的手,不是那种男女间的暧/昧不清的架式,而是信任,把她当作心腹般的信任,也把事情托付给她,“我指着那图了,博老丈人一高兴……”   就指着那图了——   孬小情是个明白人,自然听得懂他在说什么,有些人就是讲话讲半句,叫人好生疑惑他到底是怎么个意思,但聪明人之间,话都不用说开了,别说是半句,就是只说一个字,她也能立即想明白莫局想要干什么的——   权/势是最好的春/药。   话真是一点儿都没错儿。   她点头,稍稍以手扶住他的手,有些矜持,有些恭敬,“我去打听打听,谁在这行当干的活儿最好——”   弄个仿本,要弄得真,但东西本来就是假的,非得让它像真的。   “你办事我放心。”莫局大面儿上是个很镇定的人,此时把事情交托出去,他就更镇定了,快跳到喉间的心都回归本位,“也就你叫我觉得放心了。”   孬小情适时地垂眼敛目,一副谦恭的姿态。“您放心,不会叫您失望的。”   张玲一直在等他们回来,下午的工作汇报眼看着就要进行,左等右等的,她就等着那两位赶紧的回来,旁边商贸局的几个领导还催她打个电话问问到底人去哪里了——她到是打了电话,两个人都是关机的状态。   急得她个芙蓉面,差点儿都涨得通红。   万幸、万幸,还差五分钟就要迟到了——张玲一想呀那里面各级别领导,后果都不敢想,怕想了就吓坏她的小心脏,看着莫局跟孬小情一前一后地走过来,莫局走得还挺慢,孬小情半个步子都没往前。   “都干嘛去了,急死我了,你们还关机,不止莫局关,你都关了,小情姐你们这是做什么事呢?”张玲看着莫局走了进去,跟着孬小情回到休息室,逮着时间就问,“哪有这么要紧的?”   孬小情没让工作人员替自己倒茶,而是自己给自己添了杯白开水,热腾腾的水,从热水瓶口子里流出来,她面前的杯子也就只有两种色儿,纯白打底,蓝色的花纹,也不看出来是到底是哪种花纹——“饭吃完了,出去走走,免得积食。”   她回答的忒简单。   惹得张玲眼神一暗,心里被猫爪子狠狠抓过的难受,特别想知道他们到底做什么去了,但听到她这么一回答,也就顺势说,“我也得站起来动动。”   说罢,她还真的就走动起来。   孬小情并没有注意这个,吹着气儿,一口一口的喝茶,午间是工作宴,晚上怕是有省政府的招待宴,她思索着是不是跟莫局跳到省城,机会是蛮好的,人难得动一动,要是能跟着莫局调动,其实也是件好事儿——   张玲见她不再言语,心里头那只猫爪子抓得更重了点,叫她难安得紧,恨不得在孬小情身上安个窃听器才好,把她的一言一行都给抓在心里,才走动了两步,就看到别个人笑着看她——   那笑意有些个轻蔑,偏张玲知道她们的背后都比莫局高,她不是什么不知轻重的人,就是觉得孬小怀挡了她们秘书部所有人的光芒,搞得所有的事莫局都只找她商量,——就是她也不想想她要是真跟孬小情一样,真得了莫局信任,莫局交待的“破烂私事”她能不能干得了的事——就一心瞧见着别人风光,就不舒坦。   孬小情一贯明白什么样的风头不能出,什么样的风头能出得,以至于在这一堆秘书中间,她像是沉默的影子,更是“清白保身”的没跟任何人拉关系,拉关系得谨慎呀,她慢慢地将一整热白开水都喝了个尽。   现在还不是最热的时候,仅仅是夏天才开了个头,这休息室里还没开空调,喝完的孬小情额头冒出细细的汗,并不觉得热,就是觉得有些舒坦,没有什么比喝让人通透一身的热茶更叫她心情愉悦的了,她的喜好很简单。   有时候也很叫人烦恼,比如从来不吃不新鲜的东西,煮得难吃到是没什么,就是不吃不新鲜的,嗯,她这个新鲜跟别人的新鲜也不一样,只吃时令的,不吃大棚里培育出来的,反季节的东西,她是从来不吃的——好像以前没有这个习惯了,她记不起自己是什么时候有了这个习惯。   她的眼神微微透露出一丝丝迷惘,像是被什么事儿给弄迷糊了,到底是支蜀地支持灾后重建还是回来之后的事呢?想不起来了,——   她有些觉得奇怪,觉得那位儿——谭琏,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莫名的觉得心有些跳,跳得她有些不习惯——呔,她好像、好像对人家有些好奇。   但是,她站了起来,把脑袋里的想法一丢,好奇心能杀死猫,还是省省吧,人家不是她应该好奇的对象,晚上还有张加明呢,她现在想别的男人有些不厚道呢,——她还是挺厚道的人——   张加明一回到省政府,就有些忙,跟他估计的有些不一样,早上就决定要跟孬小情共进晚餐的,到底是计划赶不上变化,领导已经交待给他个任务,通报唐森的事情,唐森的事儿,他是没插上手的,——也是,就是到最后谭琏都抽手的。   拿到材料的时候,他还有些震惊,仔细地将材料再从头到尾看一遍,他有着良好的心理素质,一下子就反应过来,坐在办公室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走向谭琏办公室,办公室不在同一层,走出办公室的时候,还碰到隔壁的唐员,还有郑里——   这两位呢,早就脱了国民保安队的制服,瞧先前打的那么厉害,这会儿好的跟一个人似的,都说是一丘之貉,呃,也不对,他们只是臭味相投的,呃,也不对,他们是关系特别铁的,眼见着张加明一出来,都不约而同地露出笑来——   那笑的跟个神经病似的,两个人都笑得一样。   “哟,是我们的张大发言人?”这声音,透着一丝揶揄的,跟调戏小姑娘似的,便是唐员,他一手搭着郑里的肩膀,吊尔郎当的,还腿一抖一抖的,瞧气质,——   呃,也没有什么气质,小流氓算个什么气质!   张加明停了脚步,眼皮子一抬,“换了层皮,这还跟个流氓地痞似的,合适?”   “张大发言人辛苦了,”唐员搭着郑里的肩膀,说话间又抖了抖腿,一点站相都没有,身边的郑里双手环在胸前,跟唐员笑得一样坏,偏他不插话,就唐员一个人说话,“以后唐森就归我们管了,以后要是有什么重大消息的,就得劳烦张大发言人了——”   张加明到是脾气挺好,“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当然我份内的事,自然不会推辞。”   瞧他往楼上走,郑里笑眯一双眼睛,瞧他那双眼睛,本来就小,这一笑的,就更细得跟条缝似的,偏小脸,要是长张大饼脸,可吓人的,偏他脸小,这眼睛不显得太小,还好衬——   “咱们的张大发言人,好像有了个女朋友哟——”   瞧他个坏样,一点正经的样子都没有,就跟张加明说的一样,简直就是个地痞小流氓。   唐员跟他笑得一样坏,“要不咱们去逗逗?”   两个人对视一眼的,笑歪了身子,一点正形都没有。   张加明走上楼时,眼底难掩厌恶,脾气没对盘,相处不来这是常事,但像唐员跟郑里这样的,都是属于国民保安局,他这里都干涉不上,他们张家从来不涉入国民保安局那一块儿,相对唐家与郑家——确实有点气弱。   但他也不是什么好惹的人,冷笑着走入谭琏的办公室,连门都没敲,显得有一些冒失,——谭琏到没有意外他的到来,就抬头瞅他一眼,就跟着继续办公。   到是张加明曲起手指敲他的桌面,说得还挺直白,“我不想掺合这事儿,省政府又不缺我一个发言人,非得我跟进?”   “那不归我管——”谭琏淡淡地说,仿佛对这事一点都不在意,“那归宣传部管,要不你去问问刘部长?”他简单地就把事情推开。   “但为什么案子会让保安局跟进?”张加明再问了一句,理论上这事儿与他无关,他也就是将这事儿在电视通报一下,至于唐森的案子到底是进行哪个地步,他都是看的刚才那份材料才知道的清楚,“为什么唐森死了?”   而且是急性心肌梗死。   才一天的工夫,他们离开港城一个白天,才从材料上知晓。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我是想更新的,可惜我是个渣,只码了1000字,所以不好意思更新,但是我今天更了,我忽然觉得自己萌萌哒,嗯,就是萌萌哒 ☆、017   急性心肌梗死。   真好笑,当他连这个常识都没有?   好端端的人,进了隔离审查所,就急性心肌梗死了?   “您就不觉得这事儿太轻率了吗?”张加明大胆问了句,“还是他们准备就把您给甩开,独立办这事了?这样子叫你担了名头,好吗?”   谭琏依旧是无动于衷,对张加明的好意根本不放在心上,冷眼一瞥的,将手头的文件阖起,“有尸检证明,还有医院病历,你觉得我会担什么名头?”   张加明完全无语,在他以为唐森的事会、会……结果就这样子结束了——   就等于有一种感觉,我脱了裤子,你就让我看这个?   完全不符合他的期待值好不好!   终究是孬小情没能等来张加明的“专车接送”,好嘛,她到是觉得这没有什么,就是觉得不来接好歹同她说声,起码的意思都没有,——本来嘛,她早跟莫局说好了,都抽出空来的,晚上的省府执待宴,她嘛就小小的偷个懒什么的,结果——她是偷出空来了,那个说要来接她的人——   呃,她也有种我脱了裤子,你就让我看这样的胸闷感觉。   都跟人说好了,她晚上有约会什么的,不去招待宴了,现在她一个人要趁着躲回去混个饭吃吃?好像太失败!她自认是脸皮厚,也完全没厚到这程度上,索性找家还过得去的东北饺子馆吃顿酸菜饺子,吃得饱饱的,还是有种失落感——   大抵是从来没被人约好又无端给放鸽子——这才是失落感的由来。   更有个任务压在她头上,她思索着怎么找个合适的办法把莫局交待的事给办好,想想也有些叫她心塞,本来想再喝口汤算完事走人的她——抬头一看电视,不看还好,这一看她都惊了!   敢情张加明得通报事儿,这她能够理解,男人嘛,免不了事业第一的,她想想有时候她自己都是领导的事都是第一位的,没什么可指摘的,可——她看着张加明一身黑色的西装,里面是白衬衣,衬得他个脸白的,也不知道是化妆的,还是真白,唔,反正白天看着没这么白——   他到是在说话,说的话,她都能听得懂在说什么话,可听着听着,她的表情都变了,那神情还挺玄幻的,像是云里雾里的,一时间她还出不来,也就是五分钟的事,加个记者答问都没有,就是出来发布一下消息,再把具体的说一下——   呃,也没有说得很具体,具体的都叫那些图片给代替了,有尸体报告,模糊的,电视上看不太清;有个病历的,到是很清楚,医生的字更清楚,一点鬼画符的感觉都没有,写得很整齐——也不是说鬼画符就不整齐的,那个更整齐,不至于一笔一划的,有点潦草,看上去很清楚。   能摆在台面的东西,一般人都是找不出什么的。   孬小情愣愣地坐在东北饺子馆里头,觉得自己可幸运的,跟被砸中五百万大奖似的,呃不对,跟中了好几亿似的,要是有后悔药的话,她绝对不会走去唐森那个破律师那里,拿到个什么破金元宝的,顿时觉得这东西都是烫的,不止是东西是烫的,连她的包,那么大个的包,都是滚烫的——   可摸摸,又不烫,就是她心里烫,烫得她发毛,烫手山芋什么的一下子就到她手里了,沾了唐森的东西,她有得好?人家都给唐森定性了,甭管人死了还是没死的,案子是要继续查的,人家发言人说的可好了,说是什么的背后有重大什么什么的,都得查清了,政府打击那啥的重拳将一下持续!   听得孬小情这个头疼胸闷的,感觉自个一下子就站在风口浪尖了,什么约会,什么给放鸽子的,都是不是事儿!   总得找个地方把东西摊平了。   找个地方把金元宝把销赃了?   她一想呀,就觉得想法太好,东西一出手,谁晓得东西经过她的手?   想想都是好办法呀。   但她得找个可靠的,呃,得想个可靠的办法,把东西销出去。   本来嘛,孬小情想着来省城一趟,跟着莫局走,跟着领导走总是大方针不会错的,谁曾想谭雅那么一下的,她又不是一贯叫人欺负的人,就跟谭雅扯着对上,跟张加明处处也不吃亏,可哪里料得着闹心的事就跟着一茬一茬的,跟割过的韭菜似的,割了一茬又瞬间长了一茬——   她汤也不喝了,叫店里的小姑娘算账,合着也算划算的,也就二十五块钱,汤都是送的,真是物美价廉的,她忍不住没有什么形象的摸了摸肚子,站在大街上,就端看着这省会城市的夜景,满眼的霓虹灯光,什么色儿的都有,闪得她眼睛里都是花花的,看不个真切——   她仿佛人都在雾里似的。   没喝酒,她其实想喝酒,酒量好,是真好,但她说了以后不喝酒,那是答应她亲爸的事儿,人不可无信,她便是这样的,说了不喝就不喝,省得真放开了,一会儿就能干个四五去干白的,还不得吓坏人的,谁都知道港城商贸局的孬秘书那是不喝酒的。   这嘴里可真淡的,她想,踩着个七公分高的细跟,就站在街边,一步不往前头的人行道走,就端看着,眼神都是直直的,这时候最好来个杨梅酒,有着杨梅的果香,有些甜,有些腻人,又有些厚厚的酒香,喝一酒的,再咬一颗酒浸过的杨梅,再没有比这个滋味更好的了——   只是,真不能喝酒。   偏还能闻到酒味儿,从她身边过的,叫她眯了个双眼,回了个头瞅瞅。   惊眼见着两小年轻,真是小年轻,就上回她见过的,她这个人记性好,见过的人都一般都记着的,更何况这两个人都打到她那晚吃饭的包间了,哪里能不记得撒,——她顿时有了个主意,不能喝,这闻闻酒香的也好。   实在是酒虫上头,叫她控制不了。   平时酒虫不上头,这烦恼一来的,她急呀,这酒虫跑得更得劲儿,跑得她整个人都不得劲儿,没等上他们认出她来,她到是一扬手的,那架式可豪爽的,跟认识他们似的,“哟,两个小哥儿往哪走呢?”   还笑着,热情的跟个什么似的。   这两个人可真是唐员跟郑里,手里一人一手可提着酒,不是普通的酒,那是平常人都难得喝的酒,比如说有什么有特供的烟,这也有叫特供的酒,这酒也是,闻着香味也一样,能从人的鼻子里钻到人的脑子里头——钻到人的骨头里,他们两个大赤赤的就一人一瓶提着酒儿上街,把个潇洒的、有劲儿的敞逢跑车儿就随意一停,走在大街上,一人一口的喝,跟个臭流氓似的——   他们就想着逗逗张加明那家伙,为毛呀——也就是有点小恩怨,说出来都有点不上台面,可就有那么一说的,隔壁家的孩子,自小这隔壁家的孩子,叫他们两个人真是给比得是那么矮一身的,就实实在在的结了恩怨。   他们还没想出辙来跟人接近,谁曾想这路上这么一逛的,就打一眼,就碰上了,碰得结结实实的,她还是个豪迈的,先跟他们打的招呼,瞧瞧那架式,——就跟要调戏他们的“女恶霸”似的。   顿时叫他们个小心肝都是一颤儿的,一对眼的,顿时就乐开了花,一边一个的就圈了上来,将孬小情圈在中间,一人一边胳膊的,搂得死紧的,两人一往前走的,就带着孬小情都往走。   “哟,我的姐姐哟,这都是哪里的缘份呀,怎么就碰上了?”唐员立即随着她个话,跟着就来了个自来熟的,一侧脸的,就几乎贴着她的脸,“我的姐姐呀,可想死我了——”   听得个郑里都来劲儿的,别瞧他们俩,话一般都是唐员先说的,可他也不是什么叫人省心的人,大都是跟着唐员走,唐员是他的基本方针路线图,他跟着走实践路线,唐员一表演上的,他也不落人后的,搂着她个细胳膊的,就往她个胸前靠的,挺不老实的——“可也想死我的,我的姐姐呀,上次你偏不理我们,这回可好了,晓得我们好了?”   这围得紧好呀,酒香可更浓的,他们把她往角落里带,她都不在乎,就跟魂飞了似的,嘴个更是没个把门的,把那个眼神一瞟的,“有同事在,我怎么好意思?”   得了,更得劲儿——   不就是显得他们能得手?   谁得手?   那叫谁得手?   得了,孬小情真能昏了头跟两个小年轻搞一起?   她没那么不长眼,一行三人拐入家夜间,进入是好好的三个人,都快粘一起的三个人,出来到是手提着两瓶的孬小情,轮流拿着两个酒瓶子,往鼻间一闻一闻的,闻得那酒香,可香的她都快掉鼻子了——   小脸都是红扑扑的,是真红,叫酒香给熏的。   瞧瞧她的,身上衣物都还在呢,扣子都是好好儿的,一个儿都没掉,就跟武松过景阳冈一样,把老虎都打死了,她还是好汉一条,对头,她把两个人整倒了,也不是多大的本事,就有点小聪明,趁着去洗手间把身上一直藏着的东西——   是的,她有点药儿,要说为什么有这种药儿,还是陈沉给她玩的,有那么一回,她就把陈沉给弄倒了,把人剥光了,绑在床里头,第二天一早的才把人给解开,这玩的叫情/趣,要弄别人身上,就是“犯/罪”了。   可她就弄走了两瓶酒,别的啥也没干。   真的,也没把人剥光,更没把两个小年轻弄个那啥姿势的来一段照片的,真没,她还没缺德到这地步,把人弄倒了,拿走了酒,最多是小事儿一桩,闹闹罢了,人家找上门来,她还能对付得了,——   她信心十足的,闻着酒香,这酒里——两瓶都掺着药儿,闻不药味儿,就光闻着酒味儿,要是能闻得出药味,别人也喝不下去。   她是不喝的,一点酒都不沾。   拿着两瓶酒,往包里一放,她慢慢儿地回了省府招待所,那规格是不一般的,都是沾了单位的光儿,也沾了莫局的光儿,住在十二层,她进去的时候,这招待所都是静的,一点点声音都是没的,走得她都觉得这地方静得不对头——   光听到她自己的脚步走,这个走廊的,听得她心头惴惴的,估计是刚做了亏心事,才叫她不安的,更拽紧了包,夹着腿儿麻利地往前跑,哎哟,跟被老虎追了似的,——将门开了进去。   “小情姐,你回来了?”张玲睡得不熟。   这边儿,孬小情正儿八经地提着包,跟张玲随意地扯上一扯的,就进了浴室,把个酒往浴缸里一倒,她就跟吸大麻似的,把个脸都几乎投到酒里头,那闻呀闻的呀,那神情,就跟腾云驾雾似的,一个字就是:爽!   何止是爽,她爽了,可怜的是唐员跟郑里——   虽说夜店,总得是要关门的,凌晨两三点的,人家是得打烊的。   要说别的上档次的地儿的人可能认得唐员跟郑里两位“小祖宗”,偏这里的人还真是识不得他们这两个“金镶玉”的人儿,晓得这一间的人还没走,账也没结,就过来看看了,一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两小年轻居然还睡着了——   试着叫叫,不是一叫就醒的,是叫了好久才醒的。   唐员跟郑里是真醒了,这一对还真是“小祖宗”的,却是个能屈能伸的,醒了,也没有露出什么啥表情的,连个被“坑”的意思都没有,收拾好,两个人结了账,迎着夜晚的凉风走出门,那啥的,真是心里头有了主意,非得找人算账不可。   唐员跟郑里一分手,两个人那家不在同一地儿,一个在城北,一个在城南,虽说两个人在外头都有窝,但他们家老爷子在家,还不得规规矩矩的回家去,几将晚的都得回——   到是唐员一回家,那家里都是灯之通明的,远远的就都叫唐员腿打颤,真的,他胆子没这么小,但是他在外边横惯了,这会儿就是挺也挺着来,硬也要硬一回,——回去家门一瞅,才发现这不是迎的他。   是迎的谭琏。   哦,也对,他们家太子爷也出差回来了。   这阵势,可把他惊出一身冷汗——他还差点要以为就他偷拿了老爷子私藏的那酒,被人发现了,惹得整个老谭家都等着他的——   还好、还好。   但也不好过呀,他一回的,就叫林叔叫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萌萌哒的短短呀,刷了好多回后台才刷进来,今天好像特别卡?我今天也没玩什么游戏呀)_亲爱的同学们,抬抬你们的小手手,记得收藏一下俺,让你们萌萌哒的短短呀,变得更萌萌哒,本来想做一个直接收藏的按钮,我是太渣了,理解不了那个代码,哎 ☆、018   林叔一句话都没说,就往后头走。   唐员就跟着走,走在后面,一句话都没问,这个时候,除了他们家的大表哥,谁能支使得动林叔这位的,他在夜店睡了老大一觉,这会儿刚好是精神头十足,一点困意都没有,走着、走着就越清醒——   还真的是谭琏叫他,他过去的时候,谭琏坐在书房里,难得瞧见他穿着休闲的家居服,看上去跟平时不太一样,有些“随和”,也就是一个对比,要真是随和,也就不是谭琏了,——唐员下意识地圈手在嘴前,轻咳了一声。   谭琏才抬眼皮子瞄他一眼,阖上面前的手提电脑,“这么晚哪里去了?”   “出去消谴一下。”唐员随意地拉过边上的红木椅子,跨坐在上面,下巴支着椅背顶,挺没有坐相的,他眨巴着眼睛,且做出一副天真样儿,“哥,我还得睡呢,你好端端的不睡,这么七早八早地就叫我过来有事?”   “别去惹张加明——”谭琏没看他,就简洁的几个字。   惹得本来有些“随意”的张加明差点跳起来,才起了个身,他又悻悻然地坐回去,非常不满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怎么就他没出事,你当年怎么就出事了?想想就知道中间有鬼,我就瞧不惯他们张家,两边倒的——”   张家——要说人家两边倒,这话或许有点偏颇,但总体上来说还算是实情,不比谭家这种稳定派的,一贯有自己的派别,张家一贯是走中间路线,哪边好就往边哪边靠,出了名的“墙头草”,最叫人看不起,却人家是真有能力,又不得不……   比如唐员从小就叫人对跟张加明对比,跟他一样悲剧的还有郑里,谁让他们差不多年纪的,——至于这位谭琏哥,那都是让人对比不了的存在,想想都让人牙酸,唐员眯起眼睛,“听说他交了女朋友——”   “混账——”   他个话还没有说完,就被重重地吼了两个字,吼得他有些懵——   平时只要不是太过份,一般来说没啥事儿,今天就提了这么个不值当一提的事,就让他们家最冷静的谭琏哥给吼了,他个心里叫委屈的,没占到便宜也就罢了,偏还叫人下了药,在夜店里睡了那么长时间,真是够丢人的——   就是那两瓶酒,都叫人给拿走了。可心疼死他的,那酒能随便得的嘛——   账还跟人算上,回家就让谭琏哥给吼了,他真是心里存着气儿,不管不顾地吼,“不过是个玩意,哥你吼我做什么,他张加明要是想着娶人回家,我到是能把人好好地敬着——”   “胡说什么呢?”谭琏口气比刚才好一些,至少不像刚才那么突然的一吼,重新打开手提电脑,手指在键盘敲着,分神瞄唐员一眼,见他满脸的不在乎,脸上就阴了几分,“别惹人,好端端的人,你去惹做什么,管人家结不结婚的,怎么人家没奔着结婚去,你就可以随招惹了——少惹事!”   唐员莫名其妙地被吼了,心下有些委屈,现在听得这话又有点“惭愧”,他与郑里跟张加明是有点小矛盾,可那也是私底下的事儿,明面上如今都是走一边的,好像不能闹得太难看——这个他也是懂的,就是有些心气儿不平。   “哥,我查了,张加明那个女朋友,就是莫姐夫的秘书,跟唐森家还有点小关系呢,据说唐森出事后,她还见过唐森那个律师呢,好像是得了件什么东西的——”他谈正事也是可以谈的,赶紧的把这个事拉出来,“我觉得可有疑点的,这唐森一死,外头都在传得可难听的,就跟是我们弄死的人一样——”   “是你们弄死的人?”   谭琏冷哼一记,不紧不慢地问他。   问得个唐员一愣的,到是立即反应过来的摇摇头,“当然不是,是急性心肌醒死,我们保安局的人可半点没碰他一根毫毛,都对外发布监控视频了,怎么可能是我们弄死的,他那是老天收他的——”   “那跟她有什么关系?”唐森眼睛盯着手提电脑屏幕,眼神专注,轻描淡写地问了一句,“你给我说说?”   唐员大喜,就怕他不问这个,他一问,最是他的惊喜,“我查了下,她嘛男女关系混乱,身边有个不公开的男友,现在又跟张加明好上了,根本就是个披着皮的美女狐,走到哪里就勾到哪里,还攀上谭雅姐呢,心机可深着呢——唐森被抓之前的电话是她打的,我都怀疑是不是她给通风报信的,可惜这报信的有些晚,我们布置的太好了,将唐森抓了正着……”   胡说——   要是孬小情听见了,能呸他一脸的——不带这么冤枉人的,她可是什么事儿都没干,怎么就成了通风报信的!   “胡扯——”谭琏嘴角竟流露出一丝喜色,“这也能胡扯,你真有本事。”   唐员听着这话,仔细地回味,“哥,你这好像不是夸我的话吧?”   “回去吧。”   可谭琏都下逐客令了——   叫唐员挺无趣的起身走人,这位哥呀,天生的就叫人服气,三两句的就能叫他服气,而且还没得办法应付,想想自己查到的这个通话纪录,原来想着是不是唐森后头还有没有什么大人物可弄出来的——因为唐森一死,他交待的事,也就他身上为止步了——也就是打击了涉嫌非法经营娱乐场所,并且掉销经营牌照,就到这步为止。   小事一桩儿——根本不是什么大事儿,为什么劳得谭琏出手,也不是他出手,是他督办的这事,主要是唐森树大招风,经营的那个场所真是出了大名气,背后好多人在传他身后有深厚的背景,结果是一锅儿给端了,同时倒下的还有港城警察局副局,——刑警大队队长,还有港城主管政法这方面的副市长被调职下放。   一系列的事,几天内都处理完了,雷厉风行的——自从案子落到保安局里头,唐员就从头到尾参与,按理说这事儿得归警察那边管,可惜这事儿涉及政府公务人员,就全权交由有监管职权的保安局处理。   其实唐员还有气憋着,由他看来唐森的死真是太便宜了,死的时机就那么巧的,他一死,案子只能是那么结了,——孬小情是吧,肯定跟唐森有关系,指不定唐森上下疏通的关系都是她打通的。   这委实是给孬小情戴高帽子,实在这本事太玄乎,她压根儿就没有插手过唐森的事儿,平时也就吃过几顿饭,也就莫局的那点管不住裤腰带的事儿联系过人——别的还真没有同唐森太走到一路的——   她还不知道自己给盯上了,将“辛苦”弄来的酒倒浴缸里狠狠地闻过一番后,她就把酒全部清空了,心里还在想这酒还真是不一般,闻着都全身舒爽的,要不是她在里头放过药,指不定整个人都窝在浴缸里头,泡一泡酒的。   酒是好酒呀——   招待所的房间还不小,放着两张单人床,张玲睡靠窗的那张,她就睡靠里侧的那张,被子往身上一盖,鼻间还萦绕着酒的香味,叫她全身飘飘然的,跟要飞起来一样一样的。   好觉一夜无梦。   到是张玲早上起来进浴室里闻着有股子酒味,隐隐的,又好像没有,她有些疑惑地又吸吸鼻子,好像没有——孬小情不喝酒的事儿,她是知道的,觉得是自己闻错了,洗把脸,又躲懒的躺回床里,侧头看看睡着的孬小情,“小情姐?小情姐?”   她叫得可轻了——   孬小情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小情姐?”   她再叫了一声。   “嗯?”孬小情这回有动静了,翻了一个身的,人侧过去睡,背对着张玲的方向,鼻子很重地又“嗯”了一声,这回声音拉得老长的——   张玲还以为她醒了,小心翼翼地问道:“昨晚我看了新闻、那个通报的,怎么就那么多人给处理了?”   “嗯——”孬小情侧着睡,没有特别的反应,也就再出个声——   “是没醒吧?”张玲笑了笑,看着将被子全卷在身上的孬小情,眼神有些异样,自言自语般的说,“唐森怎么就突然死了呢,真是件奇怪的事——死了也就死了,死的真是时候呢,死了到好,不会拉别人下水——”   声音很轻,不注意,还真听不到的,孬小情是装睡——她早上有些起床气,不想发作到张玲身上,才按捺住自己的起床气装睡,——谁曾想张玲说出这样的话,到叫她非常意外,更多的是错愕——   她还想着唐森死了,事儿就完了,没想到这事儿不算完,听张玲的意思,还真的是背后还有人——听到这种“秘辛”的她也是很有压力的好不好?   装睡,只能是一装到底——   毕竟她自己身上的事儿不是一桩,得想着赶紧把金元宝出手了,再放在身上,她都觉得心惊肉跳的,平时看着简单的张玲都不简单,她立即想到昨天她从外面回到省政府会议大楼里无意间看到张玲身上的那些个痕迹,——唔,难不成、难不成?   不——   不想了,这种麻烦的事,还是别沾的好,她要万花从中过,片叶不沾身。   早上,她向来有晨跑的习惯,招待所后边位子挺大,她跑了一圈,都花了一刻钟,碰到早锻炼的人还挺多,——眼看着就再跑一圈,到是发现尽头站着一男的,双手插在西裤袋里,朝她扬了扬手。   这男人不是别人,正好是张加明——   孬小情停了脚步,敏感的发觉到周边的人有悄悄的投过视线来,毕竟省政府第一号发言人张加明,别人都是认得脸的,这一出现,确实是引起不小的关注——也仅仅是关注,好奇这位扯上关系的人都是谁。   他们不认得孬小情,这是正常事。   “今早有空儿?”孬小情停了脚步,笑眼盈盈的,问得别有意味。   “临时的公事,”张加明坦荡的两手一摊,上前两步,就要来拉她的手,嘴上还问道,“一起吃个早饭?”   按理说,人家态度也不差,要是平时的孬小情也就接了这个了,可最近的事儿太多,叫她没啥子心情跟人闹,手“矜持”的一推,没让他拉住,跟他笑得可亲切了,呃,她是个很“矜持”的一人,“没空——”   转身就走。   但是——   他力道很大,就跟她小时候看过的无数韩剧桥段一样,被拉过去狠狠的热吻,——而像所有的韩剧女主角一样,她虚软着身子,无力反抗——近距离的,真能看到他长得好,睫毛浓黑,还有些卷翘起来,脸不是那么白,稍稍地透着坚毅的色彩。   他的眼睛微微闭着,并且加深了这个吻,被吻得——好像眼里只有他一个人,柔软的触感,火热的呼吸,叫人无限贪恋,身体的接触最叫人贪恋——   她喜欢这种感觉,唔,好吧,孬小情其实就等着这一招。   有时候,欲擒故纵的,效果反而会更好——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夜里码了三千字,又删了重新码的,看了看是没找到感觉的,早上你们萌萌哒的短短找到了感觉,于是大清早的就来更新了,唔,更新完了就上班去了,可惜可惜呀这文收藏真叫你们萌萌哒的短短觉得被西伯利亚的风刮到北冰洋了,太冷哒 ,---好像是写过最冷的文哒,离入V差好大一截子,真想撞墙呀--呃,可怜哪,同学们挥挥你们的小手,收一个呗-把我收走呗,收走呗-收走呗. ☆、019   仅仅是个小情/趣——   逗弄的小情/趣,要是张加明不懂这一招,没把她给抓住,没给她一记热狠狠的吻,那么一切都是扯淡,她想很还是挺满意的,新恋情,新男人,一切都是挺好的开端——所以她暂时把他昨晚放鸽子的事丢入记忆的垃圾箱里头。   她轻轻地踮起脚,腰脚叫他的手臂揽住——试图加深吻,偏手机铃声响起……   特别的难听,她下意识地就皱起眉头,才发现他将她放开了,腰脚上的手臂也顿时松开了,他的人已经偏过身去——讲电话,这叫孬小情有些空落落的——   是的,好像本来温度窜到一百度,烧得人都差点熔化了,偏突如其来的意外,硬生生地就来个速冻,人还有感觉吗?   没有了——她觉得有些心凉,为自己的态度,好像太凉薄了,也好像太作了?可他偏着身,她看他时,他居然连个眼神都没给她——应该跟她交换个眼神,安抚的眼神,那是可以的吧?   他没有,一贯儿压着声音在说话——   她悄悄地往后退了一步,偏着头,两手臂环在胸前,本来这手臂都是拥着他的,好像一下子就失去了把他拥在怀里的冲动,热切的冲动——她想其实她真是个要求挺高的,也不止是好像,是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这样子——   两个人离着两三步远,前一秒,两个人还在热吻,吻得难分难解,都要成为这招待所的一道风景线,偏偏的一通电话就让所有画面都成了过眼云烟,她站在那里,背对着他,好像跟他不认得似的——   继续跑,继续她的慢跑,嘴唇通红,是让他给吻的。   而她仰着头,在慢跑,不将任何人看在眼里,张加明让她抛在身后,远远地,两个人成了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她从这头出发,而他永远站在原地,追不上她的脚步。   这是一通漫长的电话,足足讲了十分钟,呃,十分钟不算是什么事,其实是很短的,多讲几句就容易有十分钟,——对于张加明却是跟一个世纪那般长,形容的是有点夸张,对他来说确实是的——   跟一个世纪似的。   他回头,朝身后——她人已经不在,顿时让他的眼神有些慌,视线立即放宽,瞧见她跑向另一边,嘴角露出浅浅的笑意,跟着就追了上去,——她是慢跑,而他是追,不是一档次的追逐——是他的追逐,而她没有跑,只是在慢跑,名为锻炼身体。   “小情——”   他快速地跑到她身边,与她并肩,身体素质极好,追过来也没见他大口喘气。   孬小情瞄他一眼,眼神微凉,“电话讲完了?”   “嗯——”他就简单的应了一句,伸手去拉她的手,拉着她一起跑,“早上的太阳真好,我们天天出来跑跑,应该不错。”   她不可置否,到也没有从他的手里挣脱出来,任由他拉着慢慢地跑。   再跑个一圈,孬小情就打算回房间冲个澡,——张加明就坐在楼下等,招待所的双人房是怎么样的,他是清楚的,她肯定不是一个人住的,那么为了不打扰到她的室友,他就等在楼下——   只是,他这么一坐,到让进出的人挺有压力,毕竟这张几乎是代表有要闻发生的脸——省政府第一号发言人张加明的脸,谁都认得的,所以才叫人有压力,要是不认得的,也没有背景的,谁也没工夫去注意一眼——   进出的人都尽量地忽略他,“自在”地走出招待所大厅。   孬小情回到房间,速度地冲了个澡,张玲不见人影,她的包也不在,应该是出去了,——孬小情本来还想着是不是要“客气”地叫一下张玲一起出去吃个早餐,现在见人不在,就把这个念头给省了,快速地从行李箱里找了件无领白色雪纺衬衣,衬上条不算短、还未到膝盖的包臀裙,简洁又显得有一丝的干练,——她对着镜上刷刷睫毛膏,将睫毛刷得又卷又密,又抿了抿唇瓣,粉色叫她的唇瓣更有一种亮泽度。   还是细高跟,衬得她的腿又细又长——她脸上的妆几乎看不太出痕迹来,这一手,还是精心学过的,化妆的境界是明明是化过的,却叫人觉得那是你本来的面目,她本来就不丑,妆容一上,就显得她的脸精致了些。   半个小时,冲澡,加上收拾一下自己,完全是她能挤得出最短的时间,手提起那只大包得过分的包,往肩头一挎,拔出老式的房卡,她刚要将门关上离开——   却叫人拦住了。   “是港城的孬秘书吗?”来人问的很仔细。   孬小情有意外,抬眼看她,才晓得面前的人是这个楼层的主管,不由得眨了下眼睛,“我是,是的,我就是,找我有什么事吗?”   “是张副局让我交给你的东西,他先走一步,有重要的事得处理一下。”楼层主管说得很慢,语气更是收得好好的,极贴心,将张加明的纸条递了过去,“孬秘书,我们这里准备了各种各样的早餐,要不要我为你介绍一下?”   她接过纸条,也就几个字,大意就是他很抱歉什么的,有事得处理就急着走了,——到叫孬小情觉得有种、呃,也说不好到底是怎么了,反正就有些别扭似的,好像跟张加明非常不“合拍”的感觉,——   对了,就是不合拍。   还有纸条上还说了,早餐会到她的房间来。   这是男人的贴心,孬小情是懂的,但是等到送过来的早餐,她有些郁闷,皮蛋瘦肉粥什么的,她是最最讨厌的东西了,——好像那会儿她还在那里支援灾后重建工作时,在张加明的面前说过她讨厌吃皮蛋的,怎么就他没记得的?   她到还记得他不吃蛋的,——   情况好像不太对等。   忽然间,她就觉得恋爱这种事有些麻烦了。   早上没有她们两个秘书什么事儿,她也就没有去找张玲,那么大个的人,想出事也不是容易的,再说了人家出去了,她就想象人家会出事,这是不是太过分了点?   话说回来,她最最要紧的事根本就不是张玲在不在招待所或者张加明自作主张的举动,而是包里的两个金元宝,明明轻得紧,却让她觉得有压得千斤重担般,得早早地脱手,——找个“合适”的古董店走一遭的,就把东西给甩手。   打定主意的孬小情再度去走走——好歹她也有认识的门路,想当年她亲爸造假时,真是什么假儿都弄过,就这个金元宝,要弄个假像真的实在是件太容易的事儿,——造了假就得有销假货的地儿,她亲爸认识的人,她也有几个认识的,把东西一卖,确实不是什么大事儿——   但,找熟人,纯粹是件不靠谱的事儿,万一事儿发了,他们围不住,倒霉的人还是她,得找个最讲利益的人,那么才能保得住秘密,——她想了想,赶紧回房间找了个小丝巾,这丝巾看上去一点问题都没有,到轻易地成了孬小情的“秘密武器”。   把东西往脸上一包,将将地露出鼻子跟眼睛,她保证这个样子就她亲爸来,也认不出来她的样子,唔,还戴个墨镜,把脸挡得更牢靠一点,手上还戴着双黑色的手套,那是为了不让金元宝沾上她的指纹。   她想得挺多的,就怕事情不顺利——   拉于省城老城区的“清风弄”就是古董一条街,不管是游客也好,还是专门过来看宝的人来说,或多或少的都听说过这条街的“威名”,一整排的,都是店铺,有大有小的,——门面的外头都显得有些古意,随便挑了间古董店,她想着自己的金元宝能卖个什么价儿,踩着步子走入古董店——   将金元宝拿了出来,递了过去。   店家接得很快,面色掠过一丝惊讶的神采,但是没问她——“最多二十万,我只出这个价,再高的没有的——”   “行——”   能卖得出东西,还能得一笔钱,这都是最最痛快的事。   她迫不及待地完成交易,——人家给的是现金,都是旧钞,没一张是新的,她本来还想换成新的,或者把钱弄到银行去自己存起来——拿到钱时,她有点飘飘然,骨头都是轻了好几斤似的,“不管你把东西拿去做什么都好,以后都与我没有关系——”   店家点点头,没有任何的推诿言语。   她心里顿时轻松了许多,转身走出门外——包着脸的丝巾始终在脸上,还有那个墨镜,——才走到外头,阳光落在身上,她吐出一口气,视线往前一瞄,那前面站着个年轻的男人,灰色的西装,一丝不苟地贴服在他的身上,与他的身体融为一体似的,举手投足间透着一种叫人难以言喻的魅力,俊朗的面容紧绷,一丝柔和之色都没有,叫人觉得有些难以接近。   谭琏——   她在心里惊呼出他的名字——面上是镇定的,微微低头,“谭代表好——”   作者有话要说:  唔睡了,睡了.大家也睡吧 ☆、020   刚干了亏心的事儿,回头就碰到正主,能让她说什么才好呢——招呼声才出口,她就后悔哒,还不如装作不认识,就她包成个鬼样,他能认得她出来吗?   又不是处得熟了,还能认得她出来,也就见过几次面,能认得出来才是怪事儿,她真是想吃个后悔药哒,——招呼过了,还得硬起胸/脯,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你?”   谭琏脚步稍停,冷淡地看向她。   那目光一点认出她的意思都没有,顿时叫孬小情恨断了个肠的,想给自己甩个一巴掌的,再傻都不过她的,怎么就傻成这地步的?她自己都不明白,都到这一步了,只得是硬着头皮就装傻,“啊——你不是谭代表,跟电视上的人长得真像呀?”   她还上前,伸手要碰他——   只是,手还没碰到,就让他给挥开,她心里一乐,巴不得受到这样的对待——却更是要往上前一步,面上惊喜露得更多,“谭代表,谭代表,我上次见到你上电视,看到长得这么好,还以为你是化妆的,没想到真是长得这么帅呀——”   花痴的“本性”,哈哈哈——   “你认错了人了——”   他冷淡地拒绝孬小情的靠近,冷淡地开口——   “哈哈,我才不会认错呢——”她手作势往包里找手机,却见谭琏转身走,心里一松,偏又追上去了,“谭代表,我们合个影吧,合个影吧,你别走,别上车呀,难得见一面,你别走呀,这么冷淡做什么的撒?”   哈哈——人被她吓跑了,她站在原地得瑟不已,又怪自己的嘴,没个把门的,人家那是谭代表,能随便叫的,也怪她,在单位待久了,看到领导就会打招呼,习惯性的问题,还是早走早好,她走得急,也就没注意到那离去的车子就拐了个弯儿——   她走得太早,真的,以至于没注意到那车子拐了个弯儿后再来到这家店,——她就想着自己挺能耐的,能把人恶心走,还联络个高中同学,她那个高中同学是女的,干什么的很难说得清,简单的说就是捞偏门的,能挣钱的事儿都能掺上一脚的,比如那啥啥的——唐森的事儿她也有掺合,早年就退了,她说风险太大来的,挣点就收手。   高中同学名字很简单的,就是黄小串儿,外号“钱串子”,要说实在话,论钱说起来,她那班同学有钱的也不少,就黄小串儿捞钱的本事最大,无本的生意干得扛扛的,叫人那个羡慕嫉妒恨的——   但是孬小情跟她关系特别铁,所以莫局那事儿,合着孬小情别的人都没想,就直接去找黄小串儿,黄小串儿是个热心人,当然,这份热心那得看人,比如孬小情在就她的名单上,所以,孬小情得到了热情的接待。   等跟黄小串儿联系上后,把这几天的破事儿一说,黄小串儿那个眼神跟看神经病似的,,嘴上的话也是跟着不饶人的,“你神经病呀,不会找我呀,这东西你还敢脱手,还不快去把东西弄回来,我替你弄个才不费什么事儿,你都敢自己拿出去卖,平时看着挺精灵的,这会儿,怎么就跟少了根筋似的?”   要说孬小情没想过找黄小串儿,那是不可能的事,毕竟摆着那么一个资源在,脑袋里就想着别给黄小串儿带去什么麻烦事儿,她就那么一说,“不是怕给你带麻烦吗?”   “哦,你现在叫我给你弄个假画儿,就不怕给我弄麻烦的?”黄小串儿斜睨她,点起根烟往嘴里一夹,那架式可老练的,还把烟盒递到她面前,问她,“要不要来一根?”   “早戒了,”孬小情那眼神可留恋的,就看着黄小串儿把烟盒放回去,嘴里狠狠地咽了一下,仿佛有虫子自喉咙底钻上来,叫她难受,她狠狠地叫自己扯开视线,不去看那个烟盒一眼,“我想左了,——”   她这个人也痛快,承认错误也不是什么丢脸的事,“那我得赶紧把东西弄回来?”   黄小串儿满脸的嫌弃,“你得了,我随便叫个人去都比你干得妥当——”   被嫌弃了,孬小情也不觉得有什么的,就跟黄小串儿去见个人,据说是个黄小串儿认识多少年的画手,还是正经科班出身,有一贯的艺术家气质,说白了就是神经质——没见面前,黄小串儿这么介绍的——   人真能给他们画,画的是什么技法什么用色儿的,这些孬小情全然不然,就看着挺好的,问题他不止会画,还会将画弄得老古意,就像藏了多少年似的,弄好了,再弄个什么印儿的,据说那还前朝谁谁皇帝爱在画上弄个私印的癖好。   孬小情不会看,黄小串儿那个眼睛利的,点点头的,孬小情就觉得有戏了——   把画儿一卷的,包得仔细的。   办好事后,孬小情算是放心了。   没等她俩拿着画儿走出来,黄小串儿到是接了个电话,那脸色就得老青的,把通话一掐,赶紧拉着孬小情走人,孬小情还有些意外,到是没挣扎,跟着她走。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她还疑惑——   虽说晓得出事了,可不知道是出什么事了。   “你是不是把孬叔做的那个给人了?”黄小串儿压低了声音,问得好小心,声怕叫人听见了,“快拿出来我瞧瞧?”   “没可能吧?”孬小情可不承认自己坐干出这么不靠谱的事,她挣脱手,到是打开自己的包,往里头拿出件东西来,仔细地看了看外边的袋子,顿时那脸色一变的,“呃,好像是拿错了,这个才是真的,那个是我爸做的——”   黄小串儿白她一眼,“幸亏你给的不是真的,你没让人认出来吧?”   “那肯定不会,”孬小情敢拍胸脯保证,把包放在桌面,“钱就在里面呢,二十万呢,我这不是白白编了人家一万块钱?”   “幸好你卖的介假的,”黄小串儿伸手点向她个额头,“要是真的,人家指定把东西送上谭家门的,还不得找你算账的?”   但是——   话讲到这里,她到是想起来一件事来,“我觉得这东西以前就是你的呀,呃,不对,是你身上有一个的,我都忘记谁给你的,东西我是见过的,是真的——”   要是她说见过是真的,就是真的——   可孬小情一点都想不起来,还觉得是黄小串儿记性不行了,“怎么可能,我一点印角都没有的,哪里可能有这个东西,再说了,你觉得我能从谭家把这个东西弄走?”   黄小串儿大抵觉得从谭家拿东西,实在是可能性不太高,——“可你不记得事了——”   真的,孬小情失忆了——这个失忆还是选择性的,有些事不记得了,有些事还记得,要问她从小到大的事儿都是记得的,可有些事儿,真不记得,一点印象都没有,包括她不知道怎么的,还流产了——   流产不是主事儿,主要是的主事儿是谁让她怀了。   她一点都不记得的。   “那也不可能是谭琏吧——哈哈,太好笑了——哈哈——”孬小情一脸的不相信这个可能性,“可要笑死我的,他可不是我的菜——”   黄小串儿又白她几眼,“哈哈——”冷笑,完全是冷笑。   笑得孬小情一脸讪讪的,再次重申,“我真不记得了。”   “不记得也好,要是我晓得,就跟他没完。”黄小串儿放话挺义气,瞧瞧她的包,拉开来一看,都是张张旧钱,还算是放心,“钱我先拿走,给你走一圈,省得别人查出来个什么的,要是东西不放心就留我这里。”   孬小情再没有觉得这个办法更好的,二十万块钱眉头都不皱的全交给黄小串儿手里,手里着画儿就走人,打算给莫局交待好,——早上莫局有个谈话,上头领导的谈话,这次谈话的主因就是他可能升任高职。   等孬小情回来时,就看到莫局的升任文件了。   这简直是件喜事,而且还不小的职位,省商贸部副部长,比原来的商贸局长了好几个档次,更让人惊喜的是莫局还点名了她,而且省政府给他的脸面还挺大,不止她一个人,连带着张玲都是一起的。   还是莫局亲自同她说的——   孬小情对张玲的同时升任并没有什么排斥感,窝里斗不是她的风格,除非人家犯到她了,她听着也高兴,高兴之时又把弄好的画儿递到莫局面前,“你看看这画样子可好,可像?”   莫局先是一喜,然后快速地拿过画打开来一看,那面上的惊喜更是甚,“真的,真是像真的,呃,也不是,是真像那寺里的画——”他是见过那幅仿画的,又有点眼神,才看得出来,轻咳了一声,“你办事,我总归是放心的,今后可要办得更好呀,年轻人,总要往上走的,走得必须得稳当呀——”   最后这是打起官腔了,孬小情听得立即站直了身子,一点头,“莫局、呃,不,是莫部长您说的太对了,我还年轻,还得多靠莫部长提携呢——”   新鲜出炉的莫副部长还挺喜欢听这话,“张玲是上头的人钦点的,我——”   这算是透露的,叫孬小情眼里一动,嘴上到是立即表态,“我知道的,我知道的,莫部长,决不会让莫部长难做人的——”   “嗯,我就知道孬秘书你最叫我放心。”莫副部长将画卷了起来,小心翼翼的,生怕弄坏了画,“晚上就送去,省得叫老爷子惦记,要是有那个金元宝就更好了,哎,就是想想,就想想——”   孬小情就等着他来这句,“我也想为莫部长分忧呢,可是——”   她故意咬着话儿不说下去。   莫副部长那个神情的,长叹一口气,“总不能样样都占了,有一样是一样就行了。”   孬小情就听着——   就听着,听话是她的长处,——有时候明明心里不以为然,也是听着。   回到招待所,她到是跟张加明见上面了,这位省政府的首席发言人,似乎还挺忙的,忙嘛,她是理解的,但是忙到连给她个消息都没有,她对此挺恼火的,——是真的挺恼火的,但是张加明真过来的时候,她又把这些事忘记到脑后。   张加明是自个开过来的,他通常不开车,有司机呢,可哄女朋友呢,哪里能让司机在场的,觉得有些下不了面子,——所以就自己开车的,他都觉得自己做的不是事儿,难得跟他心心念念想的人这么近距离,偏偏一下子什么工作都跟少不了他的人似的,忙得跟被旋转的陀螺一样,脚不沾地的——   他不是没想过给孬小情去个电话的,可想想也就作罢,想着就收拾一下面前的资料,起身要走人,出门前,他还打个电话给孬小情——人家没接电话,他到是不生气,有点小脾气也是没有什么的,谁让他把人家干晾着了。   他打算赔罪的,都订好位子了,省城最最有名的西餐厅。   亲自去接人,这才算是诚意,——他才开的车,就跑到招待所敲门,门是孬小情自己开的,身上早换了另一身,就黑色的连衣裙,挺显女人味的,长发披散在肩头,更让她的脸小,——   张加明说跟她一起吃饭,她也是同意的。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张加明会求婚,九百九十九朵红玫瑰玫瑰的,加上个不小的钻石戒指,还有个跪地求婚,简直是叫人意外,更叫人震惊——   餐厅他又没有放大手包下,所以就当他单膝跪下时,口里说着:“小情姐嫁给我吧,我会让你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把孬小情雷的不轻,结婚什么的,她真没想过,更何况就在求婚之前,张加明让她以后辞职什么的,她的心情就不怎么好了,——哪里想到她还没得及同张加明表达一下两个人之间的“看法”不同,就让人求婚了——   她的心情糟透了。   但是让她心情更糟的还不是这个,完全是另一个。   “加明,你在这里玩过家家呢?”   张加明才求完婚,就叫人想要一笑了之的把事情给捂过去,那不是别人,那是张加明亲妈宋芳宋女士,她一贯是个强势的,张加明长相泰半遗传了她,微冷着个脸,站在那里——   许是她的干涉,这西餐厅里的人都走光了,跟清场了一样。   “妈?”张加明回头,脸上有着明显的尴尬之色,“你怎么会在这里?”   宋女士瞪他一眼,直直地朝他们走过来,就冲孬小情发问了,问的简单明了,“你父亲是谁?你母亲是谁,你又是谁?”   三个问的,一下子就能看出宋女士的性格,注重家世,只有家世够得上她的标准,才能正视面前的女人,不然别的东西都是扯蛋——   “我——”   孬小情刚要回答她亲爸是干的是丧葬服务业,有一个声音比她更快——   “妈,这是我跟小情的事,跟她爸有什么关系?”   张加明的,很抱歉,这话丝毫不能替孬小情加分,完全是减分。   话是简单,是说明他的决心,也同时表明孬小情真没有什么身份背景。   “什么是你跟她的事?”宋芳的视线扫向孬小情,一点都不留情面的冷淡,“就这样的女孩子,我见得可多了,你不记得那个叫什么孬小情的,还是叫孬大情的,嘴脸可够难看的,一转身就跟别人搭上了,把你当跳板的,你记性都哪里长的?”   本来孬小情这个人嘛,权当是一听,可听着话不对,她有些疑惑地看向张加明,见张加明的眼神有些躲避,心下有不好的预感,难不成跟她忘记的事有关?   “我是孬小情,”她笑眯眯的开口,“伯母,你要不要同我说说,我嘴脸怎么难看了?”   “还叫我‘伯母’?甭叫了,我都会折寿的。”宋芳见她笑着,更觉得她心思太深,刚要将事情一说,却是让张加明拉住,“我也不同你掰扯,免得叫人觉得我太刻薄,我就说一句,就你这样的,赶紧找更高的枝去,别恶心我们家加明——”   孬小情也不气,她就笑着,很高兴地点点头,“很高兴我们达成一致意见,”她再度看向张加明,大大方方地说,“其实我刚才就想说了,我做了不家庭主妇,恐怕不能答应你的求婚,再见。”   张加明顿时脸色霎白,就要去追人——   “明天跟白墨见面,你忘记了?”宋芳并不斥责他,就讲了一句。   就把张加明的脚步也拖住了。   他有些不甘心——   “当妈不明白你的心思?”宋芳瞧瞧他,脸色一下子就柔和了,还劝他道,“红玫瑰跟白玫瑰,每个男人都想要,我晓得你的意思,谁都这么想,你爸也是这么想的,这些年,我有干涉过他的事?”   真没有——   男人的老婆那得身份背景的,男人的小情还要什么身份背景的?不过就图的颜色,跟新鲜劲儿,唔,还有那什么本事的。   张加明顿时无力了,“她不愿意的。”   “不愿意就不愿意,难不成还找不到会愿意的人?”宋芳冷哼一记——   棒打鸳鸯?   至少孬小情不承认的,不是没棒打,是根本不是“鸳鸯”的意思,她晓得跟张加明不能长久,所以早就有准备被一棒子弄散了,但是没有想到来的这么快,叫她真心塞,——想着刚才张加明他亲妈说的事,她就觉得有些奇怪,脑袋里一点印象都没有,关于张加明的很多事儿,她都记得起来,那时候张加明主导了所有对外的灾后发布会,好像只有这些,至于别的,她是怎么怀了个孩子,她一点印象都没有。   要不是真事儿是发生过的,她是真流产的,她指不定就信了自己记忆里那些记忆的,但是一点都没有,她记不起别人,一点都记不起来。   回到招待所的时候,孬小情并没有见到同屋的张玲,明早的班机,不落下就成。   但是,她没想到深更半夜的时候,谭雅会打电话给她。   “孬小情,你给我出来——”   好端端的,这都是发什么疯?   孬小情如是想,起来的时候看了看另一张床,床里还是空的,张玲并没有回来。   谭大小姐的召唤,她能不去吗?   虽说她不想去,但能想得到谭雅的状态,她要是不去,谭雅就有可能闹上门来,这里是招待所,又不是她自己的住处,可她就这么“牛”,敢闹的一个人。   有时候,孬小情都觉得挺奇怪的,谭雅怎么会是这么种性格的,简直太接地气了,一点都不高大上,骂人不带脏字都做不到的。   孬小情是真出去。   看见谭雅就站在车外,——车里坐着个“司机”,呃,不是普通的司机,是谭琏,让孬小情差点到吸口冷气,真不想往前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降温了,同学们可要好好的穿衣服哇,唔,必须的,我前几天才好的感冒,今天又开始——不说了,就是小感冒,不是什么大事儿,必须多穿衣 ☆、021   刹时孬小情个心里千转百回的,上车或者不上车,够她纠结的,可也只是往脑袋里那么一过,她立时就做了个决定,转身跑什么的实在是不时宜的,越是有困难的时候就越得面对,只有面对了,才能做知道自己能做到什么样的地步——   “上来呀,愣着做什么呀?”谭雅还嫌她动作慢。   孬小情有些拘谨,这是装的,她一贯习惯装相的,脚步还有点迟疑——听谭雅一嫌弃,她就加快了点脚步,唔,上车,就坐在谭雅身边,好好的太子爷,真叫谭雅当成了司机似的——   要说她还以为今天有多大的事,让谭雅叫她出来——合着她一上车,车子就走的,一走就是两小时,从她住的招待所绕大街上这么一圈的,绕来绕去的,就谭雅张张嘴儿,就绕着走,走了两小时,车子就回了招待所。   “下车吧——”人谭大小姐,唔,现在的莫夫人颇有点趾高气扬的味道。   当然,孬小情下车,至始至终都没瞅谭琏一眼,就跟前面真是个司机似的,谭雅敢把人当司机,她晓得分寸的,自然不会提一句“谭代表”之类的话,——但是她下车时,脚真有点虚浮,好在她惯会装,也就跟个没事人一样。   “喏——别说我没提醒你一句,张家最会来事的,你要是想当个小情儿什么的,当张加明的,还不如当我家谭琏的——”   孬小情一下车,没曾想,谭雅还能跟着过来,到叫她有些吃惊的,到是谭雅这么说的,视线看向车里的谭琏,她也跟着看过去一眼,偏偏的,鬼使神差般的,他刚好转过头来——好像在笑,也不知道是不是笑的——   孬小情深觉得不可能是在笑,可偏偏真跟笑一样,也就是一两秒之间的事儿,她想再仔细点时,人已经回转了头,好像是她的错觉,跟着在谭雅面前,她到是低头,“含羞带怯”般地说道:“我晓得的,雅姐——”   谭雅偏偏叫她这番装相给吸引了,伸出的手欲碰她的脸,偏偏的——手像是被什么东西盯上了似的,冷冷的,像是要追着咬她,也就将手缩了回来,眼底有几分难掩的厉色,又好像根本就没有,到是染着几丝笑意,“要做就做最好的那个,凭什么当作默默无闻的,你说是不是?”   要做就做最好的,话到是没错,但是孬小情对这个没有多大的兴趣,她想踩多高的鞋跟,只踩属于自己的鞋跟,别人递上来的,她通通都是不要的,也没有兴趣凭着自己天生的优势去——她从来没那么想过,也许就是她的底线。   “我做不来的,雅姐——”她依旧低着头,如同最最乖巧的年轻女孩儿,右手紧紧地拉住单肩包的带子,又慢慢地抬起头来,“我不行的,雅姐——”   却让谭雅重重地一拍肩膀,“得了,跟你开个玩笑,好啦,谢谢你陪我。”   她甩手上车就走,这会儿,没坐在后边,是坐在谭琏的身边。   车子从孬小情身边开过的时候,好像听到低低的男音在说“麻烦了”,三个字,简单的三个字,听得孬小情的心都快瞬间跳出来,她下意识看向车子,车子已经离她过去,她的脚动了两下,最终还是没有跑去追——   真是件奇怪的事,谭雅能做奇怪的事,她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反而是谭琏能陪着谭雅过来,到叫她有些奇怪,奇怪归奇怪,她也没有多想,反正与她是无关的,就是觉得要是谭琏真笑起来恐怕会非常好看的吧,他长得真不差,而且很清爽。   大晚上的,这么逛两小时,真的是件普通的事?   回到房间的时候,同层的张玲还没有回来,——孬小情没有打电话问她在哪里,还是跟先前的理由一样,个人的私事,她是不管的,随便张玲干什么,都是她的自由,她一个人睡一个房间,也不错的。   回到房间时,她才看到自己的手机落在床里,一看手机,好几通未接来电,不仅有陈沉的,还有张加明的,她也就一看,没有要回电话的半点意思,还有几个没看的短信,也都是来自于张加明跟陈沉,陈沉的比较直接,——反正就是不分手的意思。   叫孬小情皱了皱眉头,再看了看张加明的,问她怎么不回电话——   开头几条还是问的挺温柔的,后面几条,就有些强势了,叫她的眉头皱得更紧此,处处是无妨的,但是他没有能解决完他自己的事,就来个莫名其妙的求婚,还来个更莫名其妙的亲妈——   原谅她想的太现实,不被祝福的婚姻,恐怕实在是一件叫人不太愉快的事,而且张加明并没有追上来,她想也许这就是现实,为了人不顾一切什么的,好像有些不太切实际,就是张加明追上来,一副为了她而什么都不顾的话,恐怕也会叫她不安的,她——   好像搞不懂自己要的是什么。   陈沉,年轻,她喜欢,也就是一段时间,她现在就厌了,真的,是厌了,——而跟张加明都没有开始,她就厌了,爱——说爱好像有些过,她真的是“爱”过的,但爱就是这么短暂的,一点点的缺点就会无限的放大,让她厌了。   张玲是第二天一早回来的,身上的衣物都是换了一身全新的,至少孬小情先前是没见她穿过的,是个大牌子,叫孬小情一眼就认了出来,她对自己极好的,这个牌子的衣服她也是有的,所以认得出来——   但张玲家条件,她是晓得的,再加上工资,肯定没有孬小情高的——但孬小情压根儿不说什么,只跟张玲说,“晚上六点的班机,别落下了。”   “知道的,小情姐。”张玲笑得挺热情,手里头还拿着盒“宝瑞记”的包装袋,递到孬小情手边,“瞧,小情姐,我给你带来点吃的,你可得吃,我从同学家出来绕了好远的路过来的——”   同学?   她说话间,将她昨晚的去向都说了出来。   至于是不是真的,不在孬小情考虑的范围里,人家那么一说,她就那么一听,权当是真的,“那得吃吃,我还没吃过呢,本想赶过去吃一回,又觉得太远了些,”她扯开袋子来,拿出来里面的汤包,一咬开来,真是汁/液满嘴,里面的肉更是香嫩的叫她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唔,真好吃——”   “我以前还以为别人就是说说的,一吃了才晓得真好吃。”张玲以手掩嘴,非常“淑女”的打了个哈欠,“我先睡一会儿,跟她们疯了一晚,都没睡过,现在困死了,小情姐,你等会叫我的,省得我睡过头落了班机?”   孬小情自然是点头的。   当然,她把画交给了莫副部长,为谨慎起见,莫副部长生怕这“假画”假的过分,事先还打开来看过,偏偏他是最不懂艺术这回事的,就光见着似乎是一模一样的,就高兴的跟什么似的,拿去要给将要过大寿的老丈人。   纯粹是献宝。   对的,就是这么一回事。   老婆没把他当回事,但不能把自己不当一回事,这便是莫仁信,本来他就没指着谭雅能事事将他放在首位,有了女儿,他其实并不怕谭雅有时候的异想天开,相反,把握住老丈人其实才是最最重要的事——   呃,还有比如那位年纪轻轻的丈母娘。   谭同住的地方,是谭家的祖宅,他不长住,原因是人压根儿不常在本城,这祖宅大多是谭琏的落脚地,而今天跟平时不一样,都说谭同是下一任的准领导人,那还不是的,还有个大选,就是今年,各省各议会代表成员的投票才是他的支柱——   他的六十大寿回到谭家发迹地,也是由幕僚们安排的,将这个省的选票维持在遥遥领先的优势上,——所以他回来了。   莫副部长是知道的,尽管他先前是个小小的港城商贸局主事,但他还是谭同的女婿,消息是总归比别人要多一点,更何况是谭同的六十大寿,他这个当女婿的不到场,那怎么能行的,和乐的一家,永远都是女议员的大杀器。   尽管他还没有上任,但是任命书已经下来,就等着新旧交接,省商务部也就不拘泥于这一点点的形式主义,直接派车过来想将送到谭家祖宅,偏偏莫副部长小心而又谨慎的拒绝了这一个好意——让招待所的服务人员叫了出租车,他亲自拿着画儿过去。   这一路,叫做“献宝”。   嗯,而且是假的。   偏他的姿态比真的还要再真,心里还觉得孬小情办事就是叫他放心。   作者有话要说:  孬小情:你到底笑没有笑的?   谭琏:……   孬小情:要笑就大方点。   谭琏:谁不大方了?   孬小情:说的就是你! ☆、022   画是卷着的,精细地卷着,谁也不让看一眼,莫仁信真是小心翼翼地、又无比虔诚地拿着这卷画送到老丈人面前的,还是在老丈人的书房里头,就将将这位老丈人还有那位年轻的丈母娘,两个人就站在一起欣赏画儿,尤其是谭同看看画还不时点点头——   那年轻的丈母娘也跟着笑得跟个满面春风似的,瞧瞧神情就晓得他送对了,莫仁信本来是把心压在舌尖的,如今一看这情形,就晓得自己这步路子是完全走对头,——多少有几分自得的,偏他将这几分自得压在心头,不露出来。   “叫人画的?”谭同分神看他一眼,就淡淡地问了句。   莫仁信为这一眼觉得心头热血沸腾的,要不是这位是他的老丈人,说不定他还能“凑”几句更好听的话出来,现在的他慢慢地收敛心绪,尽量别让他的欣喜表现得太明显,轻轻地点点头,“是的,父亲。”   简洁,没有做过多的解释。   到是那位年轻的丈母娘一挑眼,清秀的面孔,透着一种难以言喻的气质,“哪个画的,画的可真像,简直快赶上那幅了?”   说真的,莫仁信顿时就觉得有门了,这家男主外,女主内,外头是谭同在外面威风八面的,家里头那是丈母娘谭梅女士说了算的,她婚前姓梅,婚后冠上夫姓,人称:谭梅夫人——   说话的声音也挺轻,不像是那种咄咄逼人的,却叫莫仁信深觉得机会就得抓住的,“都是孬秘书给办的,她办事我是最最放心的。”   给别人请功劳,不是莫仁信的初衷,但他还晓得怎么叫这位年轻的丈母娘高兴。   果然,谭梅女士露出满意的笑脸,“小情在你身边,还亏得你多照顾,她要是有什么不周全的地方,你就得说说她,她个性随我的——”   谭同仔细地看着画,像是压根儿没听见这话的——可从莫仁信这边看来,他晓得老丈人并没有反对这位丈母娘提及她婚前的女儿,对,孬小情就是谭梅女士的亲女儿,而且是未婚就有的,那时候谭梅女士还才十几岁,孬种十八岁应征入伍,她嘛十六岁时就刚好把孬小情生下了——   孬小情是非婚生子。   确凿无疑的事。   “哪里,孬秘书办的事周全,滴水不漏的,我都是得亏得她帮忙才不至于手忙脚乱,”莫仁信很是谦虚,低着头,殷勤地向谭梅女士示好,“我实在是离不得孬秘书,已经向上面请示过了,孬秘书进入省商贸局才算是最好的,您说是不是?”   谭梅女士掩嘴轻笑出声,一手搭在谭同的肩头,红唇轻齿,“你瞧瞧,就你这个女婿可招人喜欢的,话说的多叫人喜欢听——是不是?”   谭同面色淡淡的,并没有接话,只是说了句,“回头叫人过来吃个饭?”   不止是莫仁信吃惊,就是谭梅也有些吃惊的意思,——她看着谭同,就光看着,下一秒,她变了表情,完全是发自内心的笑意,双手抓着他的手臂,“老谭?老谭,你说真的?真的叫小情过来?”   “你不想吗?”谭同握住她的手,视线掠过一边的莫仁信,见他识趣地退出去,才压低了声音,“想了这么多年,以前是我小心眼,真怕你一门心思想着女儿呢,现在嘛,你女儿都大了,见见也是无妨的——”   他不说还好,一说到惹得谭梅女士红了眼睛,她松开手,偏过身,僵直着背,微冷了声,“谁同你说这个的,我又不是那种朝三暮四的人,跟你都这样了,你还想怎么样的?”   到是谭同被她的冷声给吓着了,连忙从身边搂住她,还哄她,“就跟你开个玩笑的,怎么就变脸了?好歹叫你们光明正大地见见,小琏还没有结婚,指不定他们有机会呢——”   “呸!”到是谭梅女士私底下的那点泼辣都给放了出来,就敢“呸”这位准领导人,她还架式十足地端起下巴,颇有些睥睨他的意思,“我都怀疑你儿子是不是有那个嗜好的,这些年都不见他身边有女人,别寒碜我女儿——”   谭同无奈的摇摇头……   真的,只是摇摇头。   谭同的生日宴挺低调,一点都没有要大办的意思,压根儿就没请客人,就他们家自己人,简单的围在长桌上吃个“便饭”,唐员也在的,谁让谭同是他舅哟——谭同的子女都在,至少这时候的谭雅表现得很正常,像个所有的大家小姐一样大大方方,或者看上去“高贵优雅”?反正是叫人找不出半点糟点——   但是他们家还有个客人,是孬小情。   孬小情不是什么明面上的人物,说白了,再能干的,她也是个秘书,来的时候她还想着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本来还想说不来的,可“领导”发话了——那是准领导人,岂是区区的“领导”两个字能说尽的?   莫副部长叫她把心放安了,别担心,——也没跟她说起“真事”,一句都不说,就带着人过来赴宴,车里还坐着谭雅,唔,谭雅是同这位丈夫是一道过来的,这个时候讲究的是夫妻共同进退——   谭家祖宅的大门口,就跟堵了什么似的,水泄不通的,要不是有警卫,估计这门口都进不得去,记者们“长枪短炮”的都对着莫仁信的车子,都想从黑色的车窗里拍出些什么,但是车窗一直紧闭着,没有要下来让人一睹眼快的意思。   车子进不了,就光停着,也就前面的司机脾气极好的让人拍照,到是车子里面呀,前面跟后面是隔开的,光只能看到司机,后面什么的真心看不到——警卫一出来,人到是散开了,车子到是直接开了进去,将后面的“热闹”都甩在后面。   孬小情坐在车里,要说她心里没有几分忐忑,那着实不可能,来了就是来了,她也不是怕,就是有点心绪不宁的,像是什么牵着她似的,她下意识地动了动手,到叫谭雅看在眼里——   “紧张了?”谭雅斜睨她一眼,神情间带着几分娇矜之色,“我都说这样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人,就不要来了,那女人非得叫人过来——”   孬小情听了讪讪然,谭同是续娶的,前头老婆早年早过去了,后来娶了个老婆,据说姓梅的,但通常不露面,据说见过她的人还不多,公众场合里更是不出席的,——以至于别人还挺好奇这位将来的准第一夫人到底是长什么样的,一准有两个猜测,其实就是相对于挺果断的猜测,要不就是长得不行,要不就是长得太好看——   谭雅那么一说,她自然就晓得谭雅嘴里的女人,保不济就是这位了,还是跟她亲妈同姓,她也就往脑袋里那么一过,真没把这事儿放心上,谁能想得到自己的亲妈一转身就成了准领导人的妻子,谁的脑洞能开那么大,至少孬小情是没能的。   “那幅画夫人很喜欢。”莫仁信轻咳了声,插/入一句话。   孬小情百般不情愿出这个头,可莫仁信已经把她给摆出来,怎么着都得硬着头皮去接受准领导人夫妻的……应该算是邀——要说她呀,其实还不如跟张玲一起回港城得了,本来是昨天下午的班机,她却是不能走了。   谭雅顿时冷了脸,“什么夫人的,谁给她那么大的脸?”   莫仁信一脸的无奈,“好歹是父亲的生日,叫父亲也……”   “哼——”谭雅是个真性子,不高兴就不高兴,谁也休想叫她高兴起来,更别提她原来早就有安排,还指着老爷子不大办,就没把老爷子生日的事太放在心上,反正每年都有一次,“就她事多。”   听得孬小情都乐意当自己没长耳朵。   谭家这气派的,孬小情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也叫谭家的气派有些镇住。   这个点儿,还没有开饭,大家都坐在客厅,谭同跟夫人坐在一起,好像在说些什么,到是谭雅一走过去,就大赤赤地坐在他们对面,也不叫人,手一扬,就高声叫道:“李姐,快点过来,都同我说说晚上都准备哪些菜”   就她那个架式,叫谭同略略地皱起眉,没有出言阻止,反而是站起身来,面对站在莫仁信后边的孬小情,露出和善的笑意,“那幅画到是极好,可惜不能叫所有人都欣赏一下,只能是我的私人珍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说要好好码字,同学们相信吗?哈哈,去宁波好两天,把我姐电脑弄坏了,没更新上,好像我不更新是常态了,这真是件不太好的事,我其实是想努力来着,估计是心里想的跟码字的决心不在同一线上,唔还是努力吧 ☆、023   “小孬,不要拘谨。”   这就是准领导的范儿,亲切得很。   “是呀,拘谨什么的,还不坐下呢,”谭梅女士笑着站起来,眼神往孬小情脸上一瞄,这是她的女儿,生下来就没看过几眼的女儿,要说她是激动的,可惜她要是现在奔到女儿面前说——我是你亲妈,还不得把她家的“小可怜”吓坏的?   她是这么想的,瞧瞧她女儿,内秀的样儿,跟她年轻时一模一样的,她越看越欢喜,本来就惦记着女儿,可惜跟老孬那家伙有约定,要不然,她早就把女儿接走了,哪里能叫她……   “首长好,夫人好——”   孬小情表现相当镇定,并没有太欣喜若狂,那么的——稍稍的一笑,笑脸刚刚好,人真坐下,坐在那里,都说她爱装相,其实本质一点儿都没改,瞧瞧她的坐姿,都不用教的,天生的就晓得懂范儿,上半身是直的,两腿儿并在一起,稍稍地有点儿倾——   极具内秀的样儿。   到是谭同瞧他夫人一眼,眼瞅着夫人那眼神里藏不住的“欣喜”,他又不动声色地看向孬小情,老孬的女儿,他还有点印象,就上回在老孬那家里见过的,当时还没反应过来是他夫人的女儿,也亏得他是不是年纪大了,把这个事儿给忘记了?   他说着画,孬小情也能适时地搭上几句,——就心里在嘀咕,难不成这位还记得她是老孬的女儿?记得归记得,可这态度有些过于——有种形容不出来的词儿,叫孬小情心里有些忐忑不安,就是没表露出一分来。   尤其是谭梅夫人的亲热劲儿,都叫孬小情有些招架不住——   按理说夫人没这么空吧,偏偏说要带她到这家里看看,孬小情招架不住这个热情度,还真的就跟了上去,叫谭梅夫人的手给挽住胳膊的,谭雅还坐在那里,对这个都是视若无睹般的架式,任由这位年轻的夫人带着孬小情真是去老谭家的小花园走走。   走走也就罢了,孬小情就当是给领导作陪一会,即使是谭梅夫人说的是带她转转,这话其实是有个主次的,主要是谭梅的决定,而孬小情就当作任务一样,领导的任务那是要坚决贯彻执行的。   外面的热意还没消,省城的温度比起港城来,要高个那么几度的,不超过五度,就差了老多,此时的港城不过是初夏,而省城早就是在温度上步入了夏天。   这样的天气,被人挽着胳膊,直接叫人吃不消。   孬小情到想躲,可一躲,就恐怕是不太给准领导人夫人面子了,得上升到这样的的高度,她一般还真不会拒绝的这么粗暴简单,跟着准领导人夫人的步子,慢慢地走着,——不往前多走一步,也不往后慢一步。   “孬小情?”   夫人叫得挺好听,这声音就跟清泉似的,叫得孬小情心里头暖暖的,像是有一种感觉,她又说不上来,反正就是怪怪的——   “是的,夫人。”孬小情立即收起心神,垂眉低目的。   “还是叫小孬吧,显得我们亲近些。”谭梅夫人瞅着这个打小就没有喝过她一口喝的女儿,心里就甭提有多伤感,尤其是她不能认女儿,压下就要涌到舌/尖的苦涩之味,她试图拉近与女儿的关系,“怎么样?”   这是准领导人夫人给的面子,孬小情就接受的“诚惶诚恐”的,“夫、夫人?”抬起小脸,瞅着这位夫人,又迅速地低下头,“是我的荣幸。”   对呀,是她的荣幸,就是这样子。   最叫谭梅夫人心揪的还是女儿懂事,这个女儿的懂事叫她简直要恨自己了,年少时谁都不懂事,偷尝了禁/果,要说爱老孬,她真没有,就是出于、出于一种……年少时发生的事,都是她的阴影,可确实阴影给她结了果,她有了个女儿。   但二十几年了,一次都没有见过,仅仅是照片。   有照片,已经是她最大的满足。   “真是个孩子,还说什么荣幸不荣幸的。”谭梅嘴里微苦,到是说着挺轻快的话,手从小情的胳膊上滑落,并用两手包住孬小情的右手,紧紧的,不肯放开,“都得亏你的,能找么像的画儿,老头子最爱这画的,偏这画儿挺难仿的,就是这曾经在那什么寺里的也是假的,假的是假的,可也是当年有名的画家给画的,你到是能弄到这么像的,叫他可是高兴死了——”   “其实是莫副部长的抬举,”孬小情没敢居高,将莫仁信拉出来,让他挡自己前面,“要不是莫副部长惦记着谭议长的生日,我还没机会到谭议长面前献下丑的机会——”   亏得她这么说,真是连隔夜的饭都能叫人吐出来。   谭梅对那画的兴致并不大,也就看看,就她个水平有限,还自认是俗人,对艺术这类的压根儿不懂,老谭一买,她就挂起来,这么多年来,也没见过老谭有发作过脾气,大多发脾气的时候都是回的老家。   “谦虚什么的,是你的就是你的,好好的功劳都叫人抢了,”谭梅说这个话的时候,还用右手食指轻点向孬小情的额头,颇有几分嗔怪的意味在其中,“平白无故的就叫人占了便宜?”   听得孬小情那心跟什么似的,居然叫叔叔给拆穿了,拆得她食不下咽的,心里又怀疑这位说这个那是脑袋在想些什么的,叫她有种不妙的感觉,好像是在挑拨离间似的,她现在都不敢轻易开口的,要是万一说错话什么的,就跟躺着也中枪都是一样一样的。   她一抬头,就见到不远处走过来一个人,似乎是从后边过来的,那后面似乎很幽深,跟别人家的庭院都不一样,这里的风格,完全跟古风古香的,而出来突然那么一个人,年轻的男人,穿着现代的西装,踩着步子一步一步优雅地走过来,与周围的古色居然未能染上一丝违和感——   他合该就是那样子,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仿佛就踩在孬小情的心头,尽管一刹那时脑袋里涌入这样的想法很不应该,——她才跟前男友分手,又阴差阳错地差点跟张加明……   “那是谭代表?”孬小情小声地问。   谭梅点点头,大大方方地走上去,同谭琏打招呼——   又替孬小情介绍,“喏,这是孬小情,我/干/女儿 ,你就叫她小情吧——”   强迫推荐然后中奖什么的,叫孬小情都来不及说自己不是,偏谭琏走到面前了,他那个眼神一扫过来,叫她没由来地像是被看穿了什么似的,平时灵活的嘴,此时就跟锯了嘴似的,真不知道要说什么的。   “你好——”   到是谭琏打破这个万万的,朝孬小情伸出手。   孬小情还真没有迟疑,即使心里百转千回的,这会儿也不适合想太多,她跟着就大大方方地握住这位的手,也就握住,就轻轻地放开,“您好,谭代表——”   必恭必敬的,叫人找不出一丝不适宜的地方来。   “不必太拘谨——”   就跟谭议长,呃,那位谭同先生一样的说法,叫孬小情的嘴角无意识地抽了抽。   他从她前面走过,她就站在原地,恭送的。   “他其实是挺好相处的人,至少比谭雅好相处。”   还在孬小情就看着远去的背影,没想到夫人能跟她咬耳朵,——真是自家的都是自家的好,就谭琏这样的还是好相处的人?孬小情表示完全不信的,可她到是将脸上的笑意更染上了灿烂的几分,“谭代表真是年轻有为。”   “也是。”谭梅回答的一点都不含糊,她自然知道谭琏有本事,当着孬小情的面儿就翻了个白眼,“他嘛,我都怀疑他是不是喜欢男人的,反正这么大的,都没见过母蚊子飞过他身边的。”   真是——听这种话,完全叫孬小情压力巨大的好不好,她不得不过来,从来没有想过能亲近这准第一家庭的,还是赶紧吃饭去吧,吃完就赶紧的走人。   还真的,就坐一起吃上饭了,真的——   唐员出来的时候,是跟他表哥一道的,没准备礼儿,他们家不兴这个,再说到如今这个位上,准领导人什么东西能没见过?到是这些心思早就淡了,跟平常人一样坐着吃吃饭,才算是觉得是种享受了。   唐员没晓得这自家舅舅五十九生日的宴上来了客人,他一贯没皮没脸的,站都没个正形的,偏跟着谭琏身后,那是走得一步是一步,连步子都不敢弯的,谭琏走得怎么直,他也跟着走得怎么直的,大气都没敢喘上一口——   刚入客厅,他就眼尖地看到舅舅跟那个舅妈在说些什么,有个瞅着挺乖巧的女孩儿坐在那里,跟他那个表姐简直就是天上地下的,唔,这说的是性格,就表面看出来的性格——可等他一看清楚,这眼神就急了——   哪管得上谭琏在前面了,他就几步加快,想越过谭琏——没曾想,到叫谭琏给拦住了,他一急的,就抡圆了眼睛,“哥,你拉着我做什么?”   他是压低了声音,心里可急的,但在他表哥面前可乖巧的,一点大声儿都不敢的。   “人是来做客的。”就简单几个字,谭琏放开他手臂。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同学们陪着我,唔,太感动了 ☆、024   唐员最“尊重”这位表哥,表哥一说,就算是心里再有的火,都得压下来,好好端地坐下,真跟人一起吃饭——吃饭归吃饭的,他不是不消停,可要说他做了什么的,也真是没有什么,就是老盯着人看的。   孬小情清醒得很呢,能认不出这位是谁来嘛,认得出的,她眼睛老利的,还记得这位叫她给放倒了,她还拿了人家的酒,往浴缸里一倒的,还依依不舍地全贡献给下水道了,这才叫心疼的,偏她不能喝,一滴都不能再沾。   饭吃的宾主尽欢——   孬小情的头一感觉是这家的厨子是真好,这家子人除了议长与议长夫人之外都是不太叫人易亲近的,是大实话,谭雅那个人哪里是在吃饭,她是在跟饭生气呢,谭琏嘛,就说过一句话,明明显得挺低调,但就孬小情来说,在坐的人,也就谭琏给她的压力最大,光凭着似往她身后落下来的视线,又好像是她多想的,才叫人最最是压力大。   她吃的非常饱——   “你们慢吃,我吃好了——”她把碗放下。   谭梅夫人立即劝道,“多吃菜,多吃点?”   她摇头,“真是吃不下了,我平时在家里还吃不了这么多的。”两个小碗的饭,再加上桌上的菜,她有点撑住的感觉,说的是大大实话。   “吃多点又没事的,只要不觉得肚子难受就行了,”谭梅还觉得她有点瘦,夹个狮子头到她的碗里,“再吃吃这个?许嫂子最拿手的家乡菜,尝尝味道?”   “谢谢,麻烦夫人了。”孬小情硬着头皮要去吃,可肚子真是填饱了,这一刻她是万分的后悔,估摸着是不是要挤入嘴里——   “她吃饱了——”   完全叫她错愕了,她眼睁睁地看着谭琏站起来,手臂几乎横过整张桌子,将她碗里的狮子头给夹走,放入嘴里,也就两三口,那个狮子头就没有了,偏吃的人还一脸认真的,一点异样的表情都没有,尤其是对着这桌上的这几张脸,淡定得很。   “神经。”谭雅整张脸都紧绷,一点点笑意都没有。   莫仁信当作没看见,这位大舅子一向叫人难以理解,要是看上了孬小情,他实在是觉得机会不错,他正没路子跟大舅子好好亲近、亲近的,听见谭雅透着一股子鄙视意味的两个字,叫他心有些颤颤然——   “就你一个人不神经?”谭同训斥起女儿来,不太留情面,还顺带地安抚起来孬小情,“小孬,放轻松点,你谭梅阿姨就是个热情性子。”   谭梅女士有些黯然,她没干过这种失礼的事,可那是她惟一的女儿,总是免不了有些过头,也不想自己太过头,把女儿吓着了——可就谭琏那动作,她是不喜欢的,冷性子,跟他爸又不一样的,她也没有打算让女儿跟谭琏太近了——   “我就是见着小孬喜欢,都认了干女儿了,”她一点都不掩饰自己的打算,“大大方方”地说出她自己的成算,伸出手指敲敲她家老头子的手臂,“喏,我收的干女儿,你是不是给点见面礼?”   她自己不送礼,到是“敲诈”起丈夫来。   “干女儿,干女儿——”唐员小声地嘟囔着,自顾自地吃着。   孬小情听得很颤颤然,一般人现在都不认干爹,干妈还成,干爹真是叫人不好认呀,如今别人看干爹都是异样的眼光,好像干女儿就是用来干的女儿了,——简直叫人听得面目无光。   她是听出来唐员那意味,——人就站了起来,“谢谢夫人的厚爱,我承受不起,祝谭议长生辰愉快,实在是太晚了,我得回招待所了——”   当着准领导人的面儿,发作这样的气性儿,实在要不得的,大不了“浅浅一笑”,这事儿大概就是过去了,但是——当着谭琏的面儿,她一抬头就能看到他再度夹了个狮子头,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气性儿就上来了,好像、好像以前、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儿,她——她被人为难了,他到是气定神闲的,好像、好像……   但是她实在是一点印象都没有,就似平白无故的她做了个大白日梦。   好像跟谭琏接触越多,她就有这感觉,叫她无所适从——索性装回气性大的,反正她从来都不求工作上有什么样的大作为,独挡一面的女强人,也不是她的菜,说走她还真是走,走得不卑不亢——   瞬间叫桌上的气氛都僵住了,到是莫仁信站起身来,去拦她,“孬秘书,你这是做什么呢,有夫人认你为干女儿,是天大的福气,你平时都是机灵的,这时候怎么是脑筋打结了?”他劝孬小情的时候把声音压得老低,并不想让人听见,“唐员就是个浑性子,你理他做什么的?来来来,快谢谢夫人的厚爱?”   就最后一句,他突然地扬起声音,从这次不同寻常的生日宴,他算是看出来谭梅夫人对孬小情的莫名喜爱,尤其是还要认干女儿,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好机会一样,有一点他同孬小情的初衷一样,走老丈人路线,不如走夫人路线,比如孬小情开始就走的谭雅路线——   他到是心喜的,孬小情同谭梅夫人亲近,真是对他的好处太多,藉着机会,他更可以好好地同谭梅夫人交/好,再顺带的叫谭梅夫人吹吹枕头风,还能没有他的好路子?   主意太赞,连他都佩服自己的眼光,孬小情就是不一般的呀,果然那位大师说的没错,孬小情就是他的福星,去哪里都得带着这位呢——没错儿,大师说的一点儿都没错,上回她同陈沉一起时,他心里还有点不乐意呢,就生怕自己外甥一股脑地就栽了进来,现在到好,两人都分手了,陈沉现在不乐意,时间长了,也会过去的。   人哪里过不去的感情,就如同谭雅——   她年轻时不是也爱个穷小子爱得死去活来的,现在还不是他的妻子嘛。   孬小情不知道莫仁信,这位莫副部长心里的百转千回,她就晓得被他一拉,脚步就有些停,面色微微红,跟染了胭脂似的,“……”   刚想说,就叫谭梅夫人给拦住了,她也跟着站起来,脸色特别的不好意思,“小孬呀,我是太喜欢你了,我自己没有女儿,就想着、想着,你要是不乐意就算了哒,还是多坐一会儿呀,你谭伯伯确实是喜欢那画儿,难得在他生日时能有这画儿添彩,你简直就是他的大恩人的,你不要把我头脑发热的话放在心上,好吗?”   人这是诚恳的,尤其是那双诚恳的眼睛,叫她都是软了心,想要一下子就应承下来,可思及她卖掉那个假的金元宝,真的还在她手里,就有点哆嗦,“谭伯伯喜欢画儿,那是我的荣幸,可请谭伯伯千万别问是谁画的,我跟别人说好的,一辈子也不说他的名字。”   这都是王小串儿说好的,她找画个画儿,但不能提人的名字,不能叫那位画画儿的人中准领导人惦记上名字来——尤其她这会儿也顺竿往上爬的,直接就叫起“谭伯伯”了,就跟在自家里碰到谭同一样自然。   “那是自然的。”谭议长说得很大方,不提就是不提,“还不快叫声你的干妈?”   “快叫呀,都愣着做什么,平时挺机灵的一人,今天怎么就缺了心眼似的?”谭雅颇不以为然地送上一句话,她对这种场合没有多大兴趣,自小捧着她的人就多,所以还有些不耐烦,“该吃饭的就吃饭,吃饱的就别吃饱,哪里那么多话的?”   谭议长那是真疼女儿,听听这话到是不训女儿了,也就让她说,“叫你跟我几次饭,都说没有空,难得一会儿,就不准我多吃点?”   “谁没让你别吃呀——”谭雅横眼扫向谭琏,见他无动于衷,又有些泄气,就瞅瞅莫仁信,怎么看都觉得有些碍眼,压低了声音,“你这哪里是秘书,分明成了你祖宗!”   莫仁信这个人好脾气,但凡谭雅说的,他都没有二话的,可这会儿,他心下有些抵触的,“朵朵让我们一起去接她过来,你一起去?”   谭雅刚要拒绝,被她家老头子一记冷眼丢过来,再加上谭琏分明想看过来,她还是点了点头,“我女儿嘛,我得接——”   “嗯,朵朵难得回来,你们俩是得陪陪她。”谭梅女士难得插句话,她朝孬小情笑笑,挺不好意思的,想想她也一样的,多少年都没见过女儿一回的,可她当初才十几岁,哪里晓得老孬家的人都鬼精鬼精的,愣是搞得她有女儿跟没女儿一样,“我一个人在家也挺无趣的,要在这里多待几天,小情可得来多陪陪我?”   时间不时间的,于孬小情来说不是什么事儿,再说她是陪准领导人的夫人,就算是商贸部的领导晓得了,估计也能把假批的痛快的,当然,批假太作了,她就打着个出门办事的“旗子”就行得通,谁会那么闲去查查各个的行踪?   一步跨入天堂,大抵就是孬小情的这样的。   孬小情简直就沾了天大的光——真的,天大的光,这准第一家庭的光,沾得还莫名其妙,她一点都不怕,因为她本身没有什么东西可值得人家沾的,也就她好运道,沾了别人的光,—下子就成了谭梅夫人的干女儿——   真成谭家出来时,还是谭议长大人叫他亲儿子谭琏送客的,简直就高的不能再高的规格了,孬小情真觉得跟瞬间飞上云端了似的,叫她一时还有点脚步虚的,虚的直到坐在车里,还是觉得整个人在飞。   车子没有司机,好像不对,这话说的不对,其实司机是谭琏,而孬小情坐在他身边,这一坐的,她才觉得身上的虚没有了,整个人有些沉静下来了,送了一画儿,就成了谭家的干女儿,简直绝了,——但她觉得谭琏特别能叫人清醒。   “谢谢,谭代表——”她还谢人,说得特别克制,不带一点儿意味的。   谭琏视线轻飘飘地扫过她一眼,“谢我什么?”   真的,这是同谭大太子爷认认真真的说话,以前的都不算,现在才算是真真正正的说话,叫孬小情还有点激动,她脸上的红晕还没全褪,就那么视线一瞄过,觉得心潮有些澎湃,这种感觉挺不对的,就孬小情来说——   男女相处这事上,她从来不是生手,甭管是陈沉还是张加明都好,都是她占的主导,尽管跟张加明的主导有些误差,她还是觉得自己肯定是老手,可——叫谭代表一问,她的心出离的跳得快,就跟胸腔里已经装了起搏器,但是她还有一颗鲜活的心脏,先别管这两样是不是能共存,她就是晓得两颗心跳起来的那种剧烈的,叫她难以明说的感觉——   好像她成了新手,叫他一看,就能手足无措似的,都说她一贯装相,这个时候也会装的,装得一脸镇定,装得很公事公办的,“要不是谭代表吃了狮子头,指不定我现在撑成什么样子了——”   话是感谢的,没错,但是说得一本正经,叫人觉得跟人做报告似的,一点情/趣都没有,像是木头人般。   “吃不下,不能浪费。”谭琏开车,看着前面,简单的解释。   听得孬小情的额头都要冒起黑线来,哪里像是年轻人要说的话,分明是她亲爸跟在说似的,小时候她亲爸孬种到是老告诫她“别浪费”这三个字,现在轮到比自己年纪还小的、职位到是她高的谭代表这么说,叫她实在是有些……   怎么个感觉,真难以形容。   “所以说谢谢谭代表。”她再度追上,实在没法子理解这位的心理,按理说他应该高高在上,高山仰止的,叫别个人都只能追看着的——就比如今儿个晚上送客人什么的,他不是应该大手一挥,让司机送她嘛,他非得送她,送到门口还不完事,还将司机赶下车,亲自送她——   要说她心里头没生出几分“旖旎”的想法,那根本不可能的事,事实上她这个人敏感的很,也让她想起那会儿在港城,这位叫她过去的说法——唔,还记着,但她小心翼翼地不记住,一想就记住了。   “哈哈哈——”   出乎她的意料,谭代表居然哈哈大笑——   笑得她莫名其妙,笑得跟个神经病似的,叫她还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可她半点都没说错话,不由得将小脸绷得更紧,心里的那些什么想法就飞天上去了,“难道谭代表觉得我的谢意挺可笑的?”   她质问他——   在这样的境地里,她叫他谭代表,就跟叫他的名字一样,决不是那种对待上级领导的态度,而是就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被“嘲笑”的女人,她在质问他,怒不可遏的。   “呃,没有,我没有笑你。”   谁知道,她一问,他退了,甚至有一些漫不经心的意味。   反而这份漫不经心叫人非常恼火,像是他撩火,然后把人撩起来了,他到是撤了,惹得被撩起火的人那个人,傻子似地在原地蹲点——   连带着孬小情也冷了脸。   “这么经不起逗?”谭琏轻呵,将车子驶入暗黑的角落里,浓黑如墨的眼睛似最亮的,牢牢地盯着她,从他的语气里听不出丝毫的喜怒情绪,就像他的人一样,喜怒难以捉摸,他迎她微带恼意的眼睛,将大手覆在她的脸上,挡住她整张脸。   小小的脸,就全让他的手给挡了,她下意识地想往后躲,却是无处可躲,鼻间闻到是他的气味,还有嘴唇要是一动,就能亲密无间地与他的手心来个无死角的亲吻,她想瞪他——视线给挡的严严实实,她看不见他。   看不见人,才叫人觉得更危险,感观体验更是比平时更敏感。   “上次我叫你过来,你为什么不来?”   她清楚地感觉自己的头发落他另一只手里,被他把玩着,仿佛她只要说个不对他的回答,就能受到来自头皮的“威胁?”   “我有男朋友的——”她困难地回答,还算是克制的,嘴唇刚好就与他的手心来了个亲密接触,到叫她懊恼万分,“你知道的——”   “有男朋友,又怎么了?”他手心里痒痒的,被她呼出的气息给撩动的,湿润的嘴唇轻碰手心,更让他有种想血脉贲胀的感觉,那种感觉不叫人讨厌,就仿佛全身被放纵出来一样,他居然笑了起来,那笑容透着一种异样的蛊惑之色——   却是再问了句,“有男朋友那又怎么了?”   问得孬小情挺无语的,有那么一刻,她自认是反应极快无比的,但是差点儿就僵住了——是呀,她的反应太差劲了,在这种时刻提起另一个男人,那么只会让一个男人那什么的更加……   简直是失策,她不由暗恼自己脑袋不拎清,尤其是在这种时刻,事至此,她索性头皮硬到底,“我对于脚踩两条船没多大兴趣的——”   可他的反应是勾住她的纤细脖子——那力道重的,几乎叫她以为会弄断她自个儿的脖子,谁知道,他就扑天盖地的用吻将她给覆住了——排山倒海般的吻,将她给吻住,双手已经迫不及待地到她的胸前,从衣领处毫不犹豫地探入,那力道瞬间叫她有些失魂——   于这方面,她从来不是生手,可这一刻,她也晓得这位有让女人发狂的本事,可不是嘛,在他的热吻下,她只能是跟随他的节奏,即使是稍稍地想让他跟着她的节奏走,也叫他强势的拉回去,——   吻得难分难解,吻得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   而他却突然地抽离,离开她被吻得几乎红肿的娇/艳唇瓣,眼底依旧深沉如潭,“我亲爱的干妹妹,滋味不错嘛?”   “啪——”   回他的是一句巴掌。   来自于孬小情,自认是玩得起的孬小情,她现在不得不承认自己也有玩不起的一天,简直叫她耻于承认,只好打他来掩饰自己的羞耻——   作者有话要说:   ☆、025   “你还会打人?”他不觉得疼,反而露出惊奇的表情,“以前到……”   她打了那一巴掌,又有点后悔的,可被他一说,又是觉得事情弄得糊里糊涂的,诧异地睁大眼睛,快速地追问道:“你说什么以前?”   “你听错了——”谭琏淡定地否认,“我送你到前面,你就下车吧。”   哪里还有半点“暧昧”的意味,分明是扯得清清楚楚,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似的,叫孬小情便是有一点点想法就悄悄地消失了,嘴角微微上扬,她说不好自己到底是高兴还是不高兴的,反正有种奇怪的感觉——   对的,就是奇怪,不是那种觉得谭琏身份太高,离得太远,她得敬而远之的这种想法,而是她觉得有些不明白,反面有些奇怪,觉得谭琏有些熟悉,——她悄悄地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他,握方向盘的架式,好像在运筹帷幄似的,脑袋到是一片空白,什么东西都没有。   许是想多了?   车子停在离招待所一条街外。   “谢谢谭代表。”她还是挺讲礼貌的,人家讲距离,她也至于能做到面子上的事。   谭琏嘴唇微动,但她没听见他说话,就见他将车子开走了。   她忍不住撇撇嘴,手不由自主地捂上唇瓣,好像还残留着他的余温,连带着身心都有些颤颤然,长呼出一口气,她试图轻描淡写地将今晚的事都用力地压到脑后,才朝对面的招待所走过去。   只是——她越走越近,才发现招待所外头不远处的路灯下站着一个人,那个人的背影她是不会错认的——竟然是陈沉,那个年轻的小伙子,带给她不少乐趣的小伙子,也许是太热,他穿得不像在港城商贸局时那般正式,就简单的短袖上衣,跟露出整个小腿的裤子,人显得比平时更年轻,有活力点——   她还没有走近——   “小情姐——”   陈沉已经叫她了。   那一声叫得青春有活力,且富有感情,深沉的感情——   却硬生生地将孬小情逼出一点点冷汗来,她站在原地,没有上前,就是陈沉过来,她也是固执地站在原地,迎着他年轻的笑脸,她却是半点笑意都没有,仅仅是疏离地看着他,就像是与他没有什么相干。   “小、情姐?”陈沉不是个不懂察言观色的人,第二次叫时就有些迟疑,连带着脚步都有些迟疑,“不高兴见到我?”   孬小情委实老实地点点头,还再补上一刀,“你把我吓着了。”   真的,她确实是吓着了——从来没想过他是个这么执着的“孩子”,她一贯是觉得自己做主惯了,得按着她的习惯来,所以,他这么一来,到叫她有些无所适从的,“我们分手了,”当然,她不介意再一次提醒他。   “我知道的。”陈沉点点头,眼里的亮光慢慢地淡了下去,可他又立即认真地看着她,“就算分手了,我们难道不能成为朋友吗?小情姐?”   简单的想法,叫孬小情立即摇头,快刀斩乱麻才是她的风格,于感情上,当断不断,必受其乱,这个道理她深以为然,索性问了一句,“你会跟余碧莲成为朋友?”   他顿时错愕地看着她,表情有些不自然,连带着眼神都有点闪躲,“余、余碧莲?”他下意识地就要否认,瞧见她镇定的表情,到嘴边的话瞬间就压了下来,又换了个说法,“我们、我们早就分手了——”   孬小情点头,这事儿她是清楚的,要不然,她也不同他交往的,毕竟抢人男朋友这事儿,她是不干的,也晓得余碧莲同陈沉的关系,能跟莫仁信一起的女人,她都是精心调查过的,至于陈沉与余碧莲到了哪一步,她都是清楚的,但从来就没有跟他提起过这件事,“我知道的——那你跟她还是朋友?”   陈沉想咬咬牙就认了下来,面对她清澈目光,承认的话就梗在喉咙底,怎么也说不出来,突然间,有些丧气的意味,“我哪里不够好的,你才跟我分手就跟张加明好了,他有未婚妻的,小情姐你知不知道的?”   “谢谢你的关心,你也没有哪里不好,”她冷静地回道,“至于张加明是不是有未婚妻,这与你无关,也与我无关,管他有几个,都不与我相干。”   “可你不能跟他好。”陈沉伸出双臂,想要抓住她的手,才伸出的手,又颓然地缩了回去,“你能让自己成为第三者?”   孬小情还真是绷不住脸了,伸手拍拍他的肩膀,“我像是那种人吗?”从来不委屈自己的她,干吗要一门心思的追随张加明,再说了,才开始就已然叫张加明那位亲爱的母亲横加干涉了,她除非是脑子不清醒了才能干出那么脑残的事。   “那我就放心了。”陈沉转身就走。   瞧瞧他背影,叫孬小情还是有些不忍心的,没感情了归没感情了,可陈沉确实是个挺妙的人,她也有些不忍心见他“孤寂”的模样,索性就叫住他,唔,吃个夜宵,就是吃吃个夜宵,吃完就回招告待所。   回到招待所,她忍不住反思自己最近的事,——好像对张加明是有那么一点儿好感,就让人掐断了,再具体点就是她还没来得及发展一段感情,感情的苗子就让人掐断了,这掐断的人不止张加明的母亲,还是她自己。   人得理智呀,她想——   明天就回港城,收拾一下东西,以后就常在省城了,工作在哪里,人就在哪里。   她这个人比较没心没肺的,临睡前也就是一想,然后就很快的睡着了,一夜无梦的,大清早的一收拾脸面就跟莫副部长一起踏上回港城的班机。   莫副部长还夸她的运气好,说那位谭梅夫人一贯是个不露面的,一贯是个别人想结交都很难找到机会的,偏她就一幅画,就得了谭梅夫人的亲睐,简直是最好的运气了,出门遇贵人估计就是说的她。   孬小情很谦虚,都是亏得莫副部长给的机会。   莫副部长很喜欢她的态度,不娇气,不因为她办的那些事就硬着杆上的,拍拍她的肩,嘱咐她好好办事,他会记得着她的好处的。   孬小情自然更谦虚,表示都在他的指导下自己才能很好的办事,话说得她都快恶心死了,可又是必须的,这年头就得是谦虚,谦虚才是最大的本钱,谁要是得瑟的跟个什么似的,指不定第二天就倒楣的,那谁谁的,前几天还在新闻上露脸呢,这两天就给处理了——不谦虚就有风险呀。   班机临起飞前,孬小情还收到王小串儿的短信,说是帮她把那个金元宝找到买家了,让她考虑考虑是不是把东西脱手了——   孬小情关机时还觉得这事儿靠谱,绝对是相信王小串儿的,把这个金疙瘩一直带在身上,还不如找个可靠的时机卖了出去了,她也不用时刻惦记着的——可问题是最最奇怪的是那东西怎么在唐森手里的,而且唐森还把东西给了她。   下机后,她与莫副部长分道的,一个往东,一个往西。   直到回家门口时,她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唐森要把东西给她,以前还能找人问一问,现在新闻上都出来说了,他已经挂点了,她除非是下地狱才能是找着唐森问一问,简直叫她头疼。   “哟,我们家小情回来了——”老孬今天不打算营业,女儿离家去省城好几天,他就怕女儿在省城吃不好睡不好的,这会儿都是亲自下厨的,几个小菜还是能拿得出手,两眼“发光”般地盯着吃饭的孬小情,“据说你升官了?”   “还是秘书。”孬小情回答的很简单。   老孬一点都不失望,秘书归秘书的,可是当谁的秘书,那是级别不一样的,粗略来说,也算是升官的,毕竟政府部门的,算得上的。   “要是能当个秘书长就最好了。”老孬突发其想的,双手支着下巴,一派“天真”样儿地问道,“当个领导人的秘书长你说怎么样?”   简直是异想天开来的,叫孬小情挺无语的。   但是老孬突然的搓搓手,有些个不好意思的,“哎,小情呀,我要是说件事,你可别生气的,说好了,不许生气的——”   孬小情凉凉地看着他,“替唐森收尸了?”   “哎哟,你哪里是我的女儿呀,分明是我肚子里的……”老孬迎着女儿凉凉的目光,把“蛔虫”两个字给咽回肚子里,轻咳一声,又继续讲道,“好歹也是我们家亲戚,人死了,总不能让人没地可去吧,赶明儿,我们就去送他上山吧——”   孬小情点头,不反对。   作者有话要说:   ☆、026   好歹是亲戚,送人上山头,也算是尽一下心意。   送丧的队伍也就两人,孬小情捧着骨灰盒,骨灰盒上还准备着长燃的香,老孬念经超度,坐着专门由丧葬办提供的专车前往墓地,车里只听得见老孬精神气十足的声音,还能闻得到老孬家专门的檀香味——   等到墓地,孬小情才发现唐森的墓地早就是买好的,早几年前就买上了,她小心翼翼地将骨灰盒欲放入墓穴的时候,发现里面放着一样东西,由普通的尼龙袋包着,她回头看看老孬。   老孬本来在专门念经,还在墓前划出一小块地儿,准备烧经,没曾想这墓穴里头还有别的东西,他伸手去拿,但脸色有点不好看,——手还有点迟疑,顿时经都不念了,迟疑了好一会儿,才将墓穴里的东西拿了出来,“会是什么东西?”   孬小情赶紧制止他,“爸,别开,咱们要上交。”   老孬开始还有点疑惑,不过下一秒,他就用力地点点头,唐森的死,虽说是意外,可他死前经历的事,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情,这些东西谁知道里面有什么的,他可不敢看,万一把他们父女连累了,那才是坏事了。   父女俩将骨灰盒放进去,再让管公墓的人将墓穴给封得死死的,作为一个真诚的人,孬小情直接将尼龙袋包着的东西交到秦简手里,秦简还一愣的,觉得这东西有些烫手——   “是他的墓穴?”他还怕是自己听错了,将办公室的门关上,还吩咐人别过来打扰他,当着孬小情的面儿,将东西打开,一看那表情才变得快,跟条变色龙似的,一会儿笑,又一会儿有些愁,叫人都不明白他到底是看到了什么的。   惹得孬小情都有些奇怪,但她没问。   到是秦简将东西推到她面前,一手支着下巴,半侧着身子,“小情姐,你啥时候跟那位太子爷交往过的?还瞒得这紧的,连我都不知道的?”   这问的,叫孬小情都有些错愕,“怎么可能,”她否认,想想跟谭琏也不过就是上次回港城之前她打了他一巴掌的事,这回了港城,她压根儿就没见过他,哪里有什么交往的事,但她谨慎地看看被秦简执意推到面前的东西,却是愕然了,满含震惊地看着秦简,求证般地问道,“这是、是P过的图吧?”   照片,全都是照片,她以为可能是什么证据的照片,结果是她跟谭琏的,那时候的谭琏,跟现在完全不一样,那时候的谭琏,青春朝气,而她嘛,也一样的,至少不像现在这样子,世故又有些没心没肺,她站在前面,谭琏从身后抱住她——   这是当中的一张照片,她在笑,谭琏也在笑,笑得一脸宠溺,从眼神来看就知道他们的关系不一般,不是误会,是完完全全的真实画面,她看着照片,尽管是一点记忆都没有,但是能想象那样笑着的自己,有一种叫她难以名说的幸福感,对的,就是幸福感。   居然是她跟谭琏?   她一点点印象都没有。   “怎么可能是P的。”秦简看着这些照片,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又拿起其中一张来,看得仔仔细细,眉头略略的皱起来,“照片是真的,先不说你到底是忘记了什么事,唐森手里拿着这些照片要做什么?”   而且是放在公墓里的,完全叫人费解,难道是做为把柄想拿捏那位谭太子爷了?或者这些年唐森莫名其妙的冒出来混得风生水起,难不成是被谭太子爷一手扶起来?或者说现在的唐森有什么胃口太子,叫谭太子爷忍受不了,才亲自到港城处理了唐森?   好像说不通,秦简有些糊涂了,但凭着他敏锐的职业本能,他心中微抽口冷气,还是问她,“照片是拿回去,还是?”   孬小情尽管心里觉得自己忘记的事就跟迷雾一样,还是觉得这些照片交给秦简是自己有些冒失了,顿时觉得对他非常抱歉,她又不是笨蛋,所以一下子就想到秦简可能想到的事,——但又觉得那种猜测有些丧心病狂。   她流过孩子,所以孩子可能是谭琏的?   但谭琏像是不认识她的样子,真装。   她拿着照片就出了警察局,心里颇有点气忿,要不这些照片是惟一的证据,她想要甩到谭琏面前叫他解释这都是怎么一回事,也许就把照片全都撕了,怎么她就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可她记得好多事的,记得好多的,所有支持灾后重建时的事都记着,就是少了点东西,好像连不上似的,难道缺的就是她与谭琏那一段破事儿?哈哈,她可真想笑,这叫千年雁的,反而叫雁啄瞎了眼睛!   她正气忿着,手机到是响了,一看手机屏幕,还是那位谭梅女士,叫她心下有些反感,她承认是迁怒,又不是不按下心中的怒意,轻咳了一声,装作不在意地接起电话,“是我,干妈——”   “小情呀,几时的班机呀,我叫人过去接你呀?”谭梅女士声音可温柔的,听上去就叫人心生好感,“我打给你电话,是不是叫你不方便的?”   孬小情心中的怒意顿时慢慢地消失,那种被谭琏愚弄了的心也慢慢地平静下来,一码归一码,这事儿跟谭梅女士没关系,她从来都是恩怨分明的人,“没有不方便,我明天就到省城的,干妈让人来接我,是不是太麻烦了?”   “不麻烦的,不麻烦的,一点都不麻烦的,”谭梅女士连忙说道,生怕她拒绝,“我是闲得没事干,就盼着你到省城来,到时抽空陪陪我的,我就算是死也知足的——”   听上去有些怪怪的,哪里有人说话这么生冷不忌的?孬小情额头差点冒起黑线来,“干妈听听您说的都是什么话,哪里有这么严重了,我自会是陪着干妈的,干妈想去哪里,我都陪着,好不好?”   “好好好——”谭梅女士难掩心里的激动,一连说了三个“好”字,又觉得自己反应太过于激动了,试着深呼吸一回,慢慢地平静一下,“谭琏送你回去,没发生什么事吧?”   孬小情瞬间就想到自己打他的一巴掌,还有——她手里的照片,那些她根本不记得的与谭琏的过往,心顿时揪了起来,有些个难受的感觉,还是故作开朗地回道,“没有呀,怎么可能有什么事的,干妈为什么这问的?”   谭梅女士有些放心了,看看还紧闭着的浴室门,稍稍地压低了声音,八卦似地同孬小情说,“你不知道呀,他回来时脸色可难看的,就跟吃了闭门羹似的,我瞧着那脸色好像还有点红,好像给人刷了一巴掌似的,也不知道是哪个干的,真是够可以的——”   听得孬小情讪讪的,这么八卦好吗?   “干妈呀,我挺好奇的,那位没有女朋友吗?”她迟疑了下,还是问出口,“你别误会呀,我就是觉得挺好奇的,一点绯闻都没有的,听上去挺奇怪的。”   “哎啦,我知道的啦,他是挺奇怪的,我跟他不太熟啦,没见过他身边出现过女人的,”谭梅女士热情的说,一点都不掩饰自己与继子并不亲近的事实,当然,与那位继女更是不亲近的,更压低了点声音,“我还怀疑他是不是同性恋呢——哎,你谭伯伯出来了,我们得出门了,下次再打电话给你,早点到省城呀——”   没等孬小情再说什么,谭梅女士已经将通话掐断,她呼出一口气,将手机放回包里,尽管说好了是明天的班机,但是她还是提早就走了,机票是夜里的,估计到省城都是半夜了,王小串儿到时会在机场接她。   还有她依旧带上那个金元宝。   她决定卖了它,也许以前还有可能是迟疑,但是她现在是确实了卖掉的坚定决心,回家跟老孬说了声,老孬虽然觉得她才来就要走有些失落,还是让她别担心他一个人在港城,工作才最重要的事——   老孬是个开明的父亲,这完全是无庸置疑的,就只有一点,得召个上门女婿,于这一点是个固执的,不会改变。   深夜里,从港城到省城的航班定点到达,孬小情拉着行李箱走出来,王小串儿的车子已经候在外边,她一出去,王小串儿就朝她挥挥手,她赶紧拖着行李箱过去,上了车子才觉得精神好点,靠在车里,有些不想动弹。   “怎么了,像是被人给那啥的?”王小串儿斜视她一眼,觉得她有些怪怪的,手肝朝她轻撞了下,“说出来听听?”   孬小情从包里掏出几张照片来,递到她面前,“喏,你看看,照片是真的还是假的?”   王小串儿一看,就愣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张大着嘴巴看上去还有些蠢样,“不、不是吧,你这么高大上的,还跟这位太子爷、太子爷——”   “说点正经的。”孬小情凉凉地打断她。   王小串儿细细地看了照片,确实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要说P的图再自然也不可能自然到这个地步,她清楚地能见到这位太子爷宠溺地看着她最好的朋友孬小情,那眼里的感情不容置疑,甚至她最好的孬小情还是大学刚毕业时那种情态,特别的纯——   要说这照片是P的,她头一个不相信,感情是自然流露的事,而他们看上去那么的自然,那么的和/谐,一点不自然的疙瘩都没有。   “难不成就是他弄得你……”她后面没说,将话给收住了。   当时,孬小情完全不记得了,她怎么问都是没用的,医生说她当时出事时惊吓过度,所以丧失了部分记忆——   “我不知道,一点印象都没有。”她两手一摊,将话题转移开来,“你找的人靠不靠谱的?我怕东西没卖出去就叫人拦着了,这可是不一般的东西。”   王小串儿腾出手来拍拍自己的胸脯,“我做事你放心吧。”   深更半夜的,这两人去找买家卖东西。   要说买家也够可以的,找的地方偏偏是老城区,虽说如今都忙着老城区翻修,老城区看上去也不至于太破烂,但是深更半夜的进到人烟稀少的老城区,确实有些叫人觉得有些阴森森的——   “人都在哪里的?”孬小情有点急。   王小串儿将车子来回开了三次,就是不停下来,被她一问,这会儿还真的就停了下来,“说好在前面转三次的,人家才会出来,我这是按照约定好的做着呢,你别急,把东西给我,我去交易。”   “你一个人能行?”孬小情心有些定,将金元宝拿了出来,递给她手里,还是有些担心,“要不然,我们一起下去?”   “下什么下的,你好歹算是政府工作人员,万一叫人认出来可咋办?”王小串儿一句话打消她的念头拿着金元宝就再往前边走,走了二十步左右的,将手指曲起含在嘴里半截,清脆地吹了记口哨——   还真的从阴暗处走出来一人,那人提着个手提箱,两个人把东西都往面前一放,各自验货,最后一人交货,一手交钱的,王小串儿根本对这事儿不太担心,这一行的事,她是见得多了,要真来个黑吃黑的,她也是不怕,她会叫想黑吃黑的人吃不了兜着走的。   但是——   她提着钱要走人时,顿时灯光大亮,这老城区广场的灯也不知道是几时修好的,突然间全亮了,就跟白天一样,不止这个,横向里驶出好几辆黑色的车子,瞬间停在她的面前,拦住她的去路。   她头一次觉得手心冒汗,想叫不远处车上的孬小情开车走人,却发现那车子早让人围住了,那些人一身的制服,分明是国民保安队的,而从最打头的黑色车子下来的男人,一脸冷峻,即使冬天里的寒风也不能同他比冷——   谭琏,她差点就叫出这个名字来。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我又更新了 ☆、027   无所遁形,大概说的就是王小串儿跟孬小情了。   深更半夜的,想卖个东西,居然还能出动国民保安局的,这不是活生生的吓人嘛。   东西被拿走,钱嘛,更是别想了,她们被逮个正着,要说无关,那也得有人相信才行,众目睽睽的,人家早就埋伏好的,不过是个陷阱,——王小串儿也不想找算账的事,因为这不是现在最要紧的事。   她们被押走,带上手铐的。   孬小情真是心都凉了半截了,到这个时候她反而是镇定下来了,而且她们虽说是被冰凉的手铐铐着,刚才的那些个车子早就走得一干二净,像是吓唬人似的,她们都被押上为首的那车子,就是谭琏的车子。   两个人挤在一起,前面坐着的是谭琏,朝架式没有送她们去国民保安局的样子,两个人相视一笑,那是苦笑来着,尤其是孬小情自认没干过啥见不得人的事,就是想甩掉个东西,居然能让人出动这么大的阵势来逮人——更别说王小串儿,她在这行就没叫人逮过,这一次毁了。   “谭琏,你准备怎么样?”   孬小情清清喉咙,也不预备跟谭琏有什么可客气的,甭管当初两个人是怎么着的,现在卖他们家的传家宝,给人逮了,她是没话可说,就是要个痛快的。   王小串儿那是她肚子里的蛔虫,觉得她真傻,这个时候还把事儿往身上揽,赶紧替她开脱,“浑说什么呢,都是我拉你出来,你又不知道我做什么的,傻子呀,当自己有底气问这个的?凑上来做什么的?”   这是打算自己一个人抵了,真是讲的义气。   到是把孬小情气个半死,冲她翻白眼,索性直接再跟谭琏说道,“谭代表,你看看,她就是个外人,二百五的,到处就跟人讲义气的,她的话可不做准的,都是我逼的她,她是见不得我烦,才帮的我,谭代表,这事真与她没有关系——”   “谁说我跟我没关系了?”王小串儿眼睛往上翻,要是换个人,她早就把自己扯开了,包管能把事说得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可她跟孬小情,那是好友,好的跟一个人似的,能见她为了这事儿把她自己的前途都给毁了?“谭代表,你不要翻脸就不认人的,小情可没有哪里对不起你的,你不认人就罢了,还这样子铐着我们,不就是小情想把你们的订情信物给卖了嘛,你值得这上火的?”   这人——真是的,就将金元宝说成了订情信物,完全是讽刺谭琏来的。   听得孬小情差点翻白眼,与王小串儿那是心意相通的,立即就有了主意,“谭代表,我是不记得以前的事了,这东西呢,是我的,我后来才晓得是你们谭家的东西,想着这不知道几时落到我手里的,又觉得有些害怕,生怕别人以为这东西是我偷的,我害怕呀,所以就想着把东西一卖,就一了百了了,谭代表,这东西真是你送我的?”   她就是那么一问的,也没当真,毕竟东西是唐森给的,这才是真的。   谭琏坐在前头,身边的司机大气没敢喘一口,生怕惹身边的谭代表生气,就那温度他都是觉得身边降了好几度,难受得紧——   谁知道,就在司机紧张的时候,谭琏到是真开口了,“我送你的。”   就四个字,好像就宣告了一切真事儿,原来她与他真是——真是熟的,熟到他都能将谭家送给准媳妇的金元宝送到她手里,可明明,东西是在唐森那里的,就这么一想,却叫人全身发冷的,像是有什么阴谋在中间一样。   唐森死了,而她们、她们……   叫孬小情难得有些害怕,也许她的猜测是真的?唐森出事不是偶然的事?他突然混得风生水起,是因为抓住了她与谭琏交往过又流产的事当把柄吗?他背后的人可能是谭琏?   一连串的问题,问得孬小情心里难安,也许是一时间刺激太大,让她有些口不择言的问出口,“你不想让别人知道我跟、跟你……才让唐、唐森……”   王小串儿听得可震惊了,比她这辈子经的事还要震惊,她到是想拦着孬小情,可思及那照片里男人的神情,觉得事情不至于这么的“黑暗”,也就没拦了,到是在一边听着。   “住嘴!”   严厉的声音,还很重,重重地压在人的心头,压得孬小情几乎要喘不过气来——她有种惶然,张眼望着前面的背影,忽然觉得背影有些僵直,叫她无端端地觉得难受。   而王小串儿似乎是明白了什么,望着前面那位谭代表的后背,表情多了一丝怜悯。   孬小情真住嘴了,因为车子停了,同她一块儿的王小串儿被弄下了车子,而她依旧在车里,车子朝城外出去,驶了一段路后,她才发现是通往机场的,叫她更是如身在云里雾里般的。   到最后车子停在机场,她的手铐也给解开了,放在王小串儿车子里的行李箱被谭琏拉着,他做起那个动作来居然一点都不突兀,好像他习惯了做这样的事,一手拉着行李箱,一手就拉着她——   她不想往前走,他就拽着她,那力道大得很,叫她实在是摆脱不了,只得跟着他的脚步往前走,才下飞机没多长时间,就再次来到机场,尤其是被迫来的,着实不是件叫人愉快的事。   “我们去渝阳。”   她听见他在说话,一抬眼看过去,见他眼神冷漠的叫她心颤,像是她做了什么天大的错事一样,对,就是这种感觉,让她一时无语,等真正上了飞机,才有走投无路的想法,他这是要做什么?   偏他上了机,就没理会她,自顾自闭着眼睛。   她能怎么办,王小串儿还在他手里,只得自己也跟着睡。   好吧,其实她是真困了,把心放宽了睡,醒了再打起精神看他到底是想干什么的。   清晨,飞机降落在渝阳机场。   经过几年的灾后重建,渝阳早就恢复灾前的样貌,或者比灾前更好,这个城市经受了灾难性的地震,又重新地站了起来,更加的勃勃生机。   似乎连空气都是那么的新鲜。   她离开渝阳已经有几年了,这些年从来就没有再次踏上渝阳的地界,今天还是第一次,她的行李箱依旧是由谭琏拉着,她走在前面,这会儿谭琏到是没有强制性地拽着她,任由她在前面走,好像心胸一下子就开阔了。   当然,这仅仅是孬小情的想法。   机场外头,停着一辆黑色的车子,通身都是黑的,从车窗都看不到里头是什么,而谭琏就是带着孬小情上了这辆车子,车子是谭琏亲自开的,他一过来,里面的司机就下了车,恭敬地请他上车——   这架式,到叫孬小情不由冷笑,冷领导人的儿子,出门果然是不一样的。   “笑成这样子很难看——”   到是谭琏见她僵着脸笑,还不太喜欢,不喜欢就说出口。   说得孬小情那小脸更僵,奈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索性朝他一呲牙,也不管什么形象不形象的,“难看就难看,又没叫你看!”   “呵——”谭琏轻“呵”出声,“你以前最爱笑了——”   还说以前的,叫孬小情跟吞了什么似的,嫌弃地看着他,就算他是再好,论起过去的事,也叫她不痛快,不管怎么样,她一点都不清楚过去的事,他就像个知情人一样,她觉得挺可笑的,——这种被隐瞒着的感觉,还有她自己一点都记不起来。   “别一副我们很熟似的好不好?”她忍不住低吼出声。   甚至有些暴躁。   谭琏见她这样,脸上多了些笑意,似乎这样的她才叫他眼里多了点兴味,跟在省城时的冷漠完全不一样,“我们是很熟,熟到你都有了孩子,都不跟我说一声,自己一个人偷偷的跑了?”   孬小情震惊地盯着他,尽管知道自己曾经失去过一个孩子,这都是清醒过来的事,但是真从知情人的嘴里说出来,她还是有些不能接受,“你、你在胡说什么,我一点都听不懂!”   只要否认就好了,只要否认就好了!   她心里这么想的。   但跟缩头乌龟没啥两样,说白了,她也没想到自己有不敢面对现实的一天,不但是不敢面对现实,更是不敢去想唐、唐森在中间的事。   “听不懂就听不懂,我会慢慢地让你听懂的。”谭琏包容的说,一点都不生气,“我知道你失忆了,会让你慢慢想起来的,一定会的。”   这种笃定,却叫孬小情像是在被拱上火在烤。   “都是过去的事,我不乐意想起来。”她刺他一句。   “没关系,我乐意让你想起来的。”谭琏胸有成竹般,“都说了,你收了我的东西,不准卖,怎么都听不懂的,好不容易回到你手里,又想卖掉,以前到是想还给我的,现在居然想卖,你怎么一点耐心都没有?”   她没耐心?   她是最有耐心的好不好?   忍不住从鼻孔里哼出声,她确实觉得跟这个人有些不对盘。   作者有话要说:  我又来了,又来了,更完就睡觉哒 ☆、028   天渐渐亮起来。   孬小情决定不跟谭琏多说一句话,甭管当初与他什么发生过什么事都好,她都得淡定,反正不过是过去的事,她只是、只是怕唐森真是他一手扶起来的,被迫扶起来的,尽管说唐森急性心肌梗死,还是会怀疑这中间他的作用。   这样怀疑是有些不像话,但她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想法,侧头看向窗外,隔着暗色的车窗,外面的街景从她眼里滑过,都是眼熟的地方,曾经她在这里待了两三年,说是把最美好的年轻岁月都花在这里,这种说法也许有些矫情,可那时候她真是大学刚毕业的新鲜人,而不是现在的老鸟,完全是两种心态。   似乎她不说话,谭琏也没有要开口的意思,驱车直往市区,——出乎孬小情的意料之外,他并没有找什么高级的落脚点,仅仅是寻了家再普通不过的宾馆,宾馆显得有些沉旧,与周边的新建筑有些格格不入,在清晨的凉风里显得有些特别,尤其是斑驳的墙面,深刻地残留着地震过后的痕迹——   孬小情看着,脸色却是倏地发白,人也跟着往后退了两步。   有种奇怪的感觉,就叫她害怕,她又再退了两步,胳膊已经叫谭琏给抓住,身后就是他的胸膛,她无处可退,双手挣扎着,却无力从谭琏的力道里挣脱开来——   “放开我——放开我——”她大叫着,声音很重,跟受了重重的惊吓似的。   谭琏就是不放开,扭住她的双手,双腿更是夹住她的双腿,不让她胡乱扭动,硬是逼她看着这栋宾馆,低下头,覆在她的耳边,“怕什么呢,小情,这里只是个宾馆,普通的宾馆,我们要住这几天呢——”   听上去像是安抚的话,却叫孬小情的情绪更激烈了些,她手脚并用的挣扎,即使那样子太不符合她平时内秀的假模假式,谭琏托着她往前一步,她就万分地期待自己的脚底能跟地面粘在一起,无论怎么样,她的挣扎都成了徒劳无功的事,只能是一步一步地被托向那宾馆紧闭的大门。   “我不要,我不要——”她此时就像个任性的孩子般,眼泪不自觉地留下,湿了她满脸,更烫了她满脸,嘴里喃喃地念着,“我求你,你求你——”   求他,可她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求些什么,只晓得要自己不要靠近那里,靠近那个宾馆,那里有着一些个东西,好像叫她害怕,她不敢去接受事实,一点都不敢。   “不好的。”谭琏小声地拒绝她,并且跟诱哄似的,“不好的,这样多没意思的,我得叫人看看我们曾经住过的地方,哦,你一点都不记得了,也记不得这里是什么地方了,——”   他的声音听上无限的惆怅——   是的,就是惆怅,在怀念着什么,把个好端端的孬小情听得更是毛骨悚然般,——她确实不怕他,可把柄落在人手里却是实实当当的,要是没人替她作证,说是金元宝就他送她的,要不然她就成了偷东西,又半夜里销赃的坏分子。   还能当她的秘书?到时别说是吃牢饭还是什么的,都够她喝一壶的。   她好像一下子就从能干的孬秘书转换到不知所措的小女孩儿似的,青涩的可怕,又是强作镇定的,尽管她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觉得害怕,为什么会不由自主的流眼泪,还是装相的,真的——她站直了。   已经收起刚才的狼狈样儿,她将被他弄皱的上衣给弄平,“我自己会走,不要你推我。”   谭琏还真是缩回手,双手环在胸前,看着她,“那你走,我在后边。”   把她的退路堵住,根本不让她有后退的一步,就是念头也是不能有的。   就像被逼上悬崖,她就是这种感觉,要是她自己来,就是一步也不想踏入这家其貌不扬的宾馆,可她真的是走了进去,在谭琏的逼迫下,两个人一前一后的,看起来像是她在带路,她选的宾馆。   “前面有台阶,小心点。”   没等他说完话,她轻巧地踩上去,丝毫没有迟疑,——这里的台阶曾经出自于极有名气的建筑家,利用同款颜色的花岗岩,也就一个台阶上去,却极容易叫人觉得前面并没有台阶。   而孬小情根本就是出于直觉地踩了上去,踩得稳稳当当,即使她脚上的细跟儿几乎有将近十公分,还是无损那双鞋子的美丽姿态,尽管心里被有些说不清的东西冲击得即将崩溃,她还是迈着脚步坚定地走入宾馆大门。   可谭琏却是拉住她,从裤袋里掏出一块方格手帕,往她的脸上抹,将她脸上的泪水都抹了去,“哭起来我会难受的,晓得吧?”   这算是“情话”?叫孬小情一时挺无语的,她也不想出门丢脸,尤其是带着满脸的泪水,着实不太好看,但他会不会太古早?还随身带着手帕。   “手帕是你送我的。”   没等她惊讶她还会有送手帕的经验,已经走入宾馆大厅了。   “咦,小情姐,谭琏哥,你们过来了?”   柜台的年轻小姑娘,趴在那里,有些昏昏欲睡的样子,一抬头看到他们,那双小小的眼睛闪过晶亮的光芒,像是瞧见什么最特别的人,赶紧的从柜台走出来,一步并做两步的,双手就要来拉孬小情的胳膊——   但是孬小情没有半点印象,可她脑袋一闪过一种声音,清脆的、热情的、天真的女孩子声音,跟这个声音几乎融合在一起,好像、好像以前真有这个声音叫过她——她有些的茫然,那种被记忆抛弃的感觉实在不是太好,更何况被抛弃的记忆里藏着叫她看不清的迷雾,她甚至都怀疑唐森是不是谭琏弄出来的人——   以至于,小姑娘走过来时,也不算是小姑娘了,估计有二十出头,头发绑着个马尾,看上去很清秀,脸上啥妆都没有,找不到一点儿痕迹,她的手刚碰到孬小情的胳膊——孬小情下意识地往边上退开一步。   小姑娘的表情一僵,诧异地看向孬小情,“小情姐?”   她看看向孬小情,又看看一边的谭琏,“谭琏哥?”   谭琏拉住孬小情的手,紧紧地握住,握住她的手,就握住她的手一样,与她并排站在一起,手里的力道又加重了点,“秦慧,宾馆的小老板,你肯定是记得的,对不对?”   这简直是叫孬小情没法子,面对他的“半威胁”,她只能是挤出笑脸,“哦哦,我记得。”   “我还以为这些年小情没联系过我,把我给忘记了,还想着去看看小情呢,没想到你跟谭琏哥会一起过来的,” 秦慧小姑娘瞬间又笑了,笑脸大大的,小眼睛快眯成一条线般,“哦,我们这里还有个蜜月套房,还没有人入住,谭琏哥跟小情姐就住这个?”   她不等他们拒绝,动作迅速地回到柜台后面,操作着电脑跟房卡,再拿着房卡来到他们面前,殷切地看着他们,“喏,这是房卡,我带你们上去看看,包管你们会喜欢的,还有呀,小情姐,谭琏哥,你们的小宝宝都长成什么样了,能给我看看照片吗?”   连这个她根本是只有一点点声音印象的小姑娘,也晓得她有个孩子,——孬小情从来没有像这刻一样痛恨自己失去记忆,以前觉得没有什么,总认为自己忘记的总归是无关紧要的事,毕竟工作上的事,她件件都是记得的。   可好像这个想法是错的。   “我们还没有孩子。”   谭琏这么回答,她深切地感觉到被他拉住的那手有点疼,疼得叫她想抽回手,偏斜眼过去瞧见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冷了——她向来是个能屈能伸的人,面对变脸的人,总归晓得要收起自己的情绪。   秦慧是不知道怎么掩饰自己情绪的小姑娘,面上一僵,特别的尴尬,她还故作轻松,用手掩着嘴巴,咳了好几声,“那、那个,前面就是了,我下面还有点事,就先下去了,小情姐,谭琏哥,你要是有事儿,就打内线电话给我,保证服务周到。”   她往后退,还挺有意思的敬了个军礼。   孬小情被她的动作惹笑了,尽管心里跟团乱麻似的,还是不会委屈到自己,想笑就笑的,本来就是她的本性,即使工作上再严谨,她骨子里还是那种人,朝他微微挤挤眼,“要不,你同我说说,我跟你、你跟你是怎么认识的,还有是怎么认识她的?”   是呀,都得说说,至于她相不相信,那完全是她一个人的事。   也许是已经进了宾馆,她已经不向刚才那么恐慌,好像恐慌也仅仅是刚才的错觉。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码了1400多字,不好意思放上来更新,早上再起来码了点哈哈,所以就有更新了。好像年底来的特别快,但是加上闰九的缘故,好像过年挺晚的呀,还记得去年年底忙的都不想干了,但是今年的年底又来了,真是一年过得飞快呀,想想自打过25就蹭蹭往上窜就不停的年纪,实在是心塞,我愿自己永远是18岁,哈哈,愿同学们事事开心哇 ☆、029   两个人怎么认识的?   话说起来其实很简单的,不过是一个偶尔见到他的人——那个人就是孬小情,她考上港城商贸局后,就来到这渝阳一起跟着支持灾后重建工作,在这里她认识了很多年轻人,包挺低调的谭琏,那时候的谭琏才从国外回来,几乎是以最大的热情投入重建工作中,而他们就在那个时候认识的。   年轻人嘛,工作是忙的,心都是骚/动的,尤其是一大帮子年轻人聚在一块儿,难免的扯入男女感情之事,比起别人的相对高调,谭琏与孬小情的相对比较低调,即使问起当初与他们认识的那些人来说,也许还没有知道这事儿。   以至于当孬小情躺在医院里根本记不起什么事时,王小串儿还想打听些关于那个叫孬小情怀孕的破男人时,一点消息都没有,本身都是显得挺奇怪,当这些事摆开在她的面前,她自己也有点懵。   “我们真的是处过?”   她还不太敢相信当初她与他真的相处过。   谭琏当着她的面,大赤赤地脱下西装外套,里面是浅色的衬衣,他将袖子卷起来,无端端的叫他的清冷少了几分,显得有几分平易近人的姿态,随意地坐在沙发里,柔软的沙发将他整个人都陷了进去,面对她的疑问,仅仅是挑挑眉,扫她一眼,“你觉得我会随便扯这些事?”   她的眉毛跳了跳,怎么听都觉得这话跟挑衅似的,反过来想一想,人家是谁呀,随便扯这些说跟她有关系,她有什么让他可图的,就冲这点来说,的的确确没必要,叫她相信也有点难度——   她只是不敢想,自己跟他有关系,还有孩子,她半点印象都没有,别嫌弃她冷情,而是她醒来后什么都不记得的了,只被医生告诉了她一个结果,她能有什么母性的自觉?“我难不成一见钟情?你对我一见钟情了?”   她开始有些破罐子破摔了,反正都到这一步,她也没啥可做的,得知道他想做什么,索性就扬起不太好看的嘴脸,嘲笑他。   跟一开始一样,他的真心永远不被尊重,这一下,让谭琏变了脸,黑色的眼睛一直盯着她的小脸,那一张小脸还没有他的手大,表情有些倔强,又有些绝情,就如当初一样,他跪在她的面前,求她留下孩子,她不肯。   心一下子受到冲击般叫他疼得难受,有无数次发过誓别再看她一眼,她就跟幽魂一样出现在面前,这么的可恶,偏叫他不能自己,被她这么一嘲笑,颇有点控制不住地站起身来,——   他不站还好,他一站起来,有种天生的压力,让孬小情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两三步,后背已经抵着墙壁,又觉得自己在他面前有些失态,强自镇定地往前探出一小步,微梗着脖子,有些不服输的意思。   “真是个坏姑娘——”他的手微微朝前,却又慢慢地缩回去,要是不仔细,还真不会察觉他这个微细的动作,声音清冷,听上去有些许的苦涩,他继续坐回去,低着头,像是失去了力气一般,“我真以为你会留下孩子的,还天真的求你。”   孬小情眼睛瞪得大大的,不知道是不是应该相信他的话,但又找不出什么值得怀疑的细节,好像跟王小串儿的猜测的她被人抛弃后才出的事不太一样,似乎是她抛弃了这位人称太子爷的谭琏?   她有些不太敢相信,不由得笑了起来,那一笑,确实叫她看上去无端端的多了些妩媚之色,炫染了她整个人般的,叫人觉得一下子就耀眼了起来,“我越听越听不明白的,到底是怎么回事的,你到是同我说说呀,别让我觉得像是白玩了你一次就把你给抛弃了?”   她说得挺直白,一点掩饰的意思都没有,人反而朝后,背抵着墙,双臂环在胸前,双腿交叉地叠在一起,吊尔郎当的样儿——还笑嘻嘻地看着他,眼里全是笑意,一丝假装的样儿都没有。   这姿态一下子就让他想起从前,可恶的、可恶的,非常可恶的女人,从来不曾允许他说一句两个人在交往的事,也从来不肯叫人晓得两个人之间交往的事,他想带她回家见见老头子,结果她就是不肯,还老说“分手算了”——   最后一次见面都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惟一的结果就是得知她已经没有了孩子,那时候是恨她的,真的,很恨很恨,恨得不能听到她的名字,听到她的名字都会头疼,只是——阴差阳错似的,他简直就跟倒在她脚下一样,看到她就不能自己了。   无数次告诉自己已经过去了,可只有他清楚的知道,这事情永远都没有过去,刻在他心上一样,就连她曾经吸过的烟——那个烟头他还保留着,从来不肯轻易的丢弃,从南边到北边,从东边到西边,都跟着他走南闯北的。   “你还是一样可恶!”他深呼吸一次,叫自己冷静下来,但还是忍不住质问,质问着多年来压在心底的疑问,“明明是你找借口接近我的,说爱我的,为什么一转眼就变了?”   问她?   她得知道吗?   现在的孬小情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承受了怎么样沉重的感觉,她现在半点记忆都没有,他说的话,——却让她觉得心里讪讪的,好像有那么一些愧疚,对的,就是愧疚,——难不成真跟他说的一样,是她把人甩了?   “我什么不记得的,你问我这些,我都回答不出来的。”她实话实说,一副爱莫能问的姿态,“你带我到底是怎么样,是想让我得个坐牢的罪名,还是你让叫我恢复记忆,叫我晓得我曾经抛弃了的男人究竟是个怎么样叫羡慕的男人?”   她就这么可恶,才不会留手。   “你一点点都不记得的了?”他还抬头再次问她。   她瞅瞅他,一副瞅神经病的样子,“我要记得,我问你做什么?”   明明知道的事实,他还是忍不住问出口,两个人的过去只有他一个人记着,只有他一个人记着那些欢乐的过往,那些属于他一个人的痛苦,真心被辜负的痛苦 ,如影随形地追着他这么多年,他以为会慢慢过去,伤痛会慢慢愈合的,好像只是他一个人的错觉,他依旧沉浸在痛苦里出不来,偏她到是忘得一干二净,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就跟个笑话似的,——把她的话句句都当成了真,所以才觉得疼,全身都疼。   “你出去——你出去——”   他突然站了起来,抓着孬小情的胳膊,在孬小情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将她硬生生地拖出门去,“砰”的一声,重重地关上门,将她隔绝在外边,反应过来的她错愕地瞪着紧闭的房门,有种无力的感觉。   “出来就出来,以为我稀罕待在这里呀?”她对着门,恨恨地说道,“把人突然地弄到这里来,跟个神经病似的,什么都不说清还指望我能掐会算的晓得过去的事,真是个神经病——”   她这些话,有些人“参”攻击的意味,但她没空理会这个,“腾腾”的下楼,迎面刚好碰到秦慧,秦慧手里头刚好提着浅色的热水瓶,步子轻快地走上来。   “小情姐,你要做什么去?”秦慧正好给空客房换个新热水瓶,眼见着孬小情孤身一人的下来,觉得还有些奇怪,本来还想问的,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要不要我带你出去走走?”   “不用了。”孬小情摇头,表情有些冷淡,这种别人认得她,她一点都不记得人的感觉真是太糟了,以前没觉得是因为她没有碰到过,现在碰到了,认为自己以前那种觉得忘记了就忘记了的轻松想法简直就是种傻子想法,“我就在边上走走。”   但走了一步,她又觉得自己不能同谭琏那个家伙在同个房间待了,先别提他再让不让进是一回事,她愿不愿意进才是顶顶重要的事,“那个,能给我安排另一个房间吗?”   秦慧刚好说好,可她不是个笨姑娘,她思及这两个人刚才的样子,想着肯定是闹别扭了,要是分手了总不会一起来这里的,于是她就把脑袋肯定的想法换成否定的,忙着摇头,还一脸的抱歉,“小情姐我们这里太小了,再加上今天是渝阳地震纪念日,客房都给订满了,实在没有空房了。”   说的跟真的一样,她手里的热水瓶正好要拿去坏掉的那个空房间。   但孬小情真没注意到这一点,她不是非得为难人给她想办法的人,强行为难人,也不是她的做事准则,她一贯是个善解人意的,只是这回的善解人意真没上,她一点都没察觉出来这位叫秦慧的小姑娘是想让他们别闹“别扭”而故意说没有房间的——   世人都认同“床头打架床尾合”,她还后知后觉地走出这家沉旧的宾馆,看着周边的房子,还是没有半点印象,好像她的脑袋从来就没有出现过这种东西,直直地朝前走,路边种着樟树为行道树,已经稍稍长成的架式,叶子嫩绿,随着微微的风颤动着,鼻间仿佛还能闻到一股子香味,街道两旁的早餐店已经营业,陆陆续续的有人过来吃早饭,聚坐在一起,或者是独自坐在一桌吃得正香——   她都觉得有点饿,可她没钱。   包都叫谭琏给收走,她身上别提有什么东西了,什么都没有。   连想吃个早饭的钱都没有,这可恶的谭琏,还说好可恶呢,分明他才是最可恶的,谁晓得他是不是觉得唐森现在胃口太大,想要搞死了唐森的——她颇具“恶意”的将人故意往坏里去想,但还是大赤赤地要了碗桂圆蛋汤,还有一屉子小笼包,当早饭。   没钱就不能吃早饭了吗?   她才不信的。   大不了找秦慧。   作者有话要说:   ☆、030   早饭吃的非常饱,尤其是一口甜汤,一口小笼包,孬小情吃得慢,一边还有意无意地扫向对面宾馆的楼上,是那个套房,据说是蜜月套房的房间窗子,——看到窗子居然开了,颇有点意外。   当然,她不会计较他刚才的冒失,与自己吃个饱什么的比起来,吃饱更重要些。   她吃好了,刚想叫秦慧过来,找她借点钱,没想到桌边就坐了一个人,她一抬头,眼睛睁得大大的,还有些诧异地看着刚坐下的人,不由得从鼻孔里笑出声来,“饿了?”   他的表情实在不是太好看,颇有点僵硬,当着她的面叫了她跟一样的东西,她要走,他也不说话,也不说让她先走,账他来结,就自故自地吃起来,都说一分逼死一条好汉,孬小情虽然觉得自己不是条好汉,但是没有钱别说逼死好汉了,就逼死她这样的,也是一点力气都不用花。   他老神在在的吃着小笼包,比起孬小情的斯文吃法,他是一口一个,但并非是狼吞虎咽的架式,他就这样的,叫人瞅着还是挺有画面感的——尤其是喉结在动,叫她觉得这个男人,非常的性/感。   唔,这种念头是要不得的,她想,赶紧的收回视线,又悄悄地瞄了他几眼,跟小偷似的,“我的包呢?”她试图分心神,凭良心说,撇开不愉快的事不讲,这个男人值得所有的目光,她甚至能想象自己当时的心情,也就是想想,“我得付钱,没钱我就成吃霸王餐的了。”   她两手支着下巴,作“天真状”。   她要的哪里是包,分明是想让他付钱。   包不包的,没什么重要的,他要是不想让她走,把包要回来有什么作用?   “男人付钱天经地义。”   谭琏瞟她一眼,冷冷地讲出这句话。   说得孬小情真心觉得他够大男人的,眉毛笑得弯弯的,指节曲起,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着桌面,但没一会儿,她就抽出桌面的纸巾,将指节都给擦干净,不是她矫情,而是桌面真是太油腻,“那你不早下来,吓得我哟,还以为自己要吃霸王餐了。”   他不说话。像没听见一样。   这点最叫人恼,孬小情真的是奇怪她以前就跟这样的男人交往过?而且都能有孩子,她又不是天真的不知道做防护的人,怎么可能会任由自己怀上不确定的孩子呢,简直真是件可怕的事,是她当时脑袋给驴踢过了?   她忍不住这么想,可看看他,长得叫一个好的,想想自己被他一时吸引了,故意也是可能的事,但一想到这个可能性,就觉得牙有些疼,老牙都疼,反正她一个人烦恼是不成的,要烦恼就得两个人都烦恼,她就是这样的睚眦必报,而且觉得自己没有半点错——索性就用脚尖去踢踢他。   这会儿,他总算理她,还抬起头,瞪着她——黑色的瞳孔几乎冒火。   她有些想笑,但是觉得笑话有些不太好,于是就收起笑意,微微仰起下巴,眼睛半眯着,一只手还支着下巴,不无狡猾地问他,“别人都叫我小情姐呢,你怎么不叫?”   是呀,甭管谁,都这么叫她的,除了领导外,就是张加明都这么叫她的,没可能谭琏没叫呀,所以她好奇呢。   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以为谭琏会气汹汹地反驳她,没想到他居然默不作声的吃东西,三两下地就喝完甜汤,丢下一张二十块面额的纸币,就要走人——   她见他要走,就跟着一起走——   “哎哎,你们走这么快做什么,还差钱呢,还差五块钱呢——”   孬小情的脚步一顿,跟个木头人一样的,不能动弹,面前闪过无数的画面,纷纷乱乱的,压着她的眼睛,她想看清楚,又仿佛看不清楚,只是身上冒出冷汗——跟梦游一样的,她想从中间跳出来,偏怎么都摆脱不了眼前闪过的种种画面。   谭琏再付了五块钱,面无表情的,回到看到她呆呆地站在原地,像是被什么东西吓傻了一样,本想再晾着她一会儿的想法顿时飞走了,上前一步,手试图碰她,迟疑了一会儿,他才碰到她的手——   “啊——”   却被她惊叫着甩开,在他惊异的目光下,她快速地跑了起来,朝前几乎是以不要命的姿态跑开,他愣了一秒,也就是眨眼的工夫,就迅速地追上去。   孬小情在跑,以前有慢跑的习惯,一直是的,她一直是有慢跑的习惯,但这么剧烈的跑动还是头一回,脑海里更是闪过无数种片断,与谭琏一起的片断,很多很多,就像他所说的一样,他跪在她的面前,求她留下孩子——   是的,就跟他所说的一模一样,她冷漠的回答,不行。   是不行!   她不能留下孩子,是的,她不能。   因为她是为了报复他的,不,不是为了报复他,是为了报复谭梅女士,因为她偶然知道了那位谭梅女士是他的后妈,那位认她为干女儿的谭梅女士是她孬小情的亲妈,那位从来就没有抱过她一回的亲妈,居然跑到渝阳送衣物给谭琏,她当时就快疯了。   对的,她一定是疯了才会想起引/诱起谭琏来,甚至到最后,她都觉得事情难以收拾了,因为——因为她真的,真的是爱上了这叫谭琏的男人,而不是像一开始要报复的那样子,真是件可怜的事——   她是个可怜的人,真心是可怜的人呀。   她慢慢地停了下来,站在那里,觉得前路在哪里都不知道,而她真爱他,那么她这几年来又做了什么事?跟年轻男人不停的交往,交往没多长时间后就分手了,再接着交往,又分手,好像不知疲倦地沉浸在每一段感情里,——其实她现在是清楚了,她要的仅仅是一种新鲜感,而非感情本身。   真是可怜的人哪,她忍不住为自己喟叹,这样的自己,不止可怜,还有可悲呀。   就是可悲,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就她这样的,真是可恨的,亲妈当了人后妈,难道是谭琏的错,是他让谭梅女士去当他的后妈的?要是谁在她面前就这样的事,她指不定就将人喷了回去,可没想到自己也能做这么狗血的事,说出来都是要叫人笑死的——   报复人,最倒楣的结果是自己把心都赔上了,她就做了这样的赔本买卖,最后拿了人家的订情信物,还要跟人分手,偏不跟人说分手理由,她还有这么蛋疼的时候?最后还说要拿掉孩子,就是逼着他相信她是个狠心的女人?   哈哈,太扯蛋了,唔,她没蛋,其实是太扯胸了。   真是莫名其妙,她那时候的脑袋估计是给驴踢了,踢的坏坏的,没有一秒恢复正常的可能性,她没妈,也不是正常长大了嘛,有老孬在,她还能有什么可缺的,还奢望那一点点的母女之情?   可笑!那时的她就是这么可笑的人。   她软软地滑落在地,甚至没去想地面有多少灰尘,只是愣愣地坐在地面,觉得周边的声音都成了空的,她看不见,也听不见,那么荒唐的过去,他居然还能惦记着,还能把她拉到这里来,让她想起来,给她个地洞,她想一下子就钻进去。   最好永远都不要再到这世上的任何一个人。   可她的胳膊被人拽住,一股子大力将她给拽起来,她愣愣地看着那只手,目光还有些直,直直地看着拉着那手的主人,是谭琏,往日时经常所见的没有多少表情的脸,这时候明显的流露出担心的神色,叫她心里一紧。   那些从她脑海里闪过的画面们都变得具体起来,是那么的鲜活,是那么的熟悉,熟悉到她能想起来过去的所有事情,是的,所有事情,她是……   她是、她是……   她曾经爱过这个男人,深深地爱着,以报复为名接近他,没想到是把自己的心都给赔上了,“对不起,对不起——”   她哭着说,只是一种冲动,想哭的冲动,眼泪控制不住的掉落下来,滚烫的,涌出眼眶,从她的脸上滑落,“对不起,对不起——”   是迟来的后悔,还是什么样的心情,她自己也不知道,只是晓得哭。   “对不起有什么用!”本来将她拽起来,听到她哭着说的话,到叫他顿时怒意上涌,迅速地将手放开,不管她站稳还是站不稳,怒气冲冲地冲她吼,平时的冷静都给丢到一边去了,“说对不起有什么用,欺骗了我的感情,就一走了之,说对不起就行了?”   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就算是完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031   把个孬小情问得可心虚的,小脸上还挂着泪珠子,也懒得抹一把,可不就是她这个神经病,当时脑袋肯定是叫什么给敲坏了,居然还能有那么个办法去报复,报复谁不好,报复另一个人,要报复直接报复谭梅女士不就得了?   呵呵,其实人家就叫梅洁,嫁了谭同才叫的谭梅女士——   她反而镇定了下来,反而是眨眨眼睛,“那你想怎么样?”   无赖了,对的,就无赖了,她别的没有什么本事,这点还是行的,比如她想起来当时是唐森的车闯红灯差点就撞上她,把她给吓了一跳,人就摔在地上,孩子就是这么弄没的,也不是她故意去做的流产手术——   虽说当时有想过,可真的,手术完后,她啥也不记得了。   亏得她自认是觉得自己精神状态极好,压根儿就想不到自己也有那么脆弱的时候,跟个玻璃人似的,居然把事情全忘记了——面对他的质问,能怎么回答呢?说她不是故意的,还真就是故意的,这个她没忘,清楚地记着呢。   “我还得要个孩子。”他看着她,明明脸上还挂着泪珠子,小脸看上去挺叫人疼的,偏就说出来的话,那摆出来的态度,都叫他觉得牙疼,有那么一种无力感,跟过去一样,他算是落在她手里,半点都动弹不了,“你得赔我个儿子——”   “得——”孬小情听都不要听了,这种扯蛋的要求,她就跟看白痴一样的看他,“你脑袋发晕是不是?想要个私生子挂名下?”想起来了嘛,她也就有了底气,不过是仗着过去的记忆,那会儿,他真叫她觉得他只要她一个人的。   如今明明不是他的错,她还是忍不住哼哼。   “那我们结婚。”谭琏在这里等着她呢,说得挺顺口,就在说今天天气怎么样的话题,一点都不慎重的样子,“回去就让扯证的人上门来替我们办,很快的事,至于婚礼你想怎么样都行。”   “你疯了吧?”孬小情这个人真是上一秒哭得说对不起人家,这一秒就矫情地拿乔起来,性子就有那么几分“作”的因子,不作估计就会难受的,她记得用手往脸上一抹,将个泪珠儿都给抹开,“你想疯就一个人疯,别扯着我一起。”   她不记得那是她多想了,压根儿唐森就将她送到医院,想想她当时身上就放着谭家的金元宝,结果就落唐森手里了,她想着什么唐森跟谭琏有什么私底下的啥啥的,都是胡乱猜的——现在就想开了,唐森拿了她的东西,不过就是现在还了她而已,就他多事,不早先把事说清楚,搞得她在这里疑神疑鬼的,滋味还真是不好受。   “你欠了我,就不还了?”   他咄咄逼人的,双手按住她的肩头,不叫她挣脱。   力道可够重的,让人受着还是够呛的,孬小情恨不得自己矮一身的,好叫自己躲开他的手,想想也是,是她欠了他的,可让她还,又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的不甘心,早就听人说起过“债好还,人情难还”这种话,她现在还是真真切切的感觉到这一点,冲他翻个白眼,“生个孩子就算是还了?”   “对。”他应得很快,一点都不肯放松,“要是当初你同我结婚了,我们的孩子都大了。”   说起孩子来,才是她最耿耿于怀的事,要说她有多少母性,那也是没有的,可真的,她还记得起当时她确实是想做手术的,走入医院时,看着那个B超,的的确确是从医院里被吓得逃出来,觉得自己太残忍了,还不如找谭琏把事儿说清楚,让他自己选。   谁能想得到她出了医院就碰到闯红灯的唐森,便是想跟谭琏再谈一谈的机会都没有了。   好像天意如此,不叫孩子来到这世上一样,又好像这个还是个小小豆芽般的孩子知道自己是不被祝福的孩子,才不肯留下来的?她的脸顿时刷白了,有些愧疚感压着她,叫她难以呼吸似的,“我们现在跟陌生人没有两样,怎么能、怎么能……”   “怎么不可能的,我对你熟得很,每一寸都熟——”他低下头,口声微软,不再是冷硬的,还试图将她搂入怀里,“我们、我们曾经那么要好,要不是你这么可恶、这么可恶的……”   她顿时就推开他,谨慎地盯着他,“总是算旧账这个不太好吧?”   按她来说的,过去的事情就跟水流过一样,别提了。让她还,她也没得可还的。   “反正你欠我的,就得还。”他固执地拽着她的胳膊,不叫她走,固执而坚定地跟她说,“你必须得还我一个孩子,是你欠我的,必须得还。”   她简直不敢相信他是说真的,可看他的眼睛,黑色的瞳孔里充满了坚定,一点点犹豫都没有,叫她觉得好气又好笑,“谭代表,谭大代表,谭大太子爷,你确定不是同我开玩笑,你想要个孩子,还非得我不成?只要你放出风声,我保证愿意的人能从省政府的门口排到机场,任你随便挑。”   “我不要别人,我只要你。”谭琏使劲地拉住她。   那状态跟个孩子似的,其实他身份赫赫,理当处理事情更成熟一点,可他这样子,却跟个孩子似的,无端端的叫她觉得心慌,事实上,她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有哪里好的,能吸引人的,不过是男女之间那点神秘感,一旦过了,她就放弃了,放弃的干干净净,就像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不是没有面对这样的“真诚”,比如陈沉也能给她这样的感觉,不是没有人给她,而是她实在是厌倦了,也就一段时间的新鲜感,过去了就没有了。   而这个男人,有着强势的面孔,这面孔透露出来的固执叫她实在是有些心慌不安,甚至是觉得自己是对他存了愧疚,对的,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而在他身上有了,叫她不安,——她想着自己也真是作孽的,好端端的脑袋坏掉了去报复人,真是坏了脑子。   “我有什么好的,”她两手一摊,作势想摆脱他的控制,可惜她的小聪明叫他看了个穿,没让她挣脱,她面上有些讪讪的,到底是于男女之事上不是青涩少女时期,而是大胆地一手搭上他的肩膀,朝他的脸轻轻地呼出一口气,瞅着他微微颤动的睫毛,“你说说,我有什么好的?”   “你没有什么好的——”谭琏很认真地回答,脚步往后退了一步,神情有些厌恶地挡住她的脸,“自私,只为了自己好,三更半夜的就爱作着玩,非得起来给你买吃的,兴趣一来,就得大清早地陪你去晨跑,还说我见不得人,你没有哪里是好的——明明是你自己找我的,我都同意跟你结婚了,你还不要我——”   他说得自然,一点都不隐瞒,到是听的孬小情表情一下子就难看了下来,不是她不捧场,而实在是人都是奇怪的,明明自己知道没有什么好的,可叫别人说得那么直白,还是不爽的,真的,她是真不爽。   所以就盯着他,听着他说,偏他还真是个实诚的,还有啥就说啥的,一句都没停,听得她都觉得自己是罪大恶极的,但是——她真觉得他的话叫她听得很精分,按理说那样的话,得女方说来才正常的事吧?   怎么听都觉得她才是那个渣男,她把他给抛弃了,唔,这点是对的,是她把人给抛弃了,她娇嫩的嘴唇一抿,拿手做了个“停止”的姿势,果然见他不说了,才算是觉得头不那么疼,“谭代表,你是叫谭代表吧?”   她的手还往他面前划了好几下,划上划下的,感觉被什么附身了一样。   “谭琏——”   他冲她一笑,拉开她的手。   她一愣,才慢慢地反应过来他是在让她叫他的名字,也不跟他在这个问题上纠结,大大方方地跟他的视线对上,“随便叫什么,名字不就是代号嘛,都知道我有这么多缺点,还干吗还要跟我、跟我好?”   尽量地把话说得含蓄点,她有某些方面来说是个“好人”。   “是你同我好的,不是我。”他重申这一句,“我是来要债的,你不能中途退出,欠了我的必须都得还我,不许欠我一点点,一点都不行。”   听得她头都快炸开了,看来是得真要还债?还债没问题,但是还人家感情这事儿听得怎么这么不靠谱,她看着他,他无疑是最好的,所有男人都想拥有的都能在他身上体现出来,长得好,有钱,又有权,还有不好吗?   “那我现在没想同你好。”她笑眯眯的,觉得他的态度叫她实在生不起气来,要是别人敢这么胡搅蛮缠的,她估计能大嘴巴子给拍过去,“就看在我们过去的情分上,叫我们好聚好散吧,就看在我们共同失去的那个孩子的份上,让我们就到今天为止吧?”   她劝着他,以最真诚的心劝他。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我真逗,双十一时没干好"剁手党",这几天到是成了剁手党了,发现价钱其实也没差多少,到是双十一期间买的衬衣,没包上邮,人家店里双十一之后到是包邮了,我晕菜,买了几条短裙还有两件短款毛衣,我打算装成"小清新"唔,哈哈哈 ☆、032   好聚好散,轻巧地叫他都觉得她怎么就能说得这么轻松,好像有些事根本就没有发生过,她记不起来还好说,偏偏是记起来了,还跟没事人一样跟他这么说,说得他心头怒意起,也许这一生的挫败感,在她身上得过的最为多——   他曾经下过决心,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谁知道,她没出现还好,一出现的时候,他心里的那道“防洪堤”就被洪水冲垮了似的,再也找不到一丝丝的痕迹,他依旧为她苦恼,就算是最简单的话,也能叫他伤脑筋,更何况是这样的,这样的以打着“真诚”名义的劝解的话,叫他听上去心头更忿忿,最最可恨的是他还是不能放开她,就跟着魔了般的,明知道她是为什么接近自己还是不肯放手,即使丢弃男人的尊严都不在乎,跪在她面前都行,——偏她是个铁石心肠的,跟以前一样般无二。   “我不想强迫你。”他怒极反笑。   简单的几个字,叫孬小情头皮发麻,要说这个时候她就得跟所有言情小说的女主一样坚决地、倔强地发表一下关于自己的主张——比如坚定地同他挑明,她决不会屈服于恶势力,坚决维护自己的自主权,尊严不容任何人侵犯。   可——那只是想象来着,她晓得她面对的是什么人,人家如日中天,她拿什么跟人硬扛?在现实面前,她挺没有骨气地就屈服了,赶紧挤出笑意,颇有些讨好的意味,又不那么露骨的表现出来,“谭代表,那几时你订个时间,就把手续办一办?”   口风转得够快的,跟方才一丝,一个天南,一个地北的。谁都知道跟他结婚是件好事,从家世跟人品方面都是无可挑剔,也是,谭同的公子有可能叫人挑剔嘛,根本不可能的事,能跟谭代表结婚,寻常人求都不求不来。   她这么痛快,到叫谭琏有些不相信的,还是再问了句,“真的?”   “我几时同你说过假话?”她傲慢地扫过他一眼,将手递给他,颇端架子的,见他真是将她的手握住,大手几乎将她的手握在手心里,她能感觉到他手心的热度,却是收起这些心思,大大方方地同他说,“应该没有吧?”   谭琏抿紧了嘴唇,显得有些严肃,“现在就回去?”   口气到是柔和了些。   孬小情点头,没有反对,“我爸要个上门女婿的,你行?”   所以说孬小情是个坏家伙,她一贯是这么坏,不是没有人同她求过婚,一旦晓得她家的条件后,呃,就死心了,这年头,除了没本事的人,谁乐意当上门女婿?更别提谭琏了,他们老谭家就他一根独苗苗,能当上门女婿那才是天底下最大的怪事儿,要是谭同真成了领导人,他的儿子却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这不是打他的脸嘛?   孬小情就等着他拒绝呢,把个底牌给亮了出来——心里那乐的是叫开了花的,让他自己拒绝,比起她自己想理由要好太多,她的架式就是我的理由,你同意了就行,你不同意嘛,那就拜拜吧,不是我不同意,是我同意了,而你没同意,所以责任在你自己身上。   这就是孬小情的狡猾,愧疚这玩意儿她是有的,别个没想法就觉得自己好像把个“纯情”青年给哄了,哄上手了她抽/身了,挺没“道德”的,临了,人家找上门来,她还挖个坑叫人家跳,就一副我同意你乐意的话就跳进来,不跳,也不是我的责任。   真真能把人气得半死,谭琏不领教过一回的,他领教过好多次的,交往的时候,她也能作,就是这作劲叫他放不开手,她越作,他就欢喜的越厉害,这才叫他更难受,“可以有一个孩子跟着你姓。”   当上门女婿那是不行的,他差点就同意了,但还是克制了,提出个差不多的条件来,“我们生两个儿子,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第二个孩子都跟你姓?”   折衷的方案,听得孬小情面上抽抽,自认为是挖了个绝对的坑等着人跳,没想到他居然还能提出这个要求来,一时间到把她给难住了,索性就鸡蛋里挑骨头,“为什么是第二个,不能是第一个?”   “那第一个也行。”他早就有所准备,将她的话给堵回去,“你要是喜欢,第一个都行的,都听你的,好不好?”   她一听这声音就觉得不对,果然,一抬眼瞧他,眼里映入他含情的眼睛,黑色的瞳孔倒映出她的身影,——她努力地想要避开他的视线,却觉得手上的力道有些重,腰间已经被他搂住,一个收紧的,人已经被揽到他胸前,措不及防地就让他抱个满怀,而她的脸都埋在他的胸膛前,鼻间全是他的气息,熟悉的味道,叫她有些呼吸困难。   这么用力的拥抱,她甚至都有种回到过去的感觉,被他热恋着,宠着,她随便怎么样都行,他都喜欢,好像他的眼里就只有她一个人,被人全身心地爱着的心情,她再一次体会到——   却有些跃跃欲试,她内心叫一种兴奋劲儿给渲染了,“好吧,那你送我回去吧。”   得睡一睡,清醒清醒的,省得她醒了后会后悔。   谭琏点头答应,其实他也想睡一觉,任谁也不知道在飞机上他一直就看着她,根本没睡上一秒,原以为真的能控制住自己,没想到见到她的时候,思念如溃堤,根本是再也压不住,有好几次,他都想将她重重地抱住,拥她入怀,跟她诉说这些年来的思念,可——他不敢。   对的,是不敢,不敢跟她说他就是她那个无缘来到世上的孩子的父亲。   多年的期待,此时成了真,她真的就在他的身边,就睡在他的身边,如同一个天真的孩子般,蜷缩着身子,他侧身搂住她,手臂横在她腰间,下巴低着她的头顶,将她牢牢地圈在怀里,不肯放开一分。   就怕、就怕她醒来又变卦,她天生是个善变的。   而出乎他的意料,睡清醒的孬小情没有反悔,她只是很冷静,冷静地接受事实,唔,她自己答应的,为难人的条件也出了,人家都答应了,想想也没有什么可后悔的,毕竟谭琏这个人嘛,硬条件摆在那里,她不嫁,别人都会说她傻呢——   好吧,她就是个“庸俗”的女人,谭琏名头响亮,有多少女人想嫁入谭家的,她能嫁,还是他求着嫁的,哈哈,她还有点虚荣心的。   但有一点,她说了,不许谭梅女士出席婚礼,要不就两个私底下登记算了,走走过场,至于谭梅女士嘛,她可不能叫老孬晓得生她的那个女人已经高嫁了,甭管谭梅女士是什么心情,反正她是不打算去理解的,唔,老孬才是她重视的那一个。   谭琏对这点也表示同意,后妈跟亲妈是不同的,尤其他个后妈还是心爱女人的亲妈,从小就没养过半分心爱女人,也就是看在谭同的份上,对她保持面上的尊重,至于别的,还真没有。   谭同与他亲妈,那是强强联合,他妈是生病死的,不是自杀也不是什么的,就是生病,正常生病死亡,与谭梅女士无关,至少在他亲妈活着的时候,谭同没有半分对不起他亲妈。   “可能我们不能出国度蜜月。”他还是开口了,有些遗憾地看着她,“你知道的,这方面有着严格的规定,现在一时难以安排下来。”   她正在往唇抹一层滋润的颜色,听他在说度蜜月的事,不由诧异得回过头看他,却不料,他的脸已经凑过来,在她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重重地堵住她的唇瓣,她能清楚地从他眼睛里看到自己大睁的眼睛,还有些傻样——   大手悄悄地覆盖下来,将她的眼睛挡住,她的眼前一片黑,唇上的感觉分外的强烈,被吮/吸着唇瓣,吸得她几乎控制不住地分开唇瓣,他滑溜的舌/尖顺势就钻了进来,她惊诧于他的举动,却不得不为他的热情所赞叹。   别瞧着冷冷清清的样儿,这一吻的,可真是吻得她几乎没法子透气——热情的强度几乎足以将她燃烧,以至于一吻结束,她的双腿都有些虚软,几乎就软在他臂间,幸好他搬托着她,让她不至于出洋相。   可瞧瞧他,眼底眉梢全都漾着春/意,即使天生的冷情儿,也叫这一丝春/意给融化的无影无踪,“我、我们能结婚,我很高兴,真的,你这个坏家伙,就晓得折腾我——”   孬小情推开他——眯眼瞧他,“你还说了还不做准呢,等做准了再来跟我说。”   她天生有个气死不偿命的性子,所以在这个当头还想刺他一刺。   作者有话要说:  忽然发现这个文涨收了,涨到245了,我挺高兴的,哇哈哈哈 ☆、033   结婚总归是要结的,这个问题的中心不是要不要结婚,而是跟谁结。   孬小情到不是为了结婚而结婚,而是觉得可以结婚,但都得她说了算的,由不得他,比如现在打道回府,她硬是从他手里拿回了身份证,独自一个人回的省城,到单位逍遥的报到去了,等报到后再到莫副部长的面前听候吩咐——   都是些工作接手的事,莫副部长在与前任交接事体,她也跟前任交接事体,两个人都在交接,气氛嘛是热烈而谨慎的,还恭祝前任高升,对,前任都是高升的,一般说来秘书从表面上是不太重要的,可一般来说,即使下属不能由着自己更换,但是秘书这部分还行的,一般人往上升都有自己信任的秘书跟着,比如莫副部长这样的,自然就信任孬小情的。   交接的事整整进行了一天,晚上还有个欢迎会,进行的相当低调,简单的便饭,在省政府的食堂里进行,不在外安排,莫副部长受到热烈的欢迎,而身为莫副部长一手提拔上来的秘书孬小情与张玲更是受到未婚男性的关注,到是孬小情这边,莫副部长还替她挡了挡,张玲那边就有些挡不住,不过一般来说大家还是挺克制的,不会闹得太过分,大家都是政府公务人员,也得讲究形象。   亏得是这样子,孬小情才不至于喝得太多,她这边是早就有准备的,虽说不喝酒,这种场合真是扛不住的,不喝酒就等于不给领导面子,这里边的人都是她领导,虽说不直属的,可要是碰到小心眼的,真心不是那么好过的——她就意思意思的喝了些,不胜酒力的状态也有,她天生就是个喝一点就脸红的,所以就叫人觉得信服了些。   到是张玲那边,估计是天生酒量好的,喝半天,都不见脸红的,就因着这个,酒估计是她喝的最多,最后就是连莫副部长那边的都让她给顶上了,简直就是一个酒中女英雄的,聚餐结束后,也算是欢迎会的终结,从今以后大家都在同个地方上班,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都得和和乐乐的,为人民服务来着。   奔着共同的目标,才是他们政府公务人员的最终价值。   省政府有给她们这些单身人员安排了单身公寓,差不多三十平方的小公寓,里面家具一应俱全,拎包入住就行,完全不用操心什么,位于政府大楼最后边的高楼里,形式跟住校时差不多,为避免闹出什么不良事体来,单身男公寓与单身女公寓不在同栋楼里,分开的,而且不能轻易进到对方的楼里。   孬小情趁着午休时间过来一次,将东西放好,就找王小串儿了,好家伙,她一点事儿都没有,反正那天晚上就是让人控制着送回家去,人是一点事儿都没有,——王小串儿表示她是一头雾水的,但总归是没事就好,两个人都没事,毕竟王小串儿觉得自己捞偏门的,要是真有事儿,指不定现在就去拘留所了,要是被一调查,她分分钟都能出点事。   幸好没事,幸好没事,王小串儿还双手合十做拜菩萨状,后来一听孬小情讲的关于过去的事,关于结婚的事,她差点没听傻了,还拿手摸摸孬小情的额头,生怕孬小情头脑发烧在讲糊话——   那伸出去的手,叫孬小情狠狠地拍了两下子,她才晓得自己听到的事不是什么糊话,赶紧的叫孬小情别矫情,要嫁就赶紧嫁了,错过了这村可没有那店的,人家可是太子爷,几乎是板上钉钉的,要按古早的形容,谭琏是太子爷,那么她这个好朋友——孬小情就是个“太子妃”了,唔,这种形容词还真是有些叫人觉得脸大。   王小串儿特别是觉得脸大,是那种与有荣焉的脸大,感觉自己的身份跟着节节攀高,恨不得就按着孬小情去叫谭琏现在就去注册登记算了,省得夜长梦多后这事儿就成了泡影。   偏孬小情还嫌弃她的嘴脸,哪里有矫情,没有的好不好——   甭管她承不承认,反正王小串儿就觉得她矫情。   孬小情长叹口气,觉得张玲特别的重,想起王小串儿中午说的话,就觉得有些心塞,好像不嫁是个特别傻的决定?嫁过去多好呀,可以恶心下那位谭梅女士?好像又不好,人不应该这么多心眼,再利用一次谭琏,她觉得有些个难以启齿——   不是她的错觉,而是她上回在谭家的的确确是感受到谭梅与谭琏这个继子的关系有多、多不和谐的,分明就是维持着面子情,多一点的感情都没有,也是,后妈这种玩意儿真是普通人能做得了的。   “小、小情姐,小情姐,我能、我能喝吧,能喝吧——”   她正在想,脸上还有点烧,觉得自己越活越回去,老是想着利用别人叫谭梅女士难受,好像太不正当了,被张玲喃喃的醉话给抽回来思绪,顿时眼神有点苦,——真心是带着一个人,太重了。   张玲比她要重,她几乎是拖着人往楼里走,在外边还有男同事帮忙托人,一进楼里,人家进不得来,只好她一个人动手,连拖带拽的,幸好这楼从外边看着比较旧,里面的现代化设备还是齐整的,电梯嘛更是有的,她直接拉着人进了电梯,靠着电梯的支撑力才稍稍的放松一点。   “小情、小情姐,我能、我能喝吧,我能喝吧,我能干吧,替部长挡了好多酒哦,我现在很能干了吧,是吧,是吧?”偏张玲是个不省心的,还揪着孬小情个袖子,根本不让她放松一下,整个人都几乎倒靠过来,“小情姐,我能喝吧,能喝吧?”   真是的,全身都是酒味儿,特别一说话,酒味儿更重,平时喝酒真是觉得酒香,可这个酒味儿,一般人都是觉得太冲,受不了,尤其是那种从胃里翻滚出来的味儿,更叫人难忍,她一边说,一边还皱起眉头,几乎要吐的架势,更是看得孬小情恨不得把她一个人就丢在电梯里了事,偏她实在是“好心人”,做不来这样的事。   “能喝,能喝,确实是很能干。”她有口无心地“赞同”道,试图让张玲的手放开,可人家抓得个死牢的,把她的袖子抓皱得跟个麻花似的,白衬衣配黑色修身西装,统一着装,因为太热,她早早地就把外套脱了,没想到这衬衫就毁在张玲手里,“嗯,非常能喝,我们张玲非常能干了,非常能干了。”   “我能干了,我能干了——”张玲瞬间来了精神,也不靠她身上了,人还试图转圈子,那是高兴的,还没转一圈,就要软软地瘫下了。   亏得孬小情眼明手快地就扶她一把,才使她没摔倒,碰到酒品不太好的人还真是揪心呀,费力将张玲送回她房间的床里,她才算是有时间回到自己房间,匆匆地踢掉鞋子,她趴在床里,陌生的床,并没有让她觉得有什么不适,累了嘛,就睡了,打算明早起来再冲个澡。   还没等她睡着,手机到是响了。   她懒懒地掏出手机,也不看手机屏幕,就直接问了句,“喂?”   “出来一下,我给你准备了醒酒汤,喝一点再睡会比较好。”   她还以为是谁的电话,没曾想手机里传出来的声音叫她顿时坐了起来,分明是谭琏的,她有些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还将手机拿到面前,仔细地看了看,确实是谭琏的手机号,本来她是没有谭琏的手机,回省城之前,他是硬将手机号存入她手机里,她当时也是妥协了,难得妥协一回,没想到这么快就接到他电话。   而且电话里说的是这种小事。   “不、不用了。”她曾经跟人好过,有人也对她好,但真没有细致到这个程度,比如说有些更喜欢身体的纠缠,这种生活上的事情从来是不曾接触过的,叫她一时有些反应不过来,甚至还试图装一下,装困意,“我就快睡了,好困——”   “要不要我让楼下的阿姨送上去给你?”   谭琏说得轻飘飘的——   差点没把孬小情惊出一身冷汗,尽管在源阳时说的好好的,但是一回省城,其实她真是觉得自己心里没底,结婚这种事,说起来是两个人的事,往大里说其实是两家子的事,无论从哪里看,她都不觉得自己家有哪里能衬得上谭家的,尽管她家也不缺钱,但是钱跟权之间还是很有距离的,她家又不是首富什么的。   “得,我自己出来吧。”   算是又妥协了一回。   这种妥协叫孬小情很纠结,从她本身的经历来看,确实很少有妥协的经验,在谭琏身上,她已经妥协了两回,以至于觉得事情有些不能把握,不过她想嘛,万一要是跟谭琏没成,而谭琏深更半夜的送东西来的事,最好不要叫任何人晓得。   妾身不明,不管是她妾身未明,还是谭琏妾身未明,总归还是遮掩一下的好。   等她走到外头,不是宿舍楼外,而是真正的外头,离得省政府大楼外边——哦,是对面的街,她让谭琏在那边等,走到外头还花了十分钟,谭琏的车子是全黑的,几乎隐在角落里。   这也是她要求的,非得叫他的车停在角落,不叫任何人瞧见。   谭琏坐在车里等候,这心情就跟几年前的头一次心动一样,心是跳跳的,热热的,叫他有情不自禁的感觉,手里捧着保温瓶,里面盛着他亲手做的醒酒汤,唔,不算是亲手,是让家里阿姨做的,他盯着火,也算是亲手了——   眼见着她背着路灯走过来,他眼底的笑意就有些深,一贯是没有什么表情的,也晓得笑了,有些事就是这么奇怪的,她好像就是开启他的生命之匙,没了她,他觉得什么都不对了。   有时候他还后悔,年轻时太小气,就舍得不去见她,这几年,他浪费了多少光景!   作者有话要说:  我很小预告过更新,那么今天我就预告一次,白天可能还会有更新,大概会是一定有的 ☆、034   浪费的光景总是叫人遗憾的——他想深深地揪着这些遗憾,跨过去,就像跨过他们之间的距离,毫不犹豫的,再一次地将她搂入怀里,然而看着出现在车外的人,他却不敢了,双手捧着保温瓶,跟个新手似的坐着,就等着她来开车门。   孬小情就想着早早地就喝完那什么劳什子解酒汤,见他依旧坐在车里,觉得有些搞笑,也不明白他到底在想些个什么的,明明叫她出来的是他,现在他装“害羞”吗?索性她拉开车门,也不跟他客气,直接地坐入车里,伸手就往他手背上一碰,“给我吧?”   他还真的听话的,真把保温瓶递给她,却没有抬头看她——   叫她一时间觉得挺无语的,保不齐是两个人之间的角色互换了,她才是那个男的角色,而谭琏分明就是她的角色,她看着保温瓶,将上面的盖子拧了下来,盖子翻过来就是个杯子,里面还有层盖子,再将盖子取掉,她将保温瓶里的东西倒了出来,闻着味道有些怪,她还有些迟疑——   可想想人家深更半夜的送来,好歹也是一片心意,她还是喝一点为好,只是,她刚沾了嘴,就觉得甜腻到近乎惊人的地步,要不是有着一点自制力,指不定她嘴里沾的那点都给喷了出来,她试着咽了下去,那种甜腻的感觉,一直纠缠着她,明明都到了喉咙底,还是觉得腻得发愁。   “你放了多少糖?”她好不容易问出口,实在是想马上找点水漱漱口,将保温瓶重新盖上,又将外面的杯盖重新拧回去,“放了几斤?”   谭琏意外地抬头,“没放几斤呀,我觉得有点苦,就多放了几汤匙,怎么还苦吗?”   苦是不苦了,而是太甜了,她真是拿他没办法,“以后这种东西你别送了,我真承受不来的,深更半夜的,你自己辛苦,我出来也是挺麻烦的,还是别送了。”为了自己以后别再尝到这种甜到发腻的味道,她还是首先声明一下。   “只是出来一下,我不辛苦的,你要是觉得麻烦,我可以送到你那里的,”谭琏反应很快,一下子就抵住她的死角,“明天我跟莫仁信说说,叫他替你挡挡酒的,他好意思叫姑娘家的替他来挡酒的,真是的——”   听得个孬小情心里颤颤的,人家有权就是这么任性,她可是任性不来的,所有事都指着莫副部长的,比如说人家虽然是小舅子但是基本上内里没将莫仁信太放在眼里,当然对外的时候,还是他姐夫,人家分得清楚的。   但他要是这样子跟莫仁信说,岂不是提前把事情给曝光了,八字都没一撇的,真不太合适,下意识地就要挡下,“那你还是送吧——”   真是挺无奈的妥协。   谭琏到是笑了,笑得还挺温柔,跟平时都不一样,“你好点没,要不要去转转,上回到省城,也没见你到处走走,难得我能抽出空来,要不要我陪你转转?”   大半夜的,还要转转?听得跟什么新鲜事似的,叫孬小情更无语,她还从来没有这么无语过,从来都是她占主导地位的,现在看着是她占主导的,可明明是他占上风,这种奇怪的画风,叫她一时之间有些适应不住。   “都快十点了,我得早些睡觉,”她挤出笑脸,将保温瓶递还给他,找了个缓兵之计,“要不等休息天,我们看个电影什么的?”千万要保佑他临时没空,或者她临时加班什么的,最好是这样子。   “那好吧,”谭琏皱皱眉,有些不满意,到没有强行带她出去转转,基本上还算是好说话的人,“要是你住在外面就好了,要不,你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反正我们都快登记了,搬出来也是正常的事,你说是不是?”   她不明白他的思维怎么就跳得这么快,突地就跳到让她搬出去住的话题上了,她顿时觉得面皮都不自觉地抽了好两下,有种不能控制的感觉,“好像不太好啦,等我们登记后再说,现在我实在不想太招人眼——”   “可你跟张加明一起时,怎么不想想是不是太招人眼了?”   谁知道,谭琏有这句话等着她呢,听听那语气,简直是醋意熏天,熏得她鼻子都快闻不出别的味道了,酸的要命,——   她能怎么说,难道说就指着不长久的心思,所以才有一出算一出的?   唔,好像不太负责任了。她一时就冷了脸,男未婚女未嫁的,要算之前的事,他有什么资格呀,先前是她不对,可他也不是晾着她好几年,压根儿就没想过来找她,“你想跟我算旧账?”现在来找她,难不成还指望她纯洁的像张白纸?   “我没想跟你算旧账,”谭琏不慌不忙地解释,终于看她了,瞧着她个小脸,跟多年前一模一样,压根儿没有变化,心里有种澎湃的冲动,却叫他硬生生地压抑下来,不想把她给惊着了,“你不要有顾忌 ,我们能跟任何人一样,别人怎么谈感情,我们也能怎么谈,不需要在乎别人的看法,我喜欢你是我的事,只跟你有关,跟别人没有一点关系。”   明明应该一段情话,听着就跟做报告一样,叫孬小情除了无语还是无语,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听着好像很不靠谱,她这会儿真是觉得自己踩在尖刀上一样,好像是进退不得了,“好吧,好吧,但——等我们登记后再说好吗?”   底线得坚持,她也是固执的人。   “我可以直接到你家,求伯父把你嫁给我。”他的反应更快,快的叫人来不及吸收,将保温瓶放好,他伸手试图碰她的手背,在即将碰到的一刹那,他小心翼翼地又将手缩了回去,“明天早上,明天早上都行,然后我们就能登记了——”   “不行,不行。”她坚决地抵制着关于这个国家的准太子爷的求婚,内心还是有几分虚荣感的,想嫁他的人多的是,而他就想娶她一个,要是别人看来指不定她家是烧了八辈子的香才得到的机会,可她还在这里作矫情状,“你跟家里人说我的要求没?”   “是我的孩子,由来我做主,”他很坚定,一副绝不会被动摇的姿态,“你放心好了,没有人会干涉我的决定,任何人都不会。”   就是这样的坚定,才叫孬小情无所适从,好歹是有犹豫的,那么她就有可能摆脱这一切的,她跟坚定的人没法子沟通,——她就怕他太坚定,做的决定没有人会干涉,那么她只能是奔着在源阳同他说好的事一样结婚了。   结婚其实是件叫人挺害怕的事,结总归要结的,可问题是跟谁结——跟谭琏结婚,哪怕是她失忆之前都是不曾想过的事,现在是记忆恢复了,也没有太多的幻想,她是个实际的人——“那好吧,明天就登记吧。”   她只能是遵守当初说过的话,一言九鼎,她还能做得到的,在她没有让他打消结婚的决定之前,她只能是遵守了,所以说有些苦逼的意味。   “明晚在家里,我会叫人上门过来给我们办手续,然后会有些人出席我们的、我们的……”谭琏忽然间觉得有些害羞,尽管这种心情于他来说有些不可思议,从小到大他都不知道害羞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在她身上,他确实领略了这种不可思议的心情,非得要天天同她在一起,一早上醒来就能看到她的睡颜,每天还伴着她入睡,恐怕这是世上最幸福的事,“你不要觉得有什么负担,就是个普通的聚会,得让一些人认识你,就简单的认识。”   她没有什么负担,一点都没有,向来能把自己的情绪调整好,就是觉得事情不可思议,她明天就要结婚了,而且是跟这个国家的准太子爷,简直叫人不敢相信,唔,她明天得叫上王小串儿,至于老孬嘛,她不是不想叫老孬过来,而是让老孬晓得那个谭梅女士就是他女婿的后妈,画风会更清奇的——   想想还是算了,反正她会让谭琏过去拜见岳父大人的,至于谭梅女士如今的身份嘛,能瞒一遭是一遭,总有一天会晓得的,比如谭同当选后,身为第一夫人的谭梅女士再不露面,就显得有些奇怪了,当然在这之前,她会同老孬好好说说的,比如叫老孬别想以前的事,失去的女人就不要再想了。   好吧,她得回去睡觉了。   “我得回去了,”她没有异议,推开车门,却发现自己的手背让他按住了,这是今晚他头一次碰她,感觉是相当的隆重,还叫她有些诧异地转头看他,“怎么了?”   回应的是她一个热切的吻。   在她还在回味这个吻时,人已经被推下了车,夜里吹来一丝凉风,她怔怔地站在原地,暗夜里,路灯的光近乎昏暗,她的手抚上自己的唇瓣,还残留着他给予的温度,——好像一下子就能回到从前,她与他相爱的那个时间里,她还记得她是怎么爱上他的,那时候的甜蜜,比她晚上喝的醒酒汤还要甜,她偏偏却觉得不腻人,想一喝再喝。   这种想法有些可怕.   作者有话要说:  刚在微博发了刷不开后台的话,结果回来JJ后台就能刷开了,简直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话说我连下个文的名字都想好了,咱不再取复杂的名字了,不如就叫“花瓶”,想一直就当个花瓶的景灿灿,跟陈烈,唔,是叫景灿灿,话说都快想不起来叫什么的,应该没叫错吧,要是错了,记得的亲们可得提醒我一下,哈哈,据说明天要降温了,我觉得挺好的,为什么呢,因为我新买的大衣放在衣橱里太寂寞了——我一直在期待着降温的来临 ☆、035   凭着她的第六感,忽然间觉得有些个危险了,人其实真脆弱,她想,面对谭琏的温情,她有些不能自控了,尽管有些时候挺无语,但她发现其实她更喜欢这些,唔,这完全是有些刺激的事——   顺便剖白一下她自个的内心,其实她是个挺喜欢刺激的人。   所以,她就等着吧。   说是明天,一眨眼的事,睡个觉,再上个班,就到明晚上了,这时间是这么算的,可真的,要说一晚上,难得的,叫孬小情睡不着,她从来不知道失眠为何物,今儿个晚上到是睡不着了,完全是兴奋的。   嗯,是叫她即将面对的事儿弄得兴奋的——所以说,她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丝丝黑眼圈,当然,化妆的时候还稍稍的掩饰了一下下,不叫别人看出来她的疲态,人跟二十出头的时候真是没法比的,她都快奔三的年纪,稍微一个晚上没睡好就会觉得累,虽说奔三还是年轻得很,可岁月总不是饶人的,她还稍稍的有些黯然,终于在镜子前面坚定地下了个决心,只要他不反悔,那么她也决不会后退。   她才收拾好脸,打算提着包包出门,就有人敲门,她眉毛一扬,就去开了门,见张玲光鲜亮丽地站在面前,完全与昨晚那个喝得快要烂醉如泥般的样子不一样,见她一开门,张玲还露出灿烂的笑脸。   “小情姐,一起走吧?”   张玲似乎是完全忘记她喝醉时的样子,朝孬小情心无半点芥蒂的邀请。   孬小情也乐得她把昨晚的事忘记,遂点点头,“到食堂吃个早饭先,昨天你饭卡了吧?”她昨天就办了,省得临到吃饭时发现没饭卡。   “我也办了。”张玲笑眯眯的,“不知道这里食堂跟我们那里是不是一样,我们那里早饭可是随便吃的,要是这里也一样那就好了。”   孬小情笑笑,没有附和,到新单位就得新习惯新单位的做法,一切都得慢慢重头开始,她自认是个很能适应的人,所以对新单位新工作没有任何的不适,经过昨天的交接,今天再继续交接,也就没有那么生疏了,尤其是跟前任秘书,处得还是挺不错的,这位前任秘书是跟着前副部长高升的,在嘴上很是放得开,教她许多。   最后交接完毕后,由莫副部长与前任部长共同签字,才算是正式交接,以后莫仁信就是正正式式的省商务部副部长,而孬小情已然是他的秘书长,当然还有个张玲,一共是两个秘书。   午饭是在食堂解决的,就她跟张玲两个人,莫副部长嘛,还另有去处,食堂嘛,很少高级别的官员真到食堂过来吃饭,有另开的小食堂,那也是执行客人用的,食堂嘛,也就一般职员,跟一些级别不太高的人员在这里吃饭。   张玲与孬小情算是新进人员,一开始走进去,别人还看了她们几眼,张玲当下就觉得有些局促,脚步就慢了下来,本来跟孬小情并肩走的,成了跟在她后边走,孬小情也没当回事,能照顾一下就照顾呗,又不费什么力气。   四菜一汤,荤素自搭,吃起来还算不错,至少比港城商贸局的食堂味道要好一点,嗯,这里不愧是省城,总归是不一样的,气氛嘛,更具体,都透着一种“高大上”的,比起来,港城确实是不值得一提了。   两个人一桌,才坐下没多久,就有人跟着落座,她们也欢迎,出来工作嘛,总是跟人打交道的,多打交道总没有坏处,有时候说些无关紧要的八卦,也能拉近彼此之间的关系,一餐饭下来,几个人就熟了。   吃完饭后,就从两个人变成了六个人,她们是别部门的秘书,跟孬小情与张玲一样,不谈工作上的事,就谈谈女孩儿之间的化妆心得啦、穿衣心得啦,反正都是女孩儿身上的事,聊起这个话题就没完没了,也就熟得很了。   末了,几个还约好晚上一起在外头吃个饭什么的,——当然,孬小情就不去,张玲是去的,孬小情晚上是真有事,不是她不去,而是答应了人,这晚上得去谭家,好歹去一回,至于成不成的嘛,还是得看谭琏给不给力的说。   她不去,人家也不勉强,来日方长的,不急于这一天。   离上班时间还早,她就预备睡个午觉,刚脱了鞋子进得宿舍,手机便响了,一看手机屏幕,她微微有些皱眉,是谭琏打来的,心下有种不太好的预感,难不成是取消了晚上的事?   心里这么想的,她的口气就有些不耐烦,“找我什么事?”   其实她打电话时最烦别人问“找我什么事”这种的,但是轮到她自己时还是不可避免的这么问了,因为她有些不耐烦的缘故,以至于态度不客气。   “——”   那头是沉默的。   到叫孬小情更烦闷,最讨厌这样不说话却让人猜的家伙,忍不住稍稍地提高了点声音,比刚才更不客气,“你要有事就说,别在那里磨磨叽叽的半天都放不个屁来。”   “我本来想叫你中午一起吃饭,又怕打扰到你跟新同事相处,”终于,那头开口了,声音有些沉,听上去还有些委屈的意思,“下班时我们一起走,你别不让我过来接你。”   原来是这个?孬小情不由得脸烫了,想着刚才自个儿以小人之心度人家的君子之腹似的,叫她浑身不自在,人家都没说,她在这里就寻思着人家抵抗不了,想把说好的事就取消了,——她就想着自己忒不地道了。   心下这么一想的,也有些愧疚的心态,她就有些妥协了,“好吧,你来接我吧。”   她想的是别在省政府大楼里接她,在大楼外接她也是一样的,所以才同意了。   但是她没想到谭琏的动静会这么大,直接到她部门来接了,她还没收拾好东西,脑袋里还晕晕的,感觉自己要结婚了,还没有些真实感,没想到谭琏大赤赤的走入秘书室,她还愣着,张玲已经站了起来。   “谭、谭代表好——”张玲自然认得这位的,她有些控制不住的结巴,眼睛又看看孬小情,见谭琏朝孬小情走过来,眼里多了些诧异色,“小、小情姐?”   不止张玲这样子,就连秘书室外头,都站着一溜子的人,想往里看,又不敢看的,又装作从这里经过的走过去,视线都匆匆往里头一瞄,充满了八卦的精神。   偏谭琏站在孬小情面前,见孬小情在整理东西,他还帮着她整理,把她放在桌面的手机都塞入包里,顺带的将又将包提在手里,一手已经去揽她的腰,“可以走了吧?”   孬小情想拿回包,当着众人的脸,她原以为自己能够镇定自若的,可事到临头,真的是发现有些不太容易,她的脸微微烫起来,比下午那会儿还要烫些,包已经在他手里,她再去拿就显得有些矫情,只是——   他的手臂圈着她个腰,着实叫她有些尴尬,好像太亲密了些。   “嗯。”她低低地应了声,表现得像个十足的小女人。   谭琏很开心,那种开心是掩饰不住的,都流露在他的脸上,而她也没有想要掩饰一下,直接地拥着人走出秘书室,还冲跟他打招呼的人都是微微点头,末了还跟大家宣布,“我的未婚妻,呃,不,是我的妻子孬小情。”   顿时有抽气声、有惊讶的,各种声音都有,更多的是恭喜声,好像大家都是沾染了喜气似的,还直鼓掌,惹得孬小情更“不好意思”了,几乎没露出脸,就由着谭琏将她带入电梯直接下地下停车场。   他的车子还是黑不溜啾的,从外面真是看不到车子里,连司机都不要了,今儿个是他自己开车,载着即将就办手续的媳妇一起回家,这么多年了,他终于有一种真实感她终于是他的了,这一辈子都是。   而他不会第一次那愚蠢的放弃了。   失去一次可以说是失误,失去第二次那简直就是蠢货了。   他从来就不会是蠢货,所以不会再失去了。   而他们的身后,引起整个省政府大楼的轰动性效应,莫副部长,哦,不,那位准领导人的女婿的秘书长孬小情即将成为太子爷的妻子!   更多的人都问起张玲来,偏偏张玲一问三不知。   是的,她是真不知道,从来都是晓得孬小情有能耐,没想到这能耐可大了,上回还是那个谁谁的发言人,这会儿直接跳上太子爷了,这可是真能耐,——没人注意到张玲的笑容下,她的手紧紧握着笔,那力道几乎要把笔捏碎。   作者有话要说:   ☆、036   谭家老宅。   谭琏的车子畅通无阻。   当然,太子爷回家,谁会阻止。   但还是让孬小情觉得有些太快了。   好吧,她从没想过自己是这么犹豫的人,唔,难道是那个什么的恐惧症?她不由得笑开脸,斜眼瞅一眼身边的谭琏,见他率先下车,她就在车里坐着,——果然,他殷勤的替她过来开车门,并将手递到她的面前。   看看他的手,又看看他身后的谭家老宅,孬小情再没有一丝犹豫地下车,将手挽入他的臂弯里,配合着他的脚步往前走,一步一步的,走入上回她亲自踏入过的地方,同上一回不同的是,上一回她是下属,而这一回,即将成为这里下一任的女主人。   完全是不同的心情。   唐员正往外走,跟郑里约好的,急匆匆的,恨不得三步当作两步走的,一见到从外面进来的两个人,那脸色有些个惊讶的,又特特地停下脚步,瞅瞅那位据说是表姐夫身边的秘书,唔,——“哥,你怎么同她在一起?”   话问的是着实不客气,还是理直气装的架式。   但是——孬小情压根儿没看他,上回她拿了一瓶酒,大不了赔他一瓶的,用得着这么不给面子的?所以,她就扯了扯谭琏的胳膊,架式十足的,就听凭他是怎么说的。   谭琏轻拍她的手背,也不是说拍,说“抚”好像又有些太缠绵,他也就是用“拍”来形容一下,“是你嫂子呢,这都怎么说话的?”   这一听的,叫唐员真是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掉出来,他的手指指她,又指指她,嘴巴微微张的,颇有些瞠目结舌的样儿,最后,他好不容易挤出来一句话,“嫂、嫂子?”就算是挤出一句话,还是个结巴的。   顿时脸就通红了,那是烧得厉害的,他瞅瞅孬小情,见她根本没看他一眼,这心里五味杂陈的,又像是被什么咬着了似的,反正觉得不对劲儿,没曾想,到是孬小情听他个结巴的话,也不取笑他,还特特地应了一声。   “哎——”   这是应他的,听听她个声音,真是回味幽长的,惹得他更是羞中带恼,抑制不住的冲动就上来了,就瞪他哥一眼的,就朝外头没目标似的走。   “哈哈,还是个害羞的——”   听听,这都是人家说的,正好叫唐员听个正着,面上更是烫得不行了,他有心想回去同他哥掰扯掰扯关于这个女人大晚上的就能对他跟郑里下手,把他们的酒给打劫了,这种事,哪里不要去蹲个几天的,可话到嘴边,她实在没办法做些没皮没脸的事,只得就应了。   且不提唐员先,从孬小情这边说起,她颇有几分促狭的逗走了唐员,面上还有几分喜于形色的得瑟感,“你家这位可真有意思,我就是应他一句,他到是脸红了,难不成还是个在室男?”   话是这么说,可她终归是不信人家是在室男的,现在男人能有几个是在室男的。   到是谭琏还晓得给他家个表弟留个面子的,“他是高兴坏了。”   孬小情不置可否。   准领导人谭同,与他的夫人谭梅女士慎重地坐在会客厅,看着谭家的长子挽着女子走进来,比平时的冷静不同,这会儿他显得有些人情味儿,谭同大多数时候都是骄傲有这样的儿子,但有时候也会担心儿子太冷静而显得没有人情味儿——   对于他牵进来的女子,他瞧向他的夫人,眼底似深不可测般,嘴角还露出一丝丝极浅的笑意,轻轻地按住谭梅的手,示意她别急,也别动,“他们看着挺好的,是不是?”   到是谭梅夫人简直被这个消息轰坏了,她年轻时也不能说年轻不懂事,那样说得太简单,好像把事情推给“年轻”两个字就行了,自己都不用承担责任似的,看到女儿叫谭琏领进来,她心塞的不像话,即使想站起来,还是叫身边的丈夫给按住——   她刹那间突然有些难过。   好像女儿一下子就长大了,不再是她记忆里的小婴儿模样,也不需要听她的话,让她试着做个好妈妈了,她就是长大了,性子一点都不像她,甚至与她一比,简直就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她要说自己是她亲妈,她能信吗?   可谭琏——   她鼓起勇气地站起来,不顾谭同含蓄阻止,人已经走到孬小情的面前,笑得跟朵花一样,“小情,过来干妈这里,晚上在家里吃饭吗,喜欢吃什么的,我叫人准备一下?”   孬小情听得非常不自在,要是没想来可能觉得这点挺好,挺善意的,可——她什么都想起来了,就觉得非常的胸闷,这位是她亲妈,没错,可打从小时候起,估计他都是没抱过她一回的,这一想的,心也就冷了许多,就连面上都是淡淡的,“不用专门给我准备的,我不挑食的。”   要是以前,她估计会叫“干妈”的,好好地巴这位准领导人的妻子,现在是半点心思都没有了,保持距离才是上策,她一点都不想认,就心里有些纠结,也不恨,人家的选择她也能理解,十几岁的小姑娘生下孩子,确实没那个能耐真担当起母亲的责任来,她当年二十多了,怀了孩子,还不是六神无主!   但是理解归理解,要接受还是挺难的,孬小情有时候就觉得自己就是那种纠结的人,自己做不到的事,到是指着谭梅能做,她还想笑来着,又觉得不太合适——   “那怎么行,吃个饭,就得吃自己喜欢的,要是一桌子的菜都不是你爱吃的,那吃起来还有什么乐趣?”她回个头丢个眼神给谭同,“老头子,你说是不是?我可是都给你准备你爱吃的菜。”   谭同笑着点点头,然后才正襟危坐起来,领导的架势一下子就出来了,“小情呀,我们家这样的家庭以后总少不了跟人打交道的,阿琏跟我提起过你们的事,我也是蛮同意的,结婚嘛,说来就是你跟他两个人的关系,但说白了,其实是两家的事儿,回头叫你爸过来,我们跟亲家公好好谈谈,商量一下婚礼事宜?”   谭琏拉着孬小情坐下,开始孬小情还有些拘谨,毕竟这回跟上回的友好气氛不一样,这回她感觉自己是来打人脸的,感觉完全不一样,要说谭琏能娶到更好的女人,这点她是完全相信的,她也没有把自己看得太高,也就正常的看法,——家世这种东西说起来挺老土,有时候真是挺管用的,门当户对更重要一点儿,不然的话,君不见那些嫁入豪门的女明星,开始都是光鲜亮丽,后来呢,后来嘛,就不好说了。   她到是不想走到那地步的,唔,谈恋爱归谈恋爱,这种事嘛,婚前谁不能谈一下恋爱,都是说无伤大雅的,可是要说有过婚史,就成了跌价的,不是她这么想,而是大时代如此。   “这是当然的事,”谭琏说出口的时候,就按住孬小情的手,不让她开口,“总得两家人见见面,小情是做我的妻子,我也不想太约束她,就如同您跟梅阿姨一样,我们都不要太干涉对方?”   这儿子,儿子大了不由老子,确实叫谭同觉得自己是有些老了,但是他毕竟在不久的将来就要执掌一个国家,心态上的转变总比别人来得快些,再说了,他并没有横刀夺爱,妻子年轻时的那些事,他早就包容了,年纪这么大了,也早就看开了些,至于妻子的女儿当自己的儿媳妇,确实有那么一点点的、一点点的……   他眉头微皱,当个开明的父亲,其实也需要一点点代价的,“先登记吧,婚礼等以后再办,如何小情的父亲也能同意的话。”   这就有他的考量了,如今正是关键时刻,他不想叫有心人挖出些东西来,到是不心虚,就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回头对上谭梅不赞同的眼神,却是按住她的手,大手将她的手紧紧握在手里,就如同他们第一次见面时——   “放心,他会待她好的。”   他轻轻地说。   而谭梅没多说,本来在这样的场合里,她身为孬小情的母亲,可以尽量地为女儿争取,可是——她非但没能说上一句话,只能是跟谭同坐在一起,与他保持同步。   孬小情坐在那里,至始至终微笑着,没有多余的表情,就连谭同提的意见,她也没有反对,这时候的她,就像个最最温顺的女孩儿,都由着谭琏做主,对,就是这样的,面前坐的就是她的母亲,生她的那个女人,只敢认她当干女儿的谭梅女士,这一瞬间,她忽然间全释怀了。   想想她自己,从小到大没有什么不好的,她们家老孬待她可好的,何必执着于有个母亲呢,她只是太觉得老孬一个人挺辛苦的,这么多年,生怕娶个女儿回来会对她不好。   这都是开场。   按理说登记结婚那得排期,但谭琏这步子就省了,直接由结婚注册处的人员过来,还不是下面窗口人员,是直接稍微有些级别的人员过来,为谭琏与孬小情办理结婚登记,表格由他们两个人亲自填写,再由在场的万省长充当了证婚人。   这样子,他们就成为了正式的夫妻。   简直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   让孬小情更没有想到的是她签好字后,谭琏拿出一对红色的绒布盒子,她再不知事也晓得那个是什么的,肯定是结婚对戒,一打开,果然是这样子,他与她穿着最平常不过的衣服,在众人的见证下,为各自为戒指戴上象征婚姻的结婚对戒。   这一刻,孬小情还是有些激动的。   “很抱歉,现在时机不好,等以后,我会补偿你的。”   这恐怕算是甜言蜜语了。   出自谭代表的甜言蜜语。   孬小情完全可以将在场所有的人都无视,她端着笑脸,迎上谭雅意味不明的眼神,也是好心情的笑笑,然而,谭雅到是迅速地收回视线,像是从来没看过来一样——   孬小情也不觉得有什么,平时可以随便差遣的人,一下子成为她的弟媳妇,要是她嘛,肯定心里也不会太舒服,这点想法,孬小情自认还是能理解的——对上那位莫副部长,到是一脸笑意,可殷勤的,女婿是外头人,传统思想摆在这里呢。   晚宴的菜式都是由外头订的,直接送过来,这都得亏谭琏仔细,他一早儿就订好了,风声都是不露的,就只对家里的阿姨说了声别准备晚餐,由他来订,长长的餐桌坐的不只是亲戚好友,还是能赶过来的有头有脸的人物们。   新人嘛,都是敬酒,孬小情本来就是酒量就是好的人,说千杯不醉是有些夸张的,但她从来都是说不会喝酒的,于是这晚上的酒,都是谭琏喝的,都入了他的肚子,等简单的晚宴结束,都已经将近零点。   都说孬小情有心理准备了,可真的是面对喝醉的谭琏,她还有些稍稍的紧张感,比如扶着他回到他的房里,可能是他吩咐准备过的,这房间入眼的都是红色,但凡是能弄上红色的都弄上了,映得人的眼睛都是满红满红的,尤其是那张大床,显然是刚换的大床,更是铺着大红的床单跟被子。   她深呼吸一口气,记忆是起来了——但记忆归记忆,要真跟他就这么今晚上就睡一起,她还是有些觉得太尴尬了,还琢磨着是不是要将他弄到床里,他到是站得直直的,——她还诧异地看向他,那眼睛黑白分明,透着清澈。   就这样的眼神看向他,惹得他笑了,伸手去刮她的鼻头,“我还没醉呢,”收回手,他就势脱去外套,将外套随手丢在地上,人朝着浴室走过去,“要一起洗,还是我一个人洗?”   孬小情一愣,他到是继续往前走,——像是理所当然的回头看她一眼,“我跟你开玩笑的,可别紧张——”   弄得孬小情真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心里那点紧张感还真是叫他给驱散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久不见,说起来有些惭愧呀,哎,明年要努力更新,真的,请大家给我个机会,不过话又说回来,我最近搞了件乌龙事,就是我把鼻炎当成感冒了,哈哈哈,原来是过敏性鼻炎,我当成感冒了,一流鼻水就喝999感冒冲剂,然后鼻子一遭遇冷空气,就疯狂流鼻水,有时候人在外面,真是很尴尬的事,我把这个当感冒了,要命呀,今天去看医生了,医生就是过敏性鼻炎,哈哈 ☆、037   孬小情瞅着紧闭的浴室门,依稀听到水声,好像又没有,好像是她的错觉,她索性也不想了,就大赤赤地睡到床里,没曾想,本来就是假睡的,谁知道一闭眼就睡到大天亮的,别说什么新婚夜了,根本啥事都没有——   虽说她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事,心情还没有完全转换过来,这跟她以前跟人谈恋爱不同,完全是婚姻生活的,她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谭琏的怀里,小鸟依人似的,叫她还有点吃惊,毕竟就这么一晚睡着了,她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   平时她不是这么不警醒的人,这一晚,她到是睡得老沉老沉的,身边像压根儿没有出现谭琏这号人似的,又或者是习惯有人的?   她搞不清,脑袋里糊糊的,眨眨眼,就看到谭琏也醒了,黑色的瞳孔里刚好映着她刚睡醒的样子,她下意识地就往他怀里退出来,不料发现的是她的腿都叫他给夹住,这一动的,两个人贴着的部位,那种亲密的感觉,叫她忍不住红了脸——   白皙的脸,晕红了半边,跟个熟透的苹果似的,谭琏这一晚睡得不太好,身边的人,那是想了多少年的,好不容易在一起了,光明正大的,偏他还得当一回“正人君子”,她睡着了,他啥事也没干,就拥着她睡——   睡不着,她睡得到熟,他是一点都睡不着,感觉跟做梦似的,没有那种真实感,都不敢碰她一下,生怕一碰,她就消失了,——这种纠结的心情,一直纠缠着他,叫他几乎是一晚上没睡着,直至天边出现一点光亮时才睡着,才没一会儿,她一动,他就给惊醒了,瞅着她微红的小脸,眼底微沉,沉着一种眷恋。   她想退,却惹得他不自觉地闷哼了声,男人嘛,清晨嘛总是一条活龙的,他是正常的男人,也免不了这种生理状态,在她一个脸红之下,他更是觉得脸上烧得慌——要是没有中间的空白,他想早就把她捞入怀里了,但——他现在是不想的,也不是不想的,确切地说是不能,不能太急赤赤了,得温水煮青蛙,到时就是水到渠成了。   孬小情不知道他心里想的这许多,她退出来后听到他的闷哼声,更是觉得没地儿躲,明明知道她这会儿装“纯情”是有点矫情,可有些控制不住的,她真是矫情了起来,动不动就脸红了,手一摸脸,还是烫烫的——她迅速地下了床,身上的衣物还是昨天那身,居然就穿着就睡了,他都没动一下,她不知道是要怨他不解风情还是嫌弃自己有这种想法。   “我去洗个澡——”   她迫不及待地走入浴室,步子还有些乱,待将浴室门关上,她整个人靠在那里,才觉得有些些的安全感,——走入浴室的时候,她分明是觉得他的目光一直落在她的后背,都让她觉得那目光有些灼人,灼得她的背有些不自在,挺得直直的。   像是能将她整个人都能弄烫了般。   她放水冲澡,一冲湿身子,才懊恼地想起自己没带换洗的衣物,抬头瞅瞅挂在那里的衣物,只能是让自己将就一下,等回到宿舍,就再换一身——   没等她洗好,浴室门就是有人在敲,她忽然间有诧异,瞅着浴室的门,目光还有些戒备,说真的,她还真没准备好,这时候的谭琏,难不成要跟她、跟她……   她即时地阻止自己满天飞的思绪,关上水,拉过一条浴巾裹住自己,人站在门后,确保将自己挡住,才去拉开浴室门,——“怎么了?”   她问得很小心,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的声音里有一丝丝荡漾——觉得这个人还挺有情/趣,大晚上的没碰她,是他的尊重,这大清早的,那就讲的是情/趣了,好像一下子就有了准备,或者是有些期待,她的声音难免有些些的……   “我让人准备的衣物,你试试能不能穿,要是不能穿,我让人去换。”   谁知道,从打开的门递进来几个纸袋子,他根本没有要挤进来的意思,叫孬上情心里五味杂陈的,具体是哪五味,她也说不好,就是觉得有些……   好吧,她才没有失落呢,一把接过纸袋子,她就“砰”的一声关上门,将自己关在浴室里头,镜子已经让雾气给挡住了,她基本是看不到自己的脸,可她晓得能感觉出一种热度,那是脸红的热度——   他,好像、很体贴,但又有些不太解风情?   衣物,不止是外出的衣物,还有贴身衣物,都是合身的,贴身衣物,还是她习惯的牌子,这更让她更惊讶了,已经不是一般的体贴,完全是超越级别的体贴了,浅色的衬衣,加上浅色的西裤,腰间再系一条细腰带,她整个人就显得极有范儿,再踩一双细高跟儿,就跟她平时的装扮差不离,透着质感,更有一种专业感。   她不由得微微一哂,这个人,还真是将她的喜好都抓住了。   等她走出浴室,谭琏早就起来了,深蓝色格子的修身西装,配着条深蓝的领带,光站在那里,就让人觉得心悸,她看过去的时候,他的视线也刚好落在她脸上,这一刻,她因洗澡而冷却的脸颊温度,就瞬间的又急剧上升,面对他的视线更有一种欲躲开的乌龟心态——   她好像有些、有些扛不住。   偏他走过来,那步子迈得极其坚定,叫她忽然间就想起一段画面,电影里的画面,新郎走向新娘,而她恰恰是那个新娘,——内心涌起一种高热的情态,在离她还有两三步之远的时候,她主动了。   主动地走过去,将自己的手送入他的臂弯间,严丝合缝般的挽在一起。   他牵引着她走出房间下楼,楼下的餐厅早就准备好,除了谭同夫妻,当然还有谭雅夫妻,还有便唐员,一家子人都在,相对谭同夫妻的淡定,到是谭雅微哼了声,似乎是有些不满。   “起得够晚呀?”她不止哼了声,还朝孬小情瞥过去一眼,“我还以为你们不要去上班了呢,呃,好像说错了,新婚夫妻嘛,不去度蜜月吗?”   莫仁信有些尴尬,妻子是有些娇纵,这个他是晓得的,轻轻地碰了下谭雅的肘部,装作若无其事地吃饭,——偏谭雅没将他“软弱”的劝止放在眼里,反而瞪他一眼,“我这不关心弟弟跟弟媳嘛,爸你说是不是?”   谭同对这个女儿那是没话说的,如今女儿到这个年纪了,想把性子弄回来也是难弄的,总不能叫他对三十好几的女儿动“家法”吧,都是嫁了人的,只是女儿不搞出什么过分的事,他一般是睁只眼睛闭只眼睛的,“食不言,寝不语——”   就六个字,估计是他们家都是这么教的,反正就算是谭雅后面也没有再说什么话,也不知道是吃没吃饱的,很快放下筷子就走人。   莫仁信也跟着走人,他这个人,在外面是没有节/操,但谭雅做什么,他是跟着的。   唐员没有发表什么意见,尽管他对这位孬秘书很好奇,好奇归好奇,如今是人家是他表嫂,就算是他是记着上次被她黑一手的事,那也得放下是不是?可心里挺不爽的——也没办法,往肚子里吞就是了。   谭琏略略皱起眉头,看向孬小情,见她并没有任何不悦,就稍稍地放了点心,可心里想着是不是得安排个时间出来去度蜜月,不度蜜月的人不是没有,可听谭雅一说,他觉得这事儿可不能省略的,可现在——   还是感觉太早了些。   谭老爷子那一句话,一大早的,谁都没有再在饭桌上开过口,即使是很想跟女儿说说的谭梅女士,也都是没说一句,触老爷子的楣头,她才不干呢,女儿如今是这家的儿媳,她随便哪个时间都能说。   女儿成了儿媳,她有些说不出来的感觉,本来都快要觉得这家的儿子有些怪僻,谁这么大的年纪身边连个女人都没出现过?现在没曾想是她的女儿,多少叫她有些得意,是她的女儿呀,叫谭琏这么个跟木头似的男人都动了心,不愧是她的女儿——   孬小情不是没发现谭梅女士那眼里浓浓的“爱心”,可她就当作没看见,反正她是跟老孬站统一战线的,老孬如今还不知道呢,她不能先背叛了老孬,一顿早饭吃下来,她反正是自己吃自己的,只管填饱肚子,别的不管。   一起吃饭,一起上班,这是他们的步调,估计只要谭琏不有什么工作上的变动,近期都会是这样子,——孬小情走入省政府大楼,就一路收获了许多祝贺声,当然,她不算是什么人物,人家最重要的是恭喜谭琏,她嘛也是恭喜的对象,但大多是来自于谭琏的关系。   谭琏准备的很充分,喜糖都是有的,每个办公室都送了。   相对于孬小情就准备了接受祝贺,谭琏办得可仔细的。   张玲看着孬小情走进来,连忙过去恭喜的,孬小情接受的理所当然,并没有注意到张玲眼里一闪而逝的嫉妒之色,不过就算注意到她也不会当回事,嫁给谭琏,人家有这种情绪那是理所当然的,谁叫谭琏自己本身不简单,他家更不简单呢。   原先是个小秘书,一转眼的,就成了谭代表夫人。   孬小情顿时成了人人称羡的灰姑娘。   可当事人对灰姑娘这个词儿挺不感冒的,到是没有就着这事儿说什么,想法是她自己的,她自己不感冒,也懒得跟别人搬扯的,难道就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灰姑娘嘛?很蛋疼。   作者有话要说:  一年好像就要结束了,今年不努力,明年再努力,哈哈 ☆、038   对了,就是灰姑娘。   虽说咱们国家早就没有了王子,可谭琏确实是称得上太子爷了。   她不止一下子成为灰姑娘,唔,也从灰姑娘一跃而升为准太子妃。   跟随着莫副部长一起升上来的孬小情,就成了省政府大楼里最叫人好奇的风景,对于她的出生家庭都好好地打听了一番,至于前段时间孬小情与省府新闻发言人那段事儿,都成了别人眼里巴不得好好听一段的稀罕事。   尤其是张玲,原来不是太引人注目,可只有她一个人跟孬小情最熟,也就成了有些好奇人士眼里的“消息”来源,带着名为关心的好意,就跟张玲热络了起来,尤其是不着痕迹的探听孬小情的事——   诸如此类的话不计其数。   “小张呀,听说你跟孬秘书很熟?”   “算熟吧,我们一直是同个单位的,小情姐可是我们秘书长。”   “那孬秘书跟我们谭代表是几时认识的,你晓不晓得呀?”   “那我不晓得,我也好奇呢,赶明儿,我去问问小情姐。”   “谭代表以前可从来没谈过朋友,身边一个女人都不见,平时都是埋头工作的,天晓得,一下子就结婚了呀,叫我们好伤心的呀,孬秘书跟谭代表不知道是几时认识的,真是好叫人羡慕呢,我啥时也能碰到这样的好事,小张呀,你以前就没听孬秘书说起这些事过?”   “这种私事,小情姐怎么可能会同我说的呀,哎呀,你们也是,谭代表一表人材的,你们早早地就不把握机会呀,现在呀,你们可没机会了,他是小情的了——哈哈哈——”笑得老开心了,跟个小女孩似的。   “我上回还听说孬秘书跟那位新闻发言人谈朋友呢——”   这位的话还没说完,就让张玲堵住了嘴,——   张玲这个表情的,可严肃的,还警告人的,“胡说什么呢,这都没影子的事,小情姐可没跟别人谈过,一次都没有,你们可别乱传的,要是让谭代表误会可就不好了,我得忙了,先回去了——”   她到是说的义正词严,挺直着背脊走出一堆人的话题中心,偏就这样的态度越叫人生疑,人们不得不怀疑孬小情真跟那位年轻有为的新闻发言人有过一腿,或者最神秘的猜测就是孬小情还没到省府时先钓上的新闻发言人,然后踏着这个梯子,又跟谭代表好上了,果然地就把谭代表圈在手心里了。   但是谁也不会猜测是谭代表使的蛮劲儿,才叫孬小情走投无路的跳入他的圈圈儿,大凡都是这样的,人们都是摆着又嫉妒又羡慕的角度,完全不相信像孬小情这样的,虽说称得上是年轻漂亮,肯定是她摆出姿态勾引了谭代表,万万不会从另一个角度去说是谭代表使蛮,在她们眼里,谭代表那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只有他被蒙骗了,那才是合理的解释。   问题就在这里,孬小情好归好,没有好到让人觉得她确实就万般符合站在谭琏身边的位置,总有些人觉得她不够格——于是满脸怨气,比如说“我也不比她差”,“她没有比我好到哪里去”这种想法就上来了,随着别人的恭喜声,还有些流言,就是关于孬小情那些往事的,谈过几个朋友,那几个朋友都有谁的,都是清清楚楚的。   于是孬小情就成了某种功夫非常好,惹得谭代表非她不可,从普普通通的小秘书,一下子就成为“祸国殃民”的妖姬,简直就跟电影剧本一样。   更扯淡的是孬小情工作上的所有努力都成了靠男人上位得来的,说不定还是莫副部长的小情,不然莫副部长咋这么信任她?可真是滋润的,姐夫位子还不够高,就朝更高的谭代表奔去,还让她得逞了,人生羸家大抵就是她了!   等孬小情晓得这些流言时,都已经跟谭琏生活上能够步调一致的了,流言之所以能成为流言,就是只在当事人周边传,但又恰到好处的不会传到当事人的耳里,而孬小情之所以知道,那完全就是一个巧合。   她是跟谭琏结婚了,但开始一段时间还不太能适应过来,再加上她不太敢跟她亲爸老孬解释,所以就一直拖着,没敢拉着谭琏回老家看看,也生怕老孬知道这事儿找上门来,往家里打电话的时候,她稍稍地试探过老孬的神经——   老孬也一句话,上门嘛,现在也不太现实,但是孩子必须得生两个,一个得姓孬。   把个孬小情吓得不轻,以为老孬晓得她结婚了,但一试探,老孬确实不知道,只凭心里的想法那么一说,让她真是吓得不轻。   她跟谭琏是循序渐进的,慢慢地就开始步调一致,适应得挺好,就跟所有的新婚夫妻一样,他们也过得蜜里调油的,但是总体来说,孬小情觉得平时生活里是谭琏付出的比较多,她自认是觉得自己是脾气不太好,但是谭琏总是迁就她的——   所以,她也就收拾了心情,跟随着他的步调,认真的当好自己的妻子这一个角色。   “我就出来——”孬小情心情非常好,谭琏总有出不完的差,就这个月,就有三分之一的时间不在家里,她一个人住在谭家老宅子里也显得有些过于清冷,刚接到谭琏来接她的电话,她就迫不及待的想要走人,一直待到下班点儿,她才起来收拾一下桌面,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她觉得有一股急意涌上来,就赶紧地跑向走廊尽头的女用卫生间,一边跑一边压着嗓子说,“一会儿,你就等我一会儿——”   去卫生间解放,其实是件很小的事儿。   她坐在里边,觉得解放完了,想要站起来,却听见外头有人在说话,开始没太注意,可听了两三句话,她完全听懵了,人家在说她,虽不是指名道姓的,可也差不多了,是个人都晓得人家在她说。   说的话可难听了,她从来不知道政府单位的人也能刻薄成那样子,把她说成见男人就上的、或者是个男人都能上的、只要有好处能往上的男人,她都能受着——听说谭代表回来了,她一个人在家里不知道空了几天了,估计能将谭代表都给榨干了。   要是个老好人,让人给说这个,肯定是觉得羞也要羞死了,要是跟人闹,指不定还会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清者自清什么的;但孬小情不是这种人,她大大方方地拉开门,当着站在镜子里吓傻的几个年轻姑娘,气定神闲地走到洗手台面前,将手放到自动水笼下面洗手——   还笑着跟人打招呼,还一脸的好奇,“你们说得这么起劲,都说谁呢,说出来叫我也听一听这个真有能耐的女人?也好叫我学一学,怎么更往上爬一层楼的?”   “没没没——”   “没没没——我们没说你、没说你……”   到是孬小情疑惑地看向她们,“啊,你们刚才说我了?”装得一脸好傻。   “不不不——不是的,不是说你,真的,孬秘书,我们不是说你的——”   背后说人坏话,最可怕的就是人抓个现形。   孬小情更疑惑了,脸上笑得更可亲了些,“我没说你们说我呀,你们都怎么了,怎么个个的脸都跟吃了什么恶心的东西似的这么难看的?”她边说还边转身面对离她最近的姑娘,还没有干的手还在滴水,就直接往人家姑娘脸上捏,还一脸的可惜,“啧啧啧,这一张小脸的,真可爱,一点都不长肉,比我可瘦多了,我要是跟你一样瘦的皮包骨可好了,我想减肥,谭琏人可坏的,都不让我减,哎,愁死我了——”   把人家的脸都捏得红红的,她才放开手,还一脸遗憾的,“对不起呀,对不起,我的手劲太大了,是不是把你弄疼了?”   还好心好意地问人家,把那个姑娘吓得直摇头,别的姑娘一个都不敢上前,脸上是红白相间的,委实是吓着了,连护着同伴都不敢。   哼——   孬小情觉得这都是谭琏的错,有些迁怒——   可对于谭琏来就,这都是甜蜜的迁怒,得知这样的流言,他确实是愤怒的,但是要怎么样清流言确实有些难度的,因为流言只是一些人眼里用来觉得“你不过如此”的借口,好像摆着这些流言就能让她自己觉得“她没有什么了不起”!   但是,老婆嘛受委屈了,那得哄的。   谭琏对孬小情几乎是百依百顺的,这点连不太造成自己女儿嫁给谭琏的谭梅夫人都觉得谭琏确实是好,谭同有些意见的,那是他儿子,人就是这样子,自己对老婆好,那是没事的,要是见着儿子这么百依百顺的,就会觉得儿子太没有男子气了。   谭梅女士对这个说法的态度就是“呵呵”两字。   谭琏细心哄,再加上身体力行,终于叫孬小情不太把这事放在心上,等过了两三天,谭琏给她一段录音听了听,她听得那是“呵呵”冷笑的,张玲义正词严的话都落入她耳里,一字不落的,却叫她更加听明白了张玲的意图——   几天后,张玲调离。   得知消息的孬小情面对来辞行的张玲,难得的就端了点架子。   她可以平易近人,但是不会当傻瓜让别人耍。   至于张玲在她面前哭诉她是一点都没说过她坏话,也就当成耳边风,她是没有说过一句坏话,可比说坏话还要有用,更让孬小情觉得有些些亏欠了谭琏,真的,她与谭琏分手的这些年里,她是不记得过去的事,可真的,别人说的大多都是事实,她确实没有空过,一直交过男友——相反谭琏到是清清白白的。   她还是有些亏欠的——   于是就问谭琏几时有空,再丑的女婿那也是要见老泰山的。   谭琏终于等来她亲口说让他见老泰山的话,简直激动的要命——见老泰山的那天,他连换了三套西装,不是嫌那个颜色太深,就是嫌那个太张扬,——最后还是孬小情万分嫌弃地替他选了身浅色的西装,他合该是穿西装的架子,就是表情难得的有些拘谨,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平生就没有拘谨过,见老泰山让他可拘谨了——   只是——   孬小情开始想的太多,真是真让她亲爸老孬见了谭琏,她以为老孬还会为难一下谭琏的,结果都没有,老孬很满意——并且把孬小情叫到一边,跟她说了谭梅女士的事。   原来老孬早知道了谭梅另嫁的人是谁了。   这——   孬小情拥着老孬,完全释怀了。   不管怎么样,她与谭琏是共同体。   他好,她也好。   作者有话要说:  所以,这文到这里就完结了,新年快乐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s.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